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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不能捐献遗体(什么人不能捐献遗体)

哪些人不能捐献遗体(什么人不能捐献遗体)

1遗体捐献要以自愿无偿为原则,并且要征得家人同意;2、捐献人可到本地红十字会登记(填写捐献志愿申请书),有特殊情况可要求登记机构上门登记;3、志愿者申请登记表,需要本人签字;4、捐遗志愿者需要告知是否患有何种遗传病,传染病。

奥斯特洛夫斯基说过:“人生最美好的,就是在你停止生存时,也还能以你所贡献的一切为人民服务”。

人的一生,无论富有还是贫穷,无论高贵还是低贱,最终的归宿都是死亡。

“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在生命的最后,用遗体捐献的方式去点缀世界,让生命之花再次“怒放”,也是一种生命的延续。

对社会来说,遗体捐献对社会医疗卫生事业有极大的贡献。

对个人来说,遗体捐献是种高尚人格的体现。

扩展资料:1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家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2、办理遗体捐赠的途径有两种:

第一种是微信登记,关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公众号,点击志愿登记,根据程序提醒填写相关个人信息,登记完毕后,将有一张电子卡片,点击保存至手机即可,也可以要求邮寄实体卡片。

第二种是持身份证前往吴兴区红十字会办公室登记,工作人员会详细指导填写登记表,如行动不便需要上门登记,可致电吴兴区红十字会办公室2289795,约定上门登记时间。

填写遗体捐献登记表前需征得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同意。

3、举例-遗体捐赠遗体捐献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近日,宜春学院学生钟善祺因患白血病不幸离世,他的父母做出了捐献眼角膜及遗体的决定,开创了江西首例在校大学生遗体捐献的先河;35岁的江西南丰果农文英来遭遇车祸脑死亡,他的妻子含泪无偿捐献了他的器官,捐献的器官至少可以使三个人的生命得到延续。

遗体捐献可以给他人带来健康、新生与幸福。

江西接连涌现无偿捐献器官的善举,不仅是赣鄱大地文明之花的美丽绽放,更是一个社会文明、和谐、进步的标志。

一直以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思想深植国人脑海,受传统道德伦理的影响,社会上对遗体捐赠的认知以及接受程度存在着一定的伦理以及心理障碍。

据国家卫计委统计,我国每年大约有30万器官衰竭患者,却仅有约1万名患者进行了手术。

特别是从2015年11日起,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为移植供体来源,捐献进入公民自愿时代,对于还在等待的患者来说,手术等待的时间或将更长。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_遗体捐献

湖州市人民政府_遗体捐赠怎么办理

人民网_遗体捐献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人死了遗体哪些条件可以捐给医学院哪些条件不可以捐给医学院

只要自己愿意,不管是健康的人,还是有任何疾病的人都可以捐献遗体,均可用于医学研究,或者某些器官的移植。

网上登记可在百度搜索: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

另外也可以联系当地的医院办理捐献登记手续。

希望有越来越多的人知道懂得并愿意捐献遗体

祝健康长寿

天天开心

上海市民如何办理遗体捐赠

上海市各区、县红十字会和接受单位是本市遗体捐献的登记机构。

捐献者可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就近选择登记机构,并可自行选择接受单位,遗体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1)到登记机构登记;(2)委托他人代为登记;(3)要求登记机构上门登记;(4)其他便于登记的方式。

登记时,可向登记机构领取一式三份的申请登记表,并附三张二寸正面半身报名照。

遗体捐献的用途:无偿用于医学教学、医学科研、临床解剖以及角膜移植。

遗体捐献的执行人:可以是捐献人的近亲属或者在工作上、生活上有密切关系的其他自然人,也可以是捐献人生前所在单位、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养老机构或者其他有关单位。

办理登记手续后,可以变更或撤销,捐献人可以到办理登记的登记机构,办理相关的变更或者撤销手续。

扩展资料1、上海市红十字会

地址:北京西路1465号

联系电话:021-5212 2995

2、虹口区红十字会

地址:唐山路902号一号楼101

联系电话:021-6541 8395

3、静安区红十字会

地址:愚园路300号23楼2305室

联系电话:021—6252 1077\/6240 1617

4、黄浦区红十字会

地址:河南南路288号9楼

联系电话:021-6336 5880

5、徐汇区红十字会

地址:漕溪北路336号107室

电话:021-64647403

6、浦东新区红十字会

地址:德平路289号16楼

联系电话:021-58467172

7、长宁区红十字会

首页>资料库>市区红十字会地址

8、长宁区红十字会

地址:云雾山路39号9楼

联系电话:021-5206 4612\/5206 4615

9、闸北区红十字会

地址:中兴路1111号2楼

联系电话:021-5633 8686

10、杨浦区红十字会

地址:江浦路667号A座6楼

电话:021-6541 9450

11、普陀区红十字会

地址:曹杨路510号11楼

联系电话:62441118

12、崇明区红十字会

地址:城桥镇一江山路616号

联系电话:021-6969 3647

13、奉贤区红十字会

地址:南桥镇新建东路568号1-2楼

联系电话:021-3719 0461\/3719 0462

14、青浦区红十字会

地址:青舟路200号民防综合大楼501~507室

联系电话:021-6973 5519\/6973 6160

15、金山区红十字会

地址:石化卫二路429号一号楼201-204室

联系电话:021-5793 2123\/5797 1139

16、松江区红十字会

地址:中山中路38号

联系电话:021-5771 6070

17、嘉定区红十字会

地址:塔城东路400号1号楼

联系电话:021-59530302

18、宝山区红十字会

地址:樟岭路2号北5楼

联系电话:021-3607 0687

19、闵行区红十字会

地址:莘庄镇莘谭路408号3楼

联系电话:021-6498 4317\/6492 5217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

医学院的尸体经过什么处理

胆小的不要看下去啦.

学医有个好处,那就是与死亡的接触比较多,所以对于死亡的畏惧就比别人少很多。

而且,学医还能做一件事情,就是接触尸体,并且对尸体进行解剖,我们所解剖的,大都是死刑犯的尸体,缺半个脑袋或者脑袋上一个大洞看就是被步枪崩的,死相悲惨非常,可是除了这样的死掉,之后还要被医学生分尸,那真是天大的惨事了

所以,希望人们最好不要犯罪,特别是,千万要一忍再忍,即便真的犯罪也不要去犯死罪。

记得上解剖课的时候,台子上放着许多人体的骨骼和肌肉关节等等,我真怀疑这些东西是怎么到这个桌子上的,那是最开始的系统解剖学的时候所见到的场景,起初我还以为那些都是假的,后来经过仔细的研究,发现它们不是塑料,再研究一下发现它们的表面上都有发霉样的东西,最后仔细的一闻,一股牛肉干的味道进入鼻孔,我一下子明白过来这就是正经八百的生人肉,但是毕竟没有看到血淋淋的人躺在我的面前,所以我没有感到什么害怕的地方,只是有一种极度怀疑的感觉,这些东西是怎么来的

最开始我有这样的怀疑并没有多说,只是在想可能这是谁为了医学事业捐献的身体,现在不都是在捐献这个捐献那个吗

然而后来在上台看全尸的时候,才发现这些尸体似乎并不是垂死的病人在生命的最后为医疗事业做出的捐献,而大多都是缺了半个脑袋的或者是脑袋上一个大洞的,我才知道,原来这些都是被枪毙的犯人。

有一次我特意用手(当然是带了手套的…)在那个洞里挖了半天,同学问我在干什么,我说e68a847a6431333332623866看看能不能找到弹头…同学就笑我说,有弹头也早就被挖出去了,你是找不到的。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弹头早就被医生给尸体放血加关注福尔马林的时候给抠出去了,而且我还仔细的打听了一下这个尸体的来源,那内幕真的是让人毛骨悚然的。

据说枪毙犯人的时候,以前是挖一个坑,一人多深,人在坑边跪着,一枪过后,尸体跌落尘埃,人直接栽进坑了,然后就是一阵杆锹埋了。

那个时候是这样的,不过是几十年前的事情了。

现在倒好,枪毙的时候,旁边全都停满了救护车,医生们都眼巴巴的盼望着犯人被枪毙,听到枪声之后,也不顾周边警察维持秩序,拎个吊瓶扛上担架就往里冲

然后就是一阵穷抓猛抢,新鲜的尸体都差点被这群不吃肉的狼撕碎,紧接着就是往担架上一放,针一插,几个人颠颠的把死尸抬回车里,一切仪器就位,把这个尸体身上鲜活的部分尽量保存,然后挪做他用。

至于医学院的医生们,则是把犯人运回下属医院,接着就在暗室里用硬膜外针插在颈动脉和股动脉上进行放血,这个时候半个脑袋的就不用管了,脑袋上一个大洞的,看到前边有出口的话,则是子弹穿过去了,不用再掏,若是没有看到前边有子弹出口的,就得把镊子神进去一顿乱拨把子弹找到再夹出来…手段上我就不再做更多的描绘了,因为这个时候在写这个文章的我都感到脖子根上冒凉气,看客们就更觉得我写的够变态了。

等都打扫完了,就把尸体泡进尸体库的福尔马林池子里,放上1年,等有课了的时候用大钩子捞出来,晾干,再然后就是没什么水分的时候放进解剖台。

再接着就是尸体落到学生的手里,系统解剖还行,要是遇到做局解那可就惨了,因为系统解剖是看看而已,局解可就是学生亲手下刀了,什么手术刀,剪子,骨钳子的,都用上了。

刀是用来剥皮的,女生用起来要比男生用的时候细致的多,男生很可能剥的不细致把浅筋膜带下来,而女生则能切的薄薄的,不带走什么别的东西。

至于剪子什么的,男生用的也没有女生好,很可能会不小心把细微的神经剪断了,而女生就很少出现这样的情况,至于骨钳,则是开膛挖心的时候用,男生用的比女生好,所以在医学院校,男生被形容为屠夫,因为他们不细致,而女生则是比较好的手术者,但是由于她们显得比男生凶恶似的,所以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

综合来讲,犯人死后被人剥皮挖心,这倒也算是他们遭到的报应了,因为他们毕竟是因为犯下了十恶不赦的罪行才会被送上刑场,也算是恶有恶报(被冤枉的除外,为他们默哀)。

但是人为什么要犯罪呢

有什么事情那么想不开呢

就算是为了一时的欲望,或者是被逼无奈,也不要去犯下严重的罪行啊

什么都可以忍的

万事皆能忍,其实就是生活之道,做人就是这样的,没有忍就没有幸福,想想一时的不可忍就换来了自己的死亡,这又是件多么可悲的事情

无论对于自己还是自己所伤害的人,是不是都是一种难以磨灭的印记呢

特别是犯罪的人在死后,遭受的虐待可能比自己犯罪过程中的罪行更为严重,那又是何苦呢

办理尸体火化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一般办理火化的手续和需要的证件如下:1.正常死亡办理火化手续所需证件

医院出具的三联死亡证明百书中,最下面注明为“殡仪机构代收”的这一联+逝者身份证或户口本+直系经办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2.意外死亡办理火化手续所需证件

过世地点所属公安度局派出所或刑警大知队开具的“死亡证明书”或“火化通知书”+逝者身份证或户口本+直系经办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3.车祸死亡办理火化手续所需证件

车祸出事点所属公安道局交警队开具的“尸体处理版通知书”+逝者身份证或户口本+直系经办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4.工伤死亡办理火化手续所需证件

过世地点所属公安局派出所或刑警大队开具的“死亡证明书”或“火化通知书”+逝者身份证或户口本+直系经办人身份证或户口本+赔偿协议权书(双方都盖章盖手印的)。

特别注意:死亡证明需要有加盖死亡证明的单位章方可办理火化。

我想死后捐献器官要到哪签捐献协议

死后器官捐献怎样申请

看完真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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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人死后,尸体如何处理

西藏人死后的处理方式大致可分为六种传统丧葬形式,具体如下:1、塔葬:塔葬是所有丧葬形式中级别最高的一种,多在大活佛中进行。

方法是将尸体用盐水、藏红花及其它特殊药物抹擦处理,进行整容修饰后放在灵塔之内;也有些火化后,把骨灰存入灵塔。

2、火葬:拉萨地区只有高僧大德才能举行这种葬仪,是一种高尚的葬礼。

有的高僧在火化后,骨灰制成“擦擦”(小泥佛)供在宗教场所,或者带到高山之巅随风扬撒,或者撒进江河让其随波浪流向远方。

3、:是现在西藏地区最普遍的葬法,将尸体运送到特定的场,由师进行解剖、支解,然后喂鹫鹰,意为把最后的遗体献给鹰。

4、水葬:主要流行在水深流急的雅鲁藏布江沿岸和藏南深谷区。

水葬时,将尸体背到河边,节节肢解,投进急流;也有的地方图省事,直接用白布裹尸,整个抛入江中。

5、土葬:土葬是西藏最早盛行的一种丧葬方式,现在的喜马拉雅山以东以及墨脱、察隅等地依然保存土葬的习俗。

6、树葬:主要针对年纪不满8周岁的孩童,青藏高原东南部林区会将夭折孩童的尸体置于竹篓或木箱中,挂在特定的区域内的树杈上的丧葬方式。

扩展资料

2005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这是我国政府自1985年以来第三次专门发布关于保护台的公告和通知,这为这种藏民族拥有上千年历史的丧葬习俗给予了充分的尊重和保护。

“第四条 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对活动现场进行围观、拍照、摄影、录像;通过报纸、杂志、图书、广播、影视、网络等媒体刊登、播放、刻录、转载渲染活动有关的文字、图片、报道等;将台作为旅游景点组织中外游客游览参观。

第十条 违反本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公安部门依法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西藏人的六种传统丧葬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怎么办理丧事,骨灰可以存放在哪

办理丧事程序如下:1、办理死亡手续:

当亲人去世后,死者家属或单位必须开取的死亡证明:正常死亡的,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医学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的,由区、县以上公安、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

2、注销户口:

死者家属持死亡证明书到驻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3、联系火化:1)打电话或派人前往殡仪馆或殡葬服务站联系火化,登记死者姓名、住址、年龄、性别、死亡原因、死亡时间、遗体所在地、死者户口所在地;2)登记家属姓名、住址、电话、与死者关系等;3)预定服务项目,服务时间。

4、接运遗体

按预定时间,家属持死亡证明在指定地点等候灵车接运遗体

5、遗体火化:1遗体运送到殡仪馆;2)遗体整容;3)遗体告别;4)遗体火化,选购骨灰盒、领取火化证明;5)领取骨灰。

6、骨灰安放:

按选定方式安放骨灰,并领取骨灰存放证。

此后,家属持此证明来公墓祭扫。

扩展资料:

清明期间,为减少市民咨询、往返办理时间,市属殡葬单位对市民常办理的骨灰安放服务,进行了名称规范统一,受理流程简化,方便市民咨询和前来办理,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一)补办《骨灰安放证》

《骨灰安放证》是家属存取、祭奠逝者骨灰的唯一有效凭证,家属须凭《骨灰安放证》进行祭奠活动。

家属应妥善保存。

1.办理流程:

1)持证人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骨灰管理部门,填写《<骨灰安放证>补证证明》;(2)持证人到骨灰安放室,将《证明》凭证联交骨灰安放室服务人员后,取出骨灰盒;(3)持证人携带骨灰盒到骨灰业务窗口办理移室补证手续;(4)持证人至骨灰安放室安放骨灰后,到骨灰管理部门开具新《骨灰安放证》。

2.特殊情况:

持证人因故不能到场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持证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持证人本人出具的《<骨灰安放证>补办委托书》到骨灰管理部门办理。

(委托书样式可在天津殡葬网上下载)

持证人过世的,其《遗体火化证》或《骨灰安放证》的持证人可申请办理补证手续。

申请人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持证人的《遗体火化证》或《骨灰安放证》办理补证手续,具体手续与正常办理流程相同。

(二)变更《骨灰安放证》持证人

《骨灰安放证》一经开出,一般不得随意变更持证人,确需变更的,须持证人与申请人同时到场办理。

1.办理流程:

1)申请人与持证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到骨灰安放业务窗口,填写《<骨灰安放证>变更持证人声明》,仔细阅读并同意相关条款后签字、按手印;(2)交回原安放证并存档后开具新《骨灰安放证》。

2.特殊情况:

持证人因故不能到场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持证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持证人本人出具的《<骨灰安放证>变更持证人委托书》到骨灰管理部门办理。

(委托书样式可在天津殡葬网上下载)

持证人过世的,其《遗体火化证》或《骨灰安放证》的持证人可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申请人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持证人的《遗体火化证》或《骨灰安放证》办理补证手续,具体手续与正常办理流程相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丧事

新华网-骨灰存放,流程更简化

国色天香的雨宁的那个尸体是怎么回事

当年他掳走了真的苏雨宁,但雨宁性情外柔内刚,坚决不肯泄露《国色天香》的秘方,更误会他是仇人,对他恨之入骨。

两人冲突之中,他失手将苏雨宁活活打死.后来,在苏家废墟,贺坤发现了长相酷似雨宁的她,想把她抓回来献给他,弥补他心头的缺陷。

没想到她竟会跳崖,结果失去了记忆。

他于是有了将她培养成“苏雨宁”的计划。

雨宁泪流满面,不敢相信这残酷的事实。

但喝得大醉的少华把她带进了那间从来不许任何人进入的花房,告诉她,这间花房之所以成为禁地,就是因为这里正是三年多前他打死苏雨宁的地方。

就在这花房里,还假雨宁看到了被少华用一玻璃瓮香水浸泡着的真雨宁的遗体—她还是那么活色生香。

施靖公的下落

笔者收藏有1935年11月13日施剑翘刺杀汉奸孙传芳时的史料,其中有施剑翘在刺杀现场散发的传单和报道刺孙消息的《新天津报号外》等。

施剑翘,本名谷兰,安徽桐城人,1906年出生于一个武官世家,18岁时毕业于天津师范学校。

其父施从滨曾任奉系军阀张学昌所部第二军军长,十四年(1925年)施从滨与孙传芳在皖北固镇交锋兵败被俘并遭其杀害,被枭首暴尸于蚌埠车站,时年19岁的施剑翘为此立誓复仇。

十六年(1927年),北伐军打败孙传芳后,施剑翘写信请任山东烟台警备司令的堂兄施中诚为其报父仇,却被婉言拒绝。

于是施剑翘毅然与其断绝了堂兄妹关系,并随后与施中城在保定军校的同学施靖公结为夫妻,商议同报父仇。

二十四年(1935年)施靖公被提升为旅长,而报仇之事却一拖再拖。

10年时光如流水,大仇未报,壮志未酬。

她最后一次要求施靖公为父报仇遭到拒绝后,便与他一刀两断,从此改名施谷兰为施剑翘,弃家出走,决心亲报父仇。

1935年的秋天,日寇的侵略行径日甚一日,平津局势紧张,此时孙传芳投敌,与天津的日本驻屯军高级参谋土肥原贤二狼狈为奸,此事经披露后更坚定了施剑翘为父报仇、为国除奸的信念,并很快起草了《告国人书》。

《告国人书》中说:“孙传芳和日本人土肥原勾结,求荣,如不打死孙传芳,将使家仇变为国仇…”。

此后不久,施剑翘在父亲遇难10周年祭日,独自去天津日租界观音寺为父烧香念经时,打听到孙传芳下野后与靳云鹏合办了一座居士林,孙常出没其间。

同年11月13日下午3时半,她带着印好的《告国人书》以及她在南京军界任职的胞弟施中杰给她的一支装有多发子弹的勃朗宁手枪,进入居士林。

当孙传芳跪地诵经时,施剑翘猛地从大衣下抽出手枪,对准孙的头部连发三枪,孙脑血四溢,立时毙命。

施剑翘从容地抛撒《告国人书》等传单,然后即到电话间打电话向公安局投案自首。

剑翘入狱后,不屈服,不气馁,心系国家,心向抗日。

1936年4月13日《新天津报》刊登了她在狱中写的文章:《亲爱的同胞,赶快奋力兴起吧》,文章说:“来救我们将亡的中国。

要知道覆巢之下,是不会有完卵的。

到了国破家亡的时候,不管你是知识分子,是资本家,一律平等,都得去当亡国奴的

亲爱的同胞们,是时候了,赶快一起努力吧

经过长达10个月的审理,河北省高等法院判处施剑翘有期徒刑7年。

然而,施剑翘报家仇、除国恨之壮烈行为,博得了全国进步舆论之声援,均称赞她为“女中豪杰”、“巾帼英雄”,要求政府特赦,后在冯玉祥等元老的干预下,施剑翘于二十五年(1936年)十月获特赦出狱。

施剑翘出狱后,挥笔写下:“不敢牺牲因有母,从今奋斗为中华”的誓言。

不久“七七事变”爆发,施剑翘随家人来到湖南长沙,并给湖南省政府主席张治中写了一封只有八个字的短信:“我要求做抗战工作”。

信发出后第四天,她就被张治中接见,被委任省抗敌后援总会慰劳组主任,主要负责募集捐款,慰劳抗日将士。

八路军平型关大捷后,她募集了一万双军鞋和一万件棉被心,亲自装车送到八路军驻长沙办事处。

1938年春,她代表湖南抗敌后援总会,带着“扬我国威”的锦旗和大批慰劳品赶到武汉,慰问空军飞行员,并参加了“战灾儿童义养会”,结识了周恩来、邓颖超和史良。

自此,双方书信来往,更加鼓舞她从事抗日救亡工作。

1941年7月下旬,施剑翘全家乘船抵达四川合川县。

不久,她被推举为“献机委员会”指导长。

此后她就在合川发动群众,夜以继日地组织募捐。

她不仅自己带头把珍藏多年的金银首饰全部捐献,而且还亲自上街讲演、宣传,上门到户说服动员,仅半年时间,她募捐的金额就买了三架战斗机献给了抗日空军。

这个消息很快在全国、全世界引起轰动,先后有47个国家的报纸对此进行了报道。

全国解放后,施剑翘送两个儿子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自己当选为北京市政协委员,1979年病逝于北京,享年7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