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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见野鸡是什么意思还抓住了一只(梦见野鸡是什么意思)

梦见野鸡是什么意思还抓住了一只(梦见野鸡是什么意思)

民间故事:野鸡杀人案

明朝时期,在民风淳朴的河内县,突然发生了一起蹊跷的命案,这件事在县里传开之后,乡民们都人心惶惶的,大家都在讨论死者这是遭到报应了,才会遭此不幸。

此时,县里的卢知县才刚刚到任没几天,一来就遇到命案,这让他感到非常的震惊。

但震惊之余,在接到死者家属的报案后,就立刻带着衙役赶到了案发现场探查。

死者是县里张财主的儿子,2年前得了疯病,一直靠着药物在治疗,但却没什么好转,就在今天早上,张财主的儿子在喝完药后,突然吐血而亡,死时的样子非常怪异。

卢县令到达张家后,张财主一见到他,就跪倒在地,恳求卢县令一定要帮他抓住凶手,让凶手伏法,以慰藉儿子亡魂。

卢县令看着声泪俱下的张财主,赶忙扶起他,跟他说道:“张财主放心,我定会尽我所能,将杀害贵公子的凶手抓到,只是在这之前,你必须事无巨细地将凶案发生之前的事情告知于我。”。

被卢县令扶起来的张财主,抹了抹眼泪,“只要大人能抓住凶手,我定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随后就跟卢县令说起了详细的情况:

前年我儿惊吓过度得了疯病,为此,我为他四处寻医问药,但是都不见好转。前段时间,我遇到了一个江湖郎中,跟他说了我儿的情况,他跟我说,我儿的病只需要用野鸡血来治疗,慢慢的就会好转。

但是这野鸡必须是野外生长的,家养的不行,并且野鸡抓到后,还需要先圈养它一段时间,这野鸡心气高,被人捉住后,通常都会生气而死,而且一生气就会吐血,那江湖郎中就告诉我,此时去取野鸡吐出来的血,给我儿服下,就会对我儿的病有用。

于是,我就照着这个方子请人帮我弄了野鸡血给我儿服用,我儿服用了一段时间后,病情确实有了好转。

只是就在今天早上,我从捉鸡人福贵的手中买了吐血的野鸡带回来,没想到我儿喝完这只野鸡吐的血熬的汤药之后,就突然吐血,还没等到郎中到来就气绝身亡了。

张财主说完,又抹了抹眼泪,而卢县令则自语了一句:“难道是野鸡血有问题?”。他若有所思了一会,就示意身旁的仵作跟他一起去查验死者的尸体。

到了死者的房间后,卢县令看见张财主的儿子口鼻出血,表情痛苦地躺在地上,他的身边还有一个打翻的汤碗。

 一边的仵作则蹲下身去,拿出银针在汤碗里的残汤里探了探,没想到这银针很快就变黑了!仵作大惊,赶忙跟卢县令说道:“大人,这汤里有毒!” 

卢县令一听,转头问张财主道:“那只野鸡在哪里?”

“在厨房!今早小儿吐血而亡后,我就已经让任何人都不能再进厨房,以及动厨房里面的东西!”张财主说着就带着卢县令往家中的厨房走去。

进了厨房,卢县令看到在灶台的案板上有一只没有头的鸡,仵作也是看到后就过去用银针将整只鸡从里到外地探了一遍,可让人吃惊的是,这只鸡身上竟没有毒。

这下案情开始变得复杂了,卢县令皱了皱眉,马上又问张财主,“鸡的头颅在何处。”

张财主回答:“鸡的头颅跟药放在一起炖了。”

听了这话,卢县令一言不发。他走到案板前,查看了野鸡的脖子,接着对随行的衙役说道说:“把捉鸡人带过来!”

说完,他又扫视了一遍厨房:“厨子呢?”卢县令话没落音,一个粗壮的大汉就从一边角落闪了出来,他站到卢县令面前,战战兢兢地回答:“小人在。”

“我问你,这鸡血汤炖的时候都有谁在场,炖好后又是谁给你家少爷送的?”唐知县的眼睛紧紧地盯着厨子的脸问道。

粗壮的厨子语无伦次地说:“回大人,这鸡血汤炖的时候,只我一人在厨房,炖好后也是我给我家少爷送的,但...但是,大人,虽然炖药的时候,只有我在,可少爷的死真的跟我没有关系啊!”

卢县令听罢,只是摆了摆手,让衙役将他带了下去。

过了没多久,捉鸡人福贵被衙役带到了现场,卢县令盘问了他几句后,就让他将捉野鸡时发生的事情说一遍。

福贵思索了一会后,才慢慢道来:“今天早上,我在城南野外,用自己家养的野鸡引来了一只野外的雄野鸡,并且让我成功抓住,这雄野鸡被我抓住后,非常暴躁,之后就在这暴躁中吐血而亡,然后我就这这野鸡送到了张家,还卖了个好价钱,只是,当时我捕获野鸡的时候,天还没有大亮,因此也就没有旁人看见。”

卢县令听后,上下打量了福贵一眼,:“你确定你捉拿的这只野鸡时吐血而亡的?”

福贵答道:“回禀大人,小的不敢欺瞒!我是亲眼所见野鸡就是吐血而亡。”

卢县令笑道:“好吧,你先退下,需要时我再找你问话!”

卢县令从张家案发现场回到衙门后,他去了牢狱,审问从张家押回来的粗壮厨子,但无奈这厨子来来去去都那几话,无论卢县令怎么盘问他,都一口咬定那汤药跟他无关!张家少爷的死也与他无关!

这让卢县令很是苦恼,如果不是这厨子下的毒,那会是谁呢?

卢县令从牢狱出来后,就独自在衙门的大堂上来回踱步,不觉就到了大堂门口,隔着墙板,卢县令听到有衙役在说话,那衙役说道:“看来真是命定如此了!哎,这张家少爷也是自作虐了,先是被吓发疯了,现在又被人杀害,可怜啊!不过,再仔细想一下,也是多活了两年!”

卢县令听着衙役的对话似有深意,于是就马上问他们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就在衙役要回答卢县令的问题时,师爷跟过来了,他跟卢县令说道:“大人想了解的话,不如看看这份卷宗。就应该了解了!”

师爷说完便取卷宗去了。而吕卢县令看完师爷取来的卷宗后,似乎察觉到什么真相一样,一副了然于心的表情。

到了次日,卢县令就派人跟着福贵,并在福贵见了一位青衣大汉后,将他捉拿,带到了衙门。

福贵被带到衙门之后,在大堂上大吵大闹的,问卢县令为什么无缘无故地捉拿他?

卢县令拍了一下惊堂木,喝道:“大胆福贵,事到如今,你还不如实招来?”

“大人,小民又没做什么事,你让我招什么?”

“看来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啊!”卢县令说着就让衙役将一个人押了出来,然后指着他问福贵道:“这人,你可认识?”

福贵一看被押出来的眼前之人,好像就是之前给他红色药液的人,吓得酒醉清醒了一半。

这青衣大汉是他在早上刚从酒肆出来时遇到的,当时他昏昏沉沉的,这大汉跟他说一定要管好自己的嘴,免得祸从口出,而福贵当时则回答‘尽管放心,一切都天衣无缝!’

之后,青衣大汉便离去了,福贵以为他们俩见面没人发现,没想到跟青衣大汉分开后不久,就被衙役捉拿来到了大堂。但为了否认,福贵还是摇头说道:“不认识!不认识!”

卢县令见福贵依然嘴硬,就跟福贵说道:“他都已经招供,你还再从不从实招来,就休怪本官对你不客气!那日我在张家检查那鸡脖子,脖子处根本就没有血迹,而你却说野鸡是吐血而亡,当时我就在怀疑你在说谎,现在你还在狡辩,那看来不用刑,你是不会招供的了,来人!给我大刑伺候!”

卢县令话音未落,福贵就赶紧跪在地上求饶道:“大人,我招!我招!”  

他缓了一会,看了看卢县令,随后叹气道:我本是农夫,之前在城郊外有一处房屋,我和我的娘子二人虽然过着比较清苦的生活,但一家人还是比较和美,有时候忙完农活,我就会到山上捕捉一些野鸡野兔的,来贴补家用或者给家人加菜,日子过得也有滋有味的。

奈何,有次进城的时候,我看到有人在赌坊里赢了很多钱出来,就也去赌了一把,结果那次我赢了十几两银子回来,尝到了这个甜头后,我每次进城都会去赌坊,可没想到却再也没有赢过,还因此欠了一大笔钱。

有次,正当我垂头丧气地从赌坊里出来的时候,有一个中年男子把我拦住了,还跟我说可以给我一笔银子帮我还债,我心想哪有那么好的事,就问他是想让我帮他做什么事?

这中年男子见我直爽,也就直接告诉我说,只要帮他做一件事即可,就是将一种红色液体涂在野鸡的口中,然后将野鸡卖给张财主就行。

我一听这事这么简单,就马上答应了,因为那时候我被债主追得紧,虽然我有对这中年人要将红色液体涂到野鸡口中的事生疑,但一想到他能当我还赌债,也就没再多问了!

之后,我就替中年人给这张家人送起了野鸡,但我知道这野鸡血其实对张家少爷的病没什么作用,吃了之后只有提神的效果,而且吃多了还会上瘾,我知道这是不好的事情,但中年人承诺,只要我一直替他给张家送野鸡,等到红色液体涂到野鸡嘴里的那天,就会再给我一笔银子。

我一听,自然是愿意的,谁会跟钱过不去呢。

然后就在昨天早上,那中年人让我先掐死野鸡,再将红色液体涂到野鸡口中送到张家,接着我就得知张家少爷中毒身亡的事,我这才知道原来那红色液体真的是毒药。

得知张家少爷死后,我是非常害怕的,但已经晚了,只能在大人您问话的时候,说野鸡是吐血而亡的,跟你隐瞒了红药液的事情。

听完福贵的供述,卢县令就指着跪在另一边的青衣大汉问他道:“那中年人是他?”

福贵看了看中年人,又揉了揉眼睛,“回大人,我刚刚酒醒,这个中年人跟我之前见的又像又不像。”

“噢?那你说说你之前见过得中年人是什么样的?”

福贵想了一会,就说起了他脑海中年人的模样。

卢县令很高兴,马上就命人在一旁听着福贵的描述,将中年人的模样画了出来。

过了没多久,画师就将福贵描述的中年人跃然在纸上,他将画像拿到福贵的面前,问他道:“是这人吗?” 

福贵一看,连连点头道:“就是他!我见到的那个中年人跟画像上的比较像,跟他...不是很像。”福贵指了一下他身旁的青衣大汉。

接着画师又将画像呈给卢县令和师爷看,师爷看后说道:“大人,画像上的人是本县的吕青。”

待福贵签字画押被带下大堂后,卢县令跟跪在另一侧一直没说话的青衣男子说道:“陆捕头,戏已结束,你速速带上这幅画,去捉拿吕青。”

吕青,是当地一家药材铺的东家,当陆捕头赶到他药铺的时候,不巧却赶上吕青去了邻县采购药材去了,陆捕头担心吕青在邻县会得到风声,趁机逃走,于是就连夜赶去了邻县,并顺利将吕青从邻县带了回来。

吕青被带回衙门之后,卢县令就对他进行了审问,但吕青一口否认他“借刀鲨人”的事。

卢县令听到吕青否认后,似乎早就预料到了,他不慌不忙地跟吕青说道:“据我所知,两年前,你的女儿含羞而死,死前告诉你歹人就是张家少爷,于是,得知这个真相后,你非常气愤,就马上去了衙门报官,可没想到的是,前县令以死人无法对质为由,把本来抓进大牢的张家少爷又放了出去,因此你就一直耿耿于怀,对张家少爷怀恨在心,想要替女儿报仇,直至最后想出了这“借刀 杀 人”之计,借别人之手将张家少爷毒死,本官说的,你可承认?”

吕青冷笑一声:“大人前面所说确实属实,但后面纯是猜测!”

“噢?”卢县令看了吕青一眼:“难道你不想杀掉张家少爷,替你女儿报仇?”

“我做梦都想!”吕青咬牙切齿说道。

“我从卷宗中得知,张家少爷被抓进大牢后,由于惊吓过度,得了疯病,被放出来后,也是整日躲在家里,你也因为这个原因,难以替女儿报仇,是这样吗?”卢县令又问。

“是!”吕青毫不犹豫地回答。

“那么,当你得知张家少爷需要用野鸡血来治病的时候,你是不是就觉得你的机会来了,于是就找了福贵帮你,将有毒的野鸡送到了张家,将张家少爷毒害,报了女儿的仇,是吗?”

“不是!我确实是想杀掉那张家混账小子,但我并没有用野鸡毒杀他,不过,现在他死了,虽然我不知道是谁做的,但我挺想感谢那个人帮我报了仇!”

卢县令听完吕青这话,哈哈大笑了两声,而后跟吕青说道:“吕青啊吕青,我要是你,我就敢于承认是自己替女报仇,起码能让大家知道,自己这当父亲的,无愧于自己的女儿!”

吕青沉默了,他叹了一口气,思考了一会之后,就说道:“我招,确实是我毒害了张家少爷,是我找人给张家送了有毒的野鸡....”

卢县令听到这儿,马上就命人将福贵带上来指认吕青。

但福贵见了吕青后,就跟卢县令说道:“大人,让我送野鸡给张家的人就是此人!虽然他现在的声音跟之前不一样,但这样貌我还是记得的!”

可看吕青的表情,在见到福贵那一刻,却一脸茫然的样子,那样子似乎就从来没见过福贵一样。

在接下来的审问中,卢县令怒拍惊堂木,跟堂下的吕青说道:“吕青,你好大的胆子,竟敢冒领罪责,还不快快如实招来!”

次日,县里到处张贴起了吕青的画像,还在画像上写着:罪犯吕青,于昨天夜里趁狱卒不备,在狱中逃出,望乡民遇见他,速速上报官府!

此告示贴出后的两天,衙役们抓到了很多与画像上相像的人,卢县令对这些人逐一过堂审问。

审问完之后,卢县令走到大堂后,问福贵有没有在审问的这些人中,听到当初给他红色毒液的中年人相似的声音。

福贵点点头,伸出了两根手指。

于是,卢县令再次来到大堂前,命人将弟二审问的人带上堂来,接着又让福贵也从大堂后走出来,指认这个人。

结果,这被审问的弟 二位果然就是福贵之前见的那个中年人!

这个中年人在面对福贵的指认,知道难逃罪责了,于是就跟卢县令把一切都招了:

我叫李长生,前段时间,有人找到我,并给了我一笔钱,让他去找福贵给张家送野鸡,起初我还疑惑他为什么不直接去送,直到张家少年暴毙后,我才知道他自己不去送的原因,之后我就又起了贪念,又借此去跟他要了一笔钱!而他害怕我将此事暴露,也就答应了我的要求。

“找你的那个人是谁?”卢县令听后问道。

“是唐家药铺的的东家唐善人。”

卢县令知晓后,马上就命人去捉拿唐善人。

待唐善人被捉拿归案后,也自知自己做的事情已经暴露,就在大堂上将他做的事全部供述了出来。

原来唐善人做的这一切都只是因为嫉妒吕青的药铺生意比他的好,为了抢走吕青药铺生意,于是就想了此计,他知道吕青跟张家的仇恨,就借此将张家少爷毒杀,以嫁祸到吕青身上。为了完成这个计划,他就去找了跟吕青样貌相似的人,也就是李长生,通过他来做事,以完成自己的计划,结果没想到却被卢知县识破了!

卢县令听完唐善人的计划,很不可思议地问他道:“难道你就不怕张家少爷死后,本官查不到吕青身上?”

唐善人冷哼一声:“不可能查不到吕青身上,你们只要不糊涂,都能查到,如果查不到,那我还有其他的计划,引导你们查到吕青身上!只不过令我好奇的是,你最后是怎么发现吕青不是幕后主使,接着查到我身上的?”

“那好,本官就一一说给你听,那日我审问吕青的时候,起初我还真的以为他就是杀害张家少爷的人,直到我叫出福贵来指认他的时候,发现他好像并不认识福贵,这明显不符合他与福贵有多次照面的情况,于是我就认为跟福贵见面的人,可能另有他人,而且是跟吕青长得相似的人!

之后,吕青在我的再次审问下,终于道出原委,之所以承认这宗案件是他所为,是他曾经在女儿坟前承诺过,一定要替他女儿报仇,而他自己却一直没找到机会,如今有别人替他女儿报了仇,他就觉得将此罪责担下,也算是对那个替他女儿报仇的人还了恩情。

但无罪的人怎么能替有罪的人承担罪责?让有罪人的逍遥法外,无罪的人却接受惩罚呢?之后我为了引出你来,就故意在全城放出了风声,说吕青潜逃了,以此来捉拿跟吕青长得相似的人!没想到还真在这些跟吕青相似的人当中找到了与你有关的人-李长生!最后从李长生口中探查出了你的罪责!”

唐善人听完卢县令的剖析后,重重地叹了口气,接着无力地垂下了脑袋。

自此,张家少爷被杀害的案子告破,卢县令下令放了跟这件案子无关的吕青,将案件主谋唐善人,帮凶李长生以及福贵一起关入了大牢。

---END---

农村老人常说,春天的野鸡和冬天的野兔不能捡,这是为何?

春天的野鸡和冬天的野兔不能捡,这是农村老人普遍说法之中的一种。在农村,还常听老人有其他一些类似的说法。这里,既含有民俗禁忌的含义,也有农村所处生存环境的现实的意义,既有迷信的说法,也体现农村人们对大自然的敬畏之心,防范于未然。

旧时代的农村,不比现在,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富足,不要为吃饱肚子而发愁,对一些大自然馈赠的食物,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就拿现在南方一些农村来说,许多人家种的果树,比如犁、桃、桔子、橙子等,熟了以后,常常挂在树上无人问津,树果下面铺满厚厚的一层。

这些水果树都是通过农业科技人员精心改良的好品种,果实品质很好,不管是甜度还是口感,都不错。要是放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这些水果早就成了人们的稀罕之物。就是山上的野梨子,果实硬、酸、涩,生吃无法放到嘴里,人们也一大篓一篓地采摘回家,用锅子、鼎罐煮熟吃。溪边的野李子,又酸又苦,一旦进入了成熟期,就会让人们一扫而光。山上的葛根和蕨根,吃到肚子“刮油水”,越吃越饿,但经加工后,也能填饱肚子,是当时穷苦农家粮食的一种补充。

旧时的农村,大多数人的生活贫穷,除了年节外,很少沾荤腥,能在山上猎取一些野物,为家里改善一下生活,无疑是一件令全家高兴的事。然而,习惯于在田野劳作的农村人们,对一些意外发现,有一套自己的准则,即使自己家里再穷,有一些东西送到嘴边也没能要,更不能吃。农村习惯上称之为“山有山规,河有河规”。

再说,山上的飞禽走畜,河里的鱼虾龟鳖,只要不是自己亲手捕获的,或者碰到不明原因死亡的,都不能随便捡回家里,以免给家里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我国农村关于捡野物的俗语有很多,比如:

上山不捡鸟,下河不捡鱼。

上山不捡肉,水里不捡鱼。

山上不捡鱼,水边不捡鸟。

上山别捡鸡,下河别捡鱼。

上山莫捡鲤,下河莫捡麂。

上山莫捡獐,下湖莫捡鲤。

清早莫捡路边兔,夜晚别披“生”白布。

这些俗语,似乎各说各的,有的甚至是相互矛盾,是不是各地风俗有异,才有如此多的说法呢?这一点不能排除,地方风俗不同,一些禁忌习俗确实有所不同。但从整体上来说,这些说法应该是一回事。山上既不能捡鱼,也不能捡鸟,只要是有“肉”能吃的野物都不能捡,河里也一样,鱼也不能捡,鸟、兽类也不能捡。按这些俗语的说法,凡是野外出现死了的飞禽走畜和鱼虾龟鳖,一律捡不得。这其中,又分为别人猎取和捕获的,也有是不明原因死亡的。

1、取别人猎物,旧时代农村讲究“山规”和“河规”

狩猎和农耕,在中华民族古代社会中一直并存,只是以农耕为主,只是少数山里的人家专门以狩猎为生,狩猎又分为山上的打猎和河里的捕鱼。这一节要讲的就是,人们不可便随捡取猎人在野外的渔猎之物。

一方面随便收取别人山上的猎物和河里的鱼虾龟鳖,在律法和道德上禁止。

过去,人们上山时,如果碰到猎人设下的圈套、夹子、陷阱等,用来猎取野物,而这些机关中有猎到了野物,不能拿到走人家的。同样,放在河里的渔具捕获的鱼虾龟鳖等,也不能收取人家的。

农村有一句话对“山规”和“河规”阐释得很清楚:“千里黄金夜不收”。比如说,别人家稻田、麦田里的庄稼成熟了,只能是地的主人才能收割,其他人是不能收的。如果有人去收割别人的庄稼,那就是“盗取”,既违法(旧时亦有这方面律法),又违反农民道德。同样的道理,山上的树木、菜地里的蔬菜瓜果,鱼塘里的鱼,也不能“盗取”。这是社会秩序,也是社会道德,是社会不至于混乱的保证。

另一方面民间一些神秘文化带来的民俗禁忌,使人们不敢随便捡山上的猎物和河里的鱼虾龟鳖。

旧时,狩猎是具有原始性和惊险性的经济活动,除了狩猎者本身传承下来的崇拜和禁忌风俗外,也为非狩猎的人设置了诸多禁忌。人们为了规范社会秩序和维护社会道德,往往会用一些迷信的神秘力量相辅助。用现在的说法,就是用一些迷信的东西来禁止人为的不道德行为。

比如,以湖南雪峰山地区为中心的原始狩猎民俗文化现象——梅山文化,辐射到周边数省区的农村地区。

梅山狩猎民俗,分上峒梅山、中峒梅山、下峒梅山,同敬梅山神张五郎,分别管大型猛兽、中小兽及飞禽家禽、河里鱼虾龟鳖。其中在农村流传着很多的故事传说,既有行业内的规矩,也有对其他人的说法,增加了狩猎行业的神秘色彩,并在民间形成了一系列禁忌。

不管是山上的野物,还是河里的鱼虾,别人猎取之物均不得捡取,否则就是触犯了梅山神,要受到惩罚。因此,行业内和行业外的人,都得按梅山狩猎规矩行事,否则就会触“梅山神灵”,会给捡猎物和鱼类的个人或家里带来灾祸。这样就让农村人们对这个行业产生了敬畏之心。像这种民间神秘说法,在我国民间颇多,并形成了当地方民俗风情。

也就因为如此,在我国很多民族中,狩猎之人出猎前,要举行祭祀、供献猎神仪式。水中捕鱼也同样有这种讲究,如长江上、中、下游地区信仰起源于湖南杨泗将军,黄河流域则信龙王。这也就告诉人们,狩猎、捕鱼之人是得到了猎神、山神、河神的允许才可获得猎物,其他人因没有得到猎神、山神、河神的允许,不可随便捡取狩猎、捕鱼之人的山中猎物和水里的鱼。

湖南、贵州一带,一些对人没有伤害的飞禽走兽,如果进到家中来,是财喜进家门,不能将它们打死而食,只能让其自行离开,否则会给家里带来灾难。

比如,湖南湘西南流传一个故事。山上一伙猎人在“赶山”(用猎犬围猎),一只受伤麂子(野山羊)跑进了一家农户的庭院,家里的老太婆见了,立即把麂子放在神龛下的木柜内藏起来,等“赶山”离开后才放出来,让它回到山里去。但是,麂子返回山里,路过小溪的时候,被村里一位看到,将麂子打死,带回家中吃掉了。过了十多天后,这个打死麂子的人家里被火烧得干干净净,而那个在家里藏麂子的老太婆家里,日子越过越兴旺。

又如,浙江一带,行船时有一种风俗,当船在江心航行时,鱼从江里跳到船舱为吉,可以吃掉,而从岸边跳到船舱,则为不吉利,称之为“赶江”,鱼为“棺材杆”,鳗鱼为“棺材索”,这样的鱼不能吃。

我国有些地方有俗语说:“路边鸟,溪边鱼”,其意思是说,落在路边的鸟和游到河边的鱼很容易就可抓到,但是这种鸟不能抓,传说是山中的邪祟,要中邪,而鱼可能是水鬼变的,捉了后会失足落水而亡。

我国不同地方,像以上的各种禁忌说法还有很多。均为地方长久以来形成的各种地方风俗禁忌。

2、不捡不明死因的野物,是古老的疫病预防措施

农村中,碰到不明原因死亡山上的飞禽走畜,河里的鱼虾龟鳖,人们不能随便捡的问题,这里绕不开农耕社会主要有三大灾难(即自然灾害、兵燹之厄和瘟疫)之一的瘟疫。

在医疗技术和水平都不发达的年代,瘟疫不仅农村人们觉得是最可怕的东西,所有的人都觉得是最可怕的东西。瘟疫一旦发生和流行起来,就会有成千上万的老百姓遭殃,人畜都难以幸免。尤其农村群居的村落,以及城市、集镇人口密集之地,往往会使人口“十存一二”,造成的社会恐慌,会“流亡迁徙,十室九空”。

我国古代史志之中,从甲骨文开始就有文字记载疫病,之后历朝历代,均大量记载了当地历史上暴发瘟疫的史实。尤其是明清时期,《明史》和《清史稿》以及清朝时期各地的府州、县志中记载得更详细。根据相关史学方面的研究人员统计,《明史》和《清史稿》所记载的发生的瘟疫,明朝发生了180多次,清朝发生了130多次。现在以乾隆年间十几年瘟疫暴况举例如下:

乾隆二十一年(1756)春,湖州大疫,苏州大疫,娄县大疫,崇明大疫,武进大疫,泰州大疫。夏,通州大疫。十一月,凤阳大疫(《清史稿》)。夏大旱,有青蝇结阵如密雨过,大疫,随之邑人多死(《沛县志》)。苏州大疫,米价腾贵(《苏州府志》卷142)。

乾隆二十二年(1757)四月,桐乡大疫。七月,陵川大疫。(《清史稿》)

乾隆二十五年(1760)春,平定大疫。六月,嘉善大疫。冬,靖远大疫。(《清史稿》)

乾隆二十九年(1764)十月(丰城)痘疫,小儿伤者无算。(《丰城县志》)

乾隆三十二年(1767)八月,嘉善大疫。(《清史稿》)

乾隆三十五年(1770)闰五月,兰州大疫。(《清史稿》)

乾隆三十六年(1771)春大疫。(《通渭县志》)

古代人们所说的瘟疫,并不指某一种疾病,而是一种概括性的说法,一般指传染力度极强、危害巨大的传染病。我国古代的历朝历代,都向百姓推广预防和医治疫病的知识,有的行之有效的做法至今依然在农村使用。因此,在我国古代,人们对传染病的预防意识,并不比现在的人差,只不过是因那时医学技术不发达,对瘟疫根源认识不了,无确的方法解决根本性的问题。

为了提高农村人对瘟疫的警惕性,旧时代,我国各地每年均有一些集体性的民俗仪式活动,叫“送瘟神”。

送瘟神是我国多民族信仰习俗,古代瘟疫发生,因那些年代医学水平不高,无法用医学来解释其中的原因,人们把瘟神的横行看作是鬼怪、瘟神等,出没于民间作祟,于是,人们就用迷信方法将鬼怪和瘟神等送走,从而达到消灭瘟疫的目的。

古代民间设立的瘟神具体到了人,称之为司瘟疫之神,传说他们都是能散播瘟疫的邪恶之神。他们分别是:

春瘟张元伯,夏瘟刘元达,秋瘟赵公明,冬瘟钟仕贵,总管中瘟史文业。

旧时代的农村,人们都把一个村落视为一个生存的共同体,因此,我国农村送瘟神大多以村落为单位的集体性活动。不同的地区的农村,送瘟神的方式和时间不尽相同。

我国很多地方在春节期间送瘟神。比如,我国的一些农村,正月初五为送瘟神的日子,和送“五穷”或者说“送穷”一起进行。初五的早晨,村子里的人们来到大路边,或是十字路口,燃放鞭炮,焚烧纸钱,并将家里及庭院里的垃圾清扫出去,人们称之为送瘟神。

南方一些地方,比湖南沅江流域等地方,正月十五那天的晚上,每个村镇或用纸扎成船,或用稻草和纸扎成船,点燃火把、敲锣打鼓、燃放鞭炮在村落每条巷道上将瘟神逐出,送到河里的纸船上烧掉。正月十五,客家人也有类似的送瘟神习俗。

旧时,我国大多数农村送瘟神,都是在正月十五社火停止后,正月十六举行集体瘟神仪式。另外一些农村则是在五月初或中旬送瘟神。

农村村落中的送瘟神旧俗,当然是旧时代时期,由于科学不发达,无法解开人们对瘟疫之迷,只能企求于一些迷信活动寄托希望,人们的愿望是为了将疾病和灾祸送走,让全村落的人平安健康。虽然送瘟神的活动是旧时代一种落后、愚昧的迷信活动,但从客观上来讲,旧时代的各种宣传渠道有限,通过这种方式,希望引起人们对瘟疫危害性的重视,增强了人们的预防意识。

因此,人们在碰到不明原因死亡山上的飞禽走畜,河里的鱼虾龟鳖时,也就不能随便捡,其主要原因就是怕“瘟神”送来疾病,是农村的一种讲卫生的预防措施,防止“病从口入”。

我的老家湘西南的雪峰山尾段的大山脚下,有一个古村落的废墟,被参天大树所遮盖,至今无人敢涉足。据说,大约是清朝中叶之时,这个有二百多人,五十来户人家的自然村落因瘟疫而发生了灭顶之灾。

据说,村内有一口大水塘。一天,山里几雉鸡死在塘边,有一户人家捡来吃了,结果这家人当天全部病倒,并相继亡故。当天晚上,整个自然村落人都染上了同样的病,无一人幸免。村落中一个读书人在刚感到不适时,知道大事不妙,用一块大木板,在他们村口的大树下写明村子得病的原因,告诫外人不可入村。之后,他点了一把火将村子烧掉,才使得疫病没有传到邻近的村庄。

农村的说法,碰到不明原因死亡山上的飞禽走畜,河里的鱼虾龟鳖时,随便捡来吃,如果吃出病人来,轻则害自家人,重则连累一个地方的人。

农村人们长期以来,知道哪些野物能放心捡,哪些绝对不能捡,是积累了一定经验的。比如说,狗是嗅觉最灵敏的动物,狗从野外咬过来的东西没有问题。但是,如果狗碰到死在野外的野物,连嗅都不敢嗅,就说明野物有问题,千万不能捡。最好的处理方式,一般见了这样的野物,或者就地深埋,或者就地覆盖柴草烧毁,以免留下后患。

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了,也非常讲究食口的卫生,更健康养生。农村老话,春天的野鸡和冬天的野兔不能捡,就显得更加有道理,但我觉得,“上山不捡肉,水里不捡鱼”这一句讲得更全面。切莫因贪小便宜,既害已也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