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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心得体会300字(食品安全心得体会300字小学)

食品安全心得体会300字(食品安全心得体会300字小学)

食品安全感言作文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人们所关注的。

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都面临食源性疾病的严峻挑战,人人都面临食源性疾病的危险。

我们少年儿童的生命更像一朵含苞欲放的花儿,娇嫩纤弱,应该珍爱,对这些花儿威胁最大的就是食品安全问题了。

就说我们学校吧,一到放学时,校门口就热闹非凡,摊点周围被同学们挤得水泄不通。

原来是一些同学在流动摊位上买油炸食品、无照摊贩的肉串等等。

这些食品散发出阵阵香味,大老远就闻到了,谁不想尝尝呢

但他们却没有想到,这些食品一点也不卫生,是“三无”食品,这些食品会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色素等,如果过量食用,会对学生的肝、肾、肠胃功能造成不良影响。

而且许多学生喜欢的食品大多是高糖、高脂、高盐的“三高”食品,如饮料、糖果、炸鸡、麻辣串、油炸或膨化食品。

经常食用这些食品,将会导致高血压、肥胖症、厌食症等慢性疾病的发病率增加。

看看校园里增加了多少“小胖墩”,医院里查出多少“三高”病人,这不能不让人忧心忡忡了。

据统计:7岁到18岁的中小学生中,每10人中就有1人是“小胖墩”。

学生肥胖率比5年前增长了50%。

我觉得,检查食品安全的叔叔们,可以先在各个学校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让同学们了解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并要不定期地检查校门口,发现有小贩卖“三无”食品的就应没收并教育。

这样,中小学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就会少多了。

而且,在学校食堂工作的叔叔阿姨们,一定要谨慎购买食品,因为在食堂吃饭引起食物中毒的事件也举不胜举:2003年2月17日是新学期开学第一天。

中午12时30分起,浙江兰溪市汪高小学28名在校就餐的小学生,相继出现肚痛、呕吐等食物中毒症状;2005年6月24日,台州临海市杜桥实验中学100余名初中生在上午陆续出现腹泻、呕吐等现象,原来是 23日晚曾在已对外承包的学校食堂用餐,而引起食物中毒;还有……,所以,选择食物一定要看好哦

关注食品安全,共创健康美好生活,这是大家的共同目标。

保尔柯察金曾经说过:“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

”让食品安全永远不再威胁人类的生命吧

求关于食品安全的感悟200字

随着科飞速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越高,“无忧”的人们对品安全与营养也越来越重视.但在生活中还有很多人,尤其是中小学生在这方面做的不够好.为了我们的身心健康,为了我们能茁壮成长,我在此谈谈自己对“食品安全与营养”问题的见解.随着物质生活的改善,很多家庭把鸡、鸭、鱼、肉……等荤菜当成主食.虽然说荤菜能够给我们补充蛋白质、脂肪等人类所需求的物质,但是光吃荤菜是不行的,君不见,现实生活中的“大肥头”和“小胖墩”越来越多了.萝卜白菜等素菜虽价廉但物美,它含有维生素等对人体有益的物质,对我们身体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不仅要吃荤菜,还应该多吃素菜.只有荤素搭配着吃,才能有益我们的健康.我们小学生,正处于长身体的阶段,更不能挑食.荤素搭配,更利健康.再就是我们在吃饭时,不能见到可口的饭菜就“大开吃戒”,暴食暴饮,这样做对我们的身体是有害的.不仅仅是营养均衡问题,中小学生的食品安全问题也很严峻.现在的学校周围,小摊点上垃圾食品、“三无”食品比比皆是.我们说的垃圾食品指的是方便面、火腿肠等高热量、低营养的食品;“三无”食品是指无产品名称、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食品.中小学生食品安全意识薄弱,自我约束能力太差,把垃圾食品、“三无”食品当零食已是司空见惯的现象.每天放学,学生们都蜂拥而上,争先恐后地买那些垃圾食品、“三无”食品.这些食品不但缺少营养,而且含有激素,不符合卫生标准,食用后会对身体造成伤害.美国曾经有人做过一次实验,连续30天只吃麦当劳的食物,只喝麦当劳的饮料,结果原本健康的他,体重急剧下降,肝、肾等器官也受到损伤.这个实验进一步说明了吃垃圾食品的危害性.在此,我劝告大家不要三天两头地去麦当劳、肯德基快餐店里大饱口福,吃那些高热量、低营养的食品,更不要吃其他垃圾食品、“三无”食品.请大家一定要记住均衡营养,不吃垃圾食品、“三无”食品.为了我们的健康,我要再次呼吁:大家一定要管住自己的嘴,懂得科学饮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吃得营养,吃出健康.

食品安全事件感想

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归结起来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的原因:第一,安全管理不规范所致。

毒奶粉、毒筷子、毒餐盒、洗虾粉等等一系列的食品安全事件,最终所有的原因都指向了公共监管体系的缺失。

实际上,公共监管体系一直存在,只是在各层级、各部门的监管力度上打了折扣,如果按照相关法律条例及职责赋予加以日常监管,各尽其责,而非等待其事态大规模扩散并爆发后才匆忙行动,将会有效遏制危害人民健康的事件发生。

第二,利益驱动所致及庞大的市场诱导所致。

不法商人往往为了一已经济私利,不惜昧着良心去伤害广大食客的身体,因为即使这样,只要不是客观原因导致的“东窗事发”,商人们就不愁巨大的获利空间。

而中国的人口众多,食品市场空间大,盲从心理重,任一食品只要包装、宣传、处理得当,一定会有巨大的市场存在。

第三,部分商人缺乏公德心所致。

“无商不奸”在中国已经有了上千年的传承,而且在当今市场经济和社会形态下,大有进一步发扬光大的趋,总有部分商人群体严重缺乏公德心。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如何让群众吃得放心摆在了我们相关单位的面前。

一是加大对制假企业的处罚力度,同时对部分企业实施减税政策,支持其技术设备的改良。

二是加强中央和地方食品监管部门的协调,明确各部门权责范围,有效降低政府食品监管的成本。

三是建立健全消费者与企业间相互沟通的机制,加大政府监管工作透明度、公众参与度。

四是加强食品安全科技成果、技术的储备以及监管人才培养,加快高校食品安全评估方面的技术成果向公司企业的转移。

关于 食品安全 的 心得体会 300字 谢谢了 帮个忙。

通过这次的读书,我认识到食品亦有规则。

其中有好有坏。

但恶劣食品越来越多,毒皮蛋,镉大米,瘦猪肉,.........随着消费者经历的次数越来越多,化学知识也在增长,这全在于小商小贩们的黑心肠,因为他们为了跟多的利益。

我认为要让消费者安心,必须要有一颗好心,尽量少吃零食,因为你会不想看到一幕——用脚踩面粉,做主食,再用尸油当植物油,最后用病猪肉做配料,再撒上些有害物质,听了就恶心。

所以为了我们的健康亲不要吃零食,而厂家不要为眼前的利益祸害上百人

《认为好就给一分把》成志坚写

小学生食品安全心得体会100字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目前,在学校周边经营的食品店,最喜欢用各式各样花花绿绿的食品吸引我们学生。

然而,食以洁为先,食以安为本,我们少年儿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创造和-谐的校园食品消费氛围,构建安全的校园食品消费环境,我们要做到如下几点: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我们要利用课余时间,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它的食品安全常识,积累一些食品安全知识,提高自己的辨识能力,尤其是对“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的“三无”食品的辨识能力,充分认识到“三无”、过期、不洁等食品的危害性。

二、增强意识,自觉抵制。

切实增强我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校园内营造人人讲究饮食安全的氛围,自觉抵制“三无”食品、无“QS”标志的食品和其它垃圾食品,坚决不购买不健康的食品,也要教育自己的亲人、朋友和同学积极抵制这些不健康食品。

校园安全心得体会五十字

校园安全事件的发生,使不少父母的心中隐隐担忧。

从福建南平事件到陕西汉中事件,那些小小生命牵动了多少人的心。

都说孩子是含苞待放的花蕾,是未来希望的承载,孩子是弱小的,需要家庭和社会的共同关注。

就拿我们学校来说,至上而下进行全方面的安全整顿,做出一系列安全防范,原本学校内部就是全程监控,领导轮流值班,门口又有保安24小时执勤,可以说是很安全的。

如今更是武警、巡警、志愿者齐聚一堂,就从这阵势不难看出我们的政府为保护祖国未来的花朵真是煞费苦心。

静思默想,当危险到来之时,外来援助和自我防护孰重孰轻呢我们不妨先来回想一个故事。

《狼和小羊》的故事老少皆知,我们在教学这一课时总会提这样一个问题:“狼想吃羊总会找出各种各样的理由,小羊怎样才能避免被狼吃掉呢”孩子们的答案五花八门:有的说:“勇敢的小羊用角向狼顶去,把大灰狼顶进河里。

”有的说:“聪明的小羊说,亲爱的狼先生,谢谢你,最近我不小心吃上带du的草,浑身疼痛生不如死,您快吃掉我吧!”;有的说:“坚强的小羊毫不畏惧地跳进小河,在水里挣扎着向对岸游去。

”答案也许有很多种,只有一种是最不可能的:羊妈妈和羊爸爸、还有许多朋友就在身边,他们一起扑向大灰狼。

因为孩子们都知道,大灰狼很聪明,他要吃羊,总会选择远离羊群的小羊下手。

从这个故事中我们不难悟出,危险的到来是防不胜防的,面对危险最有效的方法是自我救护。

“安全,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你的生命你的健康是最重要的。

”这句话我每天都要跟学生说。

过马路上要左右看,确认没有车才可通行,特别是有车阻挡视线的时候一定先探出头看个仔细;在学校上下楼梯要靠右走,如果有拥挤发生,不论掉下什么东西都不要弯腰蹲下去捡,因为那样后边的人会踩到你身上,几乎没有机会再站起来;如果遇到坏人抢你的东西,给他,东西没了还可以再买,绝对不能发生争抢,不要奢望靠武力解决;当人生安全受到威胁时,首先应该启动的是智慧和意念,任何时候都不要放弃生存的希望…… 狼吃小羊是生存需要,而在人类社会的高压生活环境中,有许多人因各种原因对生活失去信心,与社会脱节,从而变成有可能对孩子造成伤害的“狼”,我们爱孩子,就让他(她)们从学会保护自己开始! 第二篇:校园安全隐患学习心得体会 今天我学习了安全教育,感慨很多,收获也很多,体会也很多,尤其是关于校园安全隐患的有关问题,感触很深。

学习后让我提高了对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增强了我对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

通过xxx列举大量伤亡数据,我看到每年中小学生死亡的人数,令人心痛。

为我们每个人敲响了警钟,更改变了过去认为安全工作不重要的错误看法,改变了认为教师教好书,学生学好习就行了的观念.明确了学校安全管理的方针那就是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

不能存在有半点侥幸心理,因为安全隐患处处有,xx作为学校的一员只有处处留心。

学习让我系统、全面了解了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懂得了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原则、方法和途径。

任何事物都有起规律可寻,只要xx把握了,就可以解决。

我们的xx给了我们很好的回答。

如:xxx告诉我们如何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提出了很多具体方法和要求;告诉我们发生与校园有关的学生伤害事故如何处理。

针对本校存在的具体问题我们加大了宣传力度和整治力度。

xx这里是一所xxx学,因此学生上学,放假都是靠xx,有的离学校非常远,因此如何管理好学生在路上的安全就很重要了。

对此,xxx一方面在放假之前都会召开一次全校学生大会,宣传路上的安全注意事项,提高学生的警惕;另一方面,我们又以村为单位将学生组织在一起,让他们集体行动,并选出一个稳重负责的作为队长,代老师管理好学生在路上的安全。

另一个我们学校不远就有xx,为了防止学生到xxx,xxx,我们在学校张贴警示牌,在学校举行宣誓签字仪式.并天天、时时、事事向学生讲安全知识.还有学校xxx经常检查学校的各种设备,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总之,通过学习,让我提高了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把这次学习到的有关内容应用进去,使学校的工作不断完善,不断进步。

第三篇:校园安全教育心得体会 国之古语:人命大于天

虽简单几个字,却道出了各行各业不可忽视的安全问题。

阅古览今:从大的方面来说,国之盛状是“国泰民安”,人民是“安居乐业”;从小的方面来说,家人外出,也是“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

可见安全是人之根本,完成各项任务的基础。

在培养祖国栋梁的校园,“安全”更似警钟长鸣,不能有丝毫松懈之处。

作为教师,只有抓好安全教育工作,才能让学生安心学习,茁壮成长。

自参加工作十年来,我对安全教育有如下几点小小的体会。

一、校园的安全教育与教学质量必须双管齐下。

正如“安居乐业”一词中的“安居”与“乐业”是相辅相成的一样,若不“乐业”,能“安居”吗

同理,一个学校,学生以“学习”为主,学习是学生的“业”;教师以“教学”为主,教学是教师的“业”。

抓好教学质量,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激发学生对各种知识的学习兴趣,让学生自觉地、自主地学习。

让学生养成爱看书,爱查阅资料,爱追踪讨论、探究自己感兴趣的问题。

但须注意,中国是历经长久的科举考试,以及前期的应试教育,令许多人走入了“死读书,读死书”的胡同中。

教师在抓教学质量时也会走入一天到晚都是作业的魔鬼似训练,虽然让教室里的孩子们变乖了,不到处惹事了,但低视力的、低能力的学生却是一大片。

这是教育中的糟粕现象,我们应该抛弃。

古人常提“棋、琴、诗、画”,“文能治国,武能安邦”,“文韬武略”等,以及新中国成立后提倡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无不说明了教育的多方面发展。

因此,提高教学质量是教师在各科教学方面注重对学生的引导和激发兴趣。

学生只有爱学习-乐业,才会杜绝在校打架斗殴,无所事事的不良现象。

才会让校园真正平安。

二、必须规范学生的行为习惯。

我国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说过:“习惯成自然。

”良好的行为习惯铸就人的性格,显示人的魅力,体现人的修养。

良好的行为习惯让人受益终身。

学校是培养人的地方,孩子们良好习惯的养成关系着祖国未来的社会风气。

因此,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我们,在培养学生行为习惯方面应该赏罚分明,公平公正地对待,才能让孩子们“知荣辱,辨是非”,只有爱憎分明,才能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三、普法教育迫在眉睫。

面对是非观念弱,荣辱感不强的小学生,特别是高年级的孩子,身体的成长让他们对许多事产生好奇感。

在农村,由于一些家长的乱开玩笑的语句,更让孩子们带进了校园,不加辨别地说和做。

给其他同学带来伤害。

我觉得,学校应该定期开展法制教育,让孩子们明白“肖像权”、“名誉权”等,加强法律意识,安定校园环境。

四、亟待整顿的家长教育。

目前,在很多的家庭中,一是独苗苗成了公婆的手上明珠,父母的心中肉,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溺爱现象随处可见,家长对孩子的教育更谈不上严格。

二是父母天天沉溺于麻将馆,地主桌,对孩子的教育放任自流。

孩子放学要么守在喧闹的麻将桌旁,两眼发困不能回家,还挨赌输了的父母的气;要么钻进网吧,也昏天黑地玩游戏,看图像;要么独守“空”房,饱一顿,饥一顿;要么三五成群,从这个山坡,浪荡到那个街角,打架斗殴没话说。

三是留守儿童,公婆管其生活,却不能引导心灵的成长。

孩子对公婆的逆反心重,不听公婆絮絮叨叨念陈旧的教育。

特别是放任自流性的家长,学生在学校闹事,教师请家长,家长“忙”,总请不来;教师家访,家中大门紧闭。

学校与家庭这一教育环节严重脱钩,加大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的难度。

故,家长理应接受“培养孩子”的教育。

关于安全的日记50字

交通安全。

有一次我在学校海报上看见了一则新闻,一个男子不愿意走天桥横跨栏杆过街,对面的车辆没注意,一下子就撞上去了,他被撞飞到离汽车几十米的地方,当场身亡。

血的教训一桩桩一件件,我们一定要正确走人行道,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安全常识顺口溜20字

...无语,给我分娜娜......... 反正就那样

求一份学习全面质量管理后的体会心得,300到500字

质量管理对于我们经济管理专业的学生来说是一门非常重要的课程,但我觉得质量是全人类关心的事情,而且质量是贯穿整个企业运行的载体,产品的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和核心之所在,严格要求产品质量是每个企业的重中之重。

人们越来越重视产品的质量,特别是食品安全,食品质量安全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及社会经济。

但是最近出现的一系列关于食品安全的事件已经表明我国对于食品质量安全的关注程度不够,我国食品行业在原料供给、生产环境、加工、包装、贮存运输及销售等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都存在严重的不合理性。

特别是最近出现的牛奶含三聚氰胺的事件,是对中国的整个乳制品行业的致命打击,同时让消费者对所谓的免检、名牌产品持怀疑的态度,对食品安全失去了信心。

短短的一周实习很就过去了,这次的实习收获不少,希望学校能多提供一些宝贵的实习机会给我们广大学生,但是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

从客观条件来说,质量管理较好的实习模式是亲自到企业去看看生产、观摩企业是怎样具体的进行产品质量控制的,我们进行问卷调查,只是停留在理论层面,没有真正的实践操作;从我们自身来说,调查的是北华大学的学生,这个特殊的群体,本身不具备很强的代表性,同时调查的数量也不够。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


(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防止食品浪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食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包括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食物。

  本法所称食品浪费,是指对可安全食用或者饮用的食品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合理利用,包括废弃、因不合理利用导致食品数量减少或者质量下降等。

  第三条 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国家坚持多措并举、精准施策、科学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防止和减少食品浪费。

  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提倡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反食品浪费工作的领导,确定反食品浪费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反食品浪费工作机制,组织对食品浪费情况进行监测、调查、分析和评估,加强监督管理,推进反食品浪费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反食品浪费情况,提出加强反食品浪费措施,持续推动全社会反食品浪费。

  第五条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加强对全国反食品浪费工作的组织协调;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每年分析评估食品浪费情况,整体部署反食品浪费工作,提出相关工作措施和意见,由各有关部门落实。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餐饮行业的管理,建立健全行业标准、服务规范;会同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建立餐饮行业反食品浪费制度规范,采取措施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提供分餐服务、向社会公开其反食品浪费情况。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反食品浪费情况的监督,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反食品浪费措施。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应当加强粮食仓储流通过程中的节粮减损管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粮食储存、运输、加工标准。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采取措施开展反食品浪费工作。

  第六条 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细化完善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规范,加强管理,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公务活动需要安排用餐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节俭安排用餐数量、形式,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

  第七条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下列措施,防止食品浪费:

  (一)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管理制度,加强服务人员职业培训,将珍惜粮食、反对浪费纳入培训内容;

  (二)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三)提升餐饮供给质量,按照标准规范制作食品,合理确定数量、分量,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选择;

  (四)提供团体用餐服务的,应当将防止食品浪费理念纳入菜单设计,按照用餐人数合理配置菜品、主食;

  (五)提供自助餐服务的,应当主动告知消费规则和防止食品浪费要求,提供不同规格餐具,提醒消费者适量取餐。

  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

  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通过在菜单上标注食品分量、规格、建议消费人数等方式充实菜单信息,为消费者提供点餐提示,根据消费者需要提供公勺公筷和打包服务。

  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对参与“光盘行动”的消费者给予奖励;也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收费标准应当明示。

  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运用信息化手段分析用餐需求,通过建设中央厨房、配送中心等措施,对食品采购、运输、储存、加工等进行科学管理。

  第八条 设有食堂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堂用餐管理制度,制定、实施防止食品浪费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反食品浪费意识。

  单位食堂应当加强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动态管理,根据用餐人数采购、做餐、配餐,提高原材料利用率和烹饪水平,按照健康、经济、规范的原则提供饮食,注重饮食平衡。

  单位食堂应当改进供餐方式,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引导用餐人员适量点餐、取餐;对有浪费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提醒、纠正。

  第九条 学校应当对用餐人员数量、结构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估,加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管理;选择校外供餐单位的,应当建立健全引进和退出机制,择优选择。

  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应当加强精细化管理,按需供餐,改进供餐方式,科学营养配餐,丰富不同规格配餐和口味选择,定期听取用餐人员意见,保证菜品、主食质量。

  第十条 餐饮外卖平台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餐饮服务经营者通过餐饮外卖平台提供服务的,应当在平台页面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分量、规格或者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

  第十一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引导旅游者文明、健康用餐。旅行社及导游应当合理安排团队用餐,提醒旅游者适量点餐、取餐。有关行业应当将旅游经营者反食品浪费工作情况纳入相关质量标准等级评定指标。

  第十二条 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者应当对其经营的食品加强日常检查,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作特别标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反对铺张浪费,鼓励和推动文明、节俭举办活动,形成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

  婚丧嫁娶、朋友和家庭聚会、商务活动等需要用餐的,组织者、参加者应当适度备餐、点餐,文明、健康用餐。

  第十四条 个人应当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绿色的消费理念,外出就餐时根据个人健康状况、饮食习惯和用餐需求合理点餐、取餐。

  家庭及成员在家庭生活中,应当培养形成科学健康、物尽其用、防止浪费的良好习惯,按照日常生活实际需要采购、储存和制作食品。

  第十五条 国家完善粮食和其他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加工标准,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引导适度加工和综合利用,降低损耗。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改善食品储存、运输、加工条件,防止食品变质,降低储存、运输中的损耗;提高食品加工利用率,避免过度加工和过量使用原材料。

  第十六条 制定和修改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应当将防止食品浪费作为重要考虑因素,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最大程度防止浪费。

  食品保质期应当科学合理设置,显著标注,容易辨识。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反食品浪费监督检查机制,对发现的食品浪费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严重浪费食品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商务等部门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被约谈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整改。

  第十八条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将反食品浪费纳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和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内容。

  第十九条 食品、餐饮行业协会等应当加强行业自律,依法制定、实施反食品浪费等相关团体标准和行业自律规范,宣传、普及防止食品浪费知识,推广先进典型,引导会员自觉开展反食品浪费活动,对有浪费行为的会员采取必要的自律措施。

  食品、餐饮行业协会等应当开展食品浪费监测,加强分析评估,每年向社会公布有关反食品浪费情况及监测评估结果,为国家机关制定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开展有关问题研究提供支持,接受社会监督。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应当对消费者加强饮食消费教育,引导形成自觉抵制浪费的消费习惯。

  第二十条 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纳入相关创建测评体系和各地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范等,加强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推动开展“光盘行动”,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饮食文化,增强公众反食品浪费意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持续组织开展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并将反食品浪费作为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一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反食品浪费教育和管理。

  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国情教育,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纳入教育教学内容,通过学习实践、体验劳动等形式,开展反食品浪费专题教育活动,培养学生形成勤俭节约、珍惜粮食的习惯。

  学校应当建立防止食品浪费的监督检查机制,制定、实施相应的奖惩措施。

  第二十二条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反食品浪费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报道先进典型,曝光浪费现象,引导公众树立正确饮食消费观念,对食品浪费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有关反食品浪费的宣传报道应当真实、公正。

  禁止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

  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发现用户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相关信息;情节严重的,应当停止提供信息服务。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建立捐赠需求对接机制,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等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向有关社会组织、福利机构、救助机构等组织或者个人捐赠食品。有关组织根据需要,及时接收、分发食品。

  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食品捐赠活动。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可以搭建平台,为食品捐赠等提供服务。

  第二十四条 产生厨余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厨余垃圾源头减量义务。

  第二十五条 国家组织开展营养状况监测、营养知识普及,引导公民形成科学的饮食习惯,减少不健康饮食引起的疾病风险。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对防止食品浪费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活动予以支持。

  政府采购有关商品和服务,应当有利于防止食品浪费。

  国家实行有利于防止食品浪费的税收政策。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等有食品浪费行为的,有权向有关部门和机关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违反本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严重食品浪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设有食堂的单位未制定或者未实施防止食品浪费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第三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的,由广播电视、网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本地方反食品浪费的具体办法。

  第三十二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