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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学会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欲壑难填 终陷囹圄

欲壑难填 终陷囹圄

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闫学会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作者:金辰 王思

闫学会,女,1963年5月出生,1982年12月参加工作,1990年1月加入中国。曾任北京市平谷县医院医师,院长办公室副主任,副院长;平谷县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平谷分局副局长;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平谷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丰台分局党组书记、局长;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西城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

2021年9月,西城区纪委监委对闫学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同年11月,闫学会被免去西城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职务,经北京市监委批准,对其采取留置措施。2022年9月,闫学会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2年12月,闫学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十万元。

2022年12月23日,距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对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闫学会作出判决刚过去3天,北京市西城区便召开了“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会上播放的警示教育片披露,闫学会因未能顺利晋升二级巡视员而大为恼火、牢骚满腹,常常向身边人发泄对组织的强烈不满,抱怨组织“对干部的关心关爱一点都没有”。

党员干部不论在什么岗位,都要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党的事业发展为重,正确对待岗位变化。闫学会从一名医院护士,一步一步走上领导岗位,本应感恩组织培养,不断锤炼党性修养,但她面对“进退留转”却心态失衡,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远。

不仅设立“小金库”套取公款,敛财的黑手还伸向财政账户

从普通护士走上领导岗位的闫学会,在从政之初也曾决心为官清廉、造福百姓。但一切的转折发生在2007年,时任朝阳区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的闫学会,第一次面临原则与利益的抉择。

“当时区药监局机关把部分办公楼租给了两家单位,由于机关单位不允许搞‘三产’经营,闫学会就把收取到的房租,以代缴水电费、燃气费的名义,由物业管理方代收代管,形成了一笔账外资金,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小金库’。”办案人员介绍,由于感觉“小金库”支取方便,其后的5年间,闫学会将房屋出租带来的126万余元账外资金坐收坐支,用于结算区药监局机关食堂餐费或个人消费等。

设立“小金库”为违规开支打开了方便之门,闫学会操纵利用“小金库”的心思便愈发强烈。

当时,朝阳区药监局食堂承包给了私人老板,每次给食堂结算费用时,闫学会都会私下对财务人员进行一番叮嘱。

“有一次闫学会把我叫到办公室,告诉我近期食堂承包商崔经理会给我一张银行卡,让我收下之后转交给她。过了两天,崔经理就把一张附带写着20万元纸条的卡给了我,我就转交给了闫学会。”时任朝阳区药监局会计宋某某回忆说。

经调查发现,这张银行卡挂在崔某某名下,实际存储金额为22.4万元。崔某某奉上这张卡的缘由,是因为之前接到了闫学会的电话,其表示着急用钱,让崔某某至少凑够20万元拿过来,后续会通过多结算餐费的形式予以偿还。就这样,通过机关食堂承包商虚列餐费支出,闫学会把这笔公款套取出来据为己有,用于个人日常消费。

随着对金钱的渴望越来越强烈,闫学会敛财的黑手不仅伸向了“小金库”,还伸向了财政账户。她在担任朝阳区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6年的时间里,先后15次套取单位公款70余万元。从几千、几万到7、8万元,最高一笔竟达到20万元。

“查办案件时,我们对朝阳区药监局单位的内部账户进行了系统检索。我们发现,有些账目记录的是采购办公用品,但实际是在蓝岛大厦等地采购了购物卡、消费卡。随后,我们进一步调取了这些卡的消费记录,印证了这些卡实际上都用于个人消费了。”办案人员据此判断,闫学会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公款采购购物卡,并将其用于个人消费,涉嫌职务犯罪。

“当了这么多年的领导干部,也经常给下属讲要算好人生的这本账,自己却没有做到,变成了阶下囚。”闫学会忏悔道,“在过去工作的十几年中,我以各种说辞套取公款,违纪违法,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我感到万分悔恨。”

可惜,世上从来没有后悔药。闫学会从违规设立“小金库”随意支取,到把手伸向财政账户资金,逐渐开始腐化堕落,贪欲不断膨胀。从破纪走向破法的她非但没有悬崖勒马,反而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最终彻底跌入了违法犯罪的深渊。

独断专行,大搞一言堂,“事必躬亲”背后实为谋取私利

“一把手”作为“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权力集中、责任重大。当前,个别“一把手”独断专行,开会搞“一言堂”,决策搞“家长制”,什么事都个人说了算,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2010年11月,闫学会调整至丰台区药监局任党组书记、局长。履新之初,表面上看闫学会对工作秉持着“严”与“细”的要求,亲自部署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领导干部“事必躬亲”,多下基层、一线指挥当然是好事。但随着工作中的接触日益增多,闫学会身边的工作人员看出了其中的猫腻。

“对她的最初印象是对工作要求比较严比较细,很多工作直插基层。如果不按照她的想法或者意见办,她就会通过其他方式来制造麻烦。”丰台区药监局办公室原相关负责人李某说。

看似勤政,实则不然。闫学会随意干涉下属部门在合法程序内行使权力,无非是想形成“一言堂”的局面,为她个人的违纪违法行为大开方便之门。

2012年,北京市药监局拨付的68万余元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经费,成为闫学会眼中的一块肥肉。在研究资金使用的党组会上,她授意李某汇报,声称将由北京双鹤净化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承揽维修改造工程。因双鹤公司之前承揽施工局会议室装修工程,质量可靠,与会党组成员一致同意继续由该公司承揽新的工程。但他们没有想到,这其实是闫学会导演的一出“狸猫换太子”。

“在党组会讨论时,我只汇报说由原来的施工方双鹤公司的人承揽这个工程,参会领导误以为还是由双鹤公司来承接这个新的工程。”李某说,“但实际上,虽然施工的人没有变,但这个人的身份变了,从原来一个国有企业的项目经理,变成了一个私企老板。”

调查发现,双鹤公司是国有企业,财务制度规范,无法按照闫学会要求协助其套取工程款,所以闫学会意在让自己的关系人——原本在双鹤公司工作的徐某某承揽这项工程。她在党组会上用含糊其词的表述蒙蔽了其他党组成员,会后,又要求李某对会议记录进行篡改。就这样,违反议事规则、违反集中制的闫学会,最终成功让徐某某关联的私人企业拿下了工程。而后,她与徐某某商议,双方签订虚假工程合同,套取出25万余元资金由其个人支配使用。

“闫学会很强势,大事小事都是她做主,而且表面上以商量的口吻来说话,其实都要按她的意思来办,否则就会找你麻烦。”办案人员介绍,闫学会屡次在会议上强调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资金有全过程的监管,实际上她所指的这个监管是隐匿的、不公开的,只有闫学会、李某和私企老板徐某某三个人知情。双方签订虚假合同——财务转账给私企——徐某某以现金方式将付出去的钱再拿给闫学会,这种看似隐蔽的操作,在办案人员看来,实则满是漏洞、不堪一击。

“作为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我经常和大家讲,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首位,要算好廉政这笔账,但自己却犯下了这样不可饶恕的罪行。”闫学会的忏悔,已无法弥补此前的过错。作为单位的“一把手”,闫学会在工作中丧失理想信念,违纪国法,但她在工作生活中的另一些行为,更是令人瞠目结舌。

听闻风吹草动,一心求神拜仙,订立攻守同盟试图对抗调查

一个曾在党旗下庄严宣誓,受党教育多年的领导干部,怎能不信马列信鬼神?怎会处心积虑对抗组织调查?但现实中的闫学会就是这样,她偏离了初心、丧失了信仰,成了庙堂上的摆设、无灵魂的躯壳。

2014年,闫学会调任北京市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任党组书记、局长,彼时的她,依然继续沉迷于“权力附加值”,无敬畏、不知止。却不知,在反高压态势下,分子难逃恢恢法网。

“我们收到市纪委监委转来的案件线索,主要是反映闫学会利用职务便利,收取管理服务对象钱款的问题。”办案人员介绍,报请批准后,西城区纪委监委第一时间认真开展初核。

随着核查的深入,昔日在朝阳、丰台的老部下宋某某、李某等人先后接受组织谈话,听到风吹草动的闫学会第一时间与这两名曾经的心腹取得了联系。

“有一天晚上,已经11点多了,闫学会特意跑到外面,应该是找经过的路人借了个手机给我打电话,问纪委找我什么事,我是怎么说的。”李某向办案人员交代,闫学会要求他“不能把任何问题向组织反映,不能给组织留下任何机会和把柄。”

在和宋某某联系时,闫学会另外找到一个从未使用过的手机号码,将宋某某约到一个安静的地方商议如何将事情“圆”过去。

经调查发现,2021年9月至11月间,闫学会针对过往的贪污受贿行为,多次与相关人员进行串供,其中直接与李某联系就多达5次,向李某打听案情,授意其隐瞒事实、在接受询问时为自己树立正面形象。为了对抗调查,闫学会还列出了一张清单,写着要找谁串供。她经过了长时间的准备,一轮又一轮串供,甚至深更半夜开车去别人家商量对策。

虽然多次串供,并努力销毁证据,但闫学会深知,她的所作所为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一旦暴露将面临纪法严惩。为了消除内心的担忧和恐慌,她开始多次联系此前经人介绍认识,声称可以算命并能作法替人消除灾祸、人称“黄姨”的神秘女子,向其咨询官运前途,拜大神、求大仙,希望得到神灵护佑,去除升迁阻碍、免除“牢狱之灾”。

闫学会虔诚地向“大仙”求经问道,“黄姨”告诉她:“你就打坐念佛,越打越顺,干啥都顺顺利利的。”闫学会对此深信不疑,在笔记中记下了所谓的“保平安的法门”。人前,她高谈阔论理想信念;人后,她求神问卜迷信“大仙”。

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出这样那样的问题,说到底是信仰迷失、精神迷茫。热衷于烧香拜佛,遇事“问计于神”,这样的党员干部,就是精神上“缺钙”、得了“软骨病”,这种病不仅得治、还得早治。已然丧失信仰、铸成大错的闫学会,面对组织的教育挽救却毫不珍惜,试图通过看似高明的手段来对抗审查。

“闫学会在被留置前期,对抗组织调查,采取了许多极端的方式,如装疯卖傻、撒泼耍赖等。这种表现反映出她在被留置前,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所以被留置后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只要抵抗到底,就不会被查实。”办案人员表示,为了对抗调查,闫学会处心积虑试图负隅顽抗。

然而,铁证如山,一切掩盖和狡辩都是徒劳,换来的只有错上加错,悔之晚矣,最终将自己牢牢钉在的耻辱柱上。

世上没有后悔药,人生没有回头路。直到审查调查的后期,闫学会才彻底醒悟,“我深刻认识到这种行为给单位造成了不良影响,给国家造成了损失。”闫学会忏悔说,“我触犯了底线,确实罪有应得。我也不怕献丑,不怕丢丑,就想用我自己这种惨痛的经历、活生生的案例,去教育身边的领导干部,让他们不要再重蹈我的覆辙,不要再犯我的错误。”

闫学会忏悔录(节选)

在我过去工作的十几年中,我以各种说辞套取公款,违反了党纪,触犯了国法,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我感到万分悔恨。

我辜负了党组织的培养和重托。我1990年加入中国,在党的雨露滋润下不断成长。党组织把我从一个普通员工培养成为一名处级干部,给了我发挥才华的平台,给了我成就梦想的机会。可是我没有好好把握自己的行为,犯下了这么严重的罪行。我对不起党的培养教育,辜负了组织的重托和期望,玷污了党的形象。我的行为与入党时的誓言背道而驰,给党和国家造成了损失,在社会上也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我万般悔恨。

同时,我也辜负了同志们的信任,我曾经作为单位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也曾一度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首位,经常和大家一起算廉政这笔账,自己却犯下了这样不可饶恕的错误。我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没做到,触犯了法律,玷污了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成了“两面人”,想到这些,我感到无比羞愧。

我辜负了父母对我的教育和期望。我的违纪违法问题给家庭带来了灾难,给子女留下了抹不去的阴影,尤其对我年迈父母的打击和伤害是不可估量的。我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自小父母就对我严格要求,遵纪守法的告诫几十年来都没间断过。我父亲把对子女的要求编成“八十字箴言”告诫晚辈,虽然我每次听都很感动,但却入耳没入心,没有警醒,没有反思,没有落实在行动上,成了今天这样一个局面,成了一名罪人,我愧对父母,给他们本来幸福的晚年带来了噩梦般的生活,这将成为我心中永远的痛。

我之所以犯下如此严重的错误,是我弱化了政治理论的学习,忽视了用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所作所为,把学习停留在表面,思想出现了滑坡,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我感到非常后悔,苦不堪言!我愿意用我的教训警醒他人,也算是我所能做的一点努力吧。(中国纪检监察报)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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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留相关证据第一时间报案

该类案件的受害者大多是一时心急才掉入圈套,遇到应保持冷静,第一时间报警,并及时保存相关证据。

3、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多看防宣传,常怀警惕之心。此类案件被害人均年纪尚轻,接触网络较多,自认为不会被骗,殊不知手段花样翻新,任何年龄段和工作职业,均不能掉以轻心。

另一方面需要提醒的是,《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中都明确规定了不得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应受的刑事处罚亦作出明文规定。

切记莫要逾越法律底线

否则同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来源丨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作者丨尹媛卉

责任编辑 | 张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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