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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服文案朋友圈(汉服文案朋友圈着我汉家)

汉服文案朋友圈(穿汉服发朋友圈配文简短)

时光静好,与君语;细水流年,与君同;繁华落尽,与君老


1、你枉有一杯醉人酒,却解不了半点愁

2、浮生若梦,何者是实,何者是空,何去何从

3、青丝蘸白雪,来路生云烟

4、彼时不知相逢,等闲忘却初衷

5、温山软水、繁星万千、不及你眉眼半分

6、何来人间一惊鸿,只是世间一俗人

7、天涯何处,云水之间,小舟从此逝。前世,你为我入魔。今生,我为你成仙

8、言念君子,温其如玉。在其板屋,乱我心曲

9、山之高,月初小,月之小,何皎皎,我有所思在远道,一日不见兮,我心悄悄

10、错过了长安古意,失约了洛阳花期,我在姑苏马蹄莲里,瞥见你兰舟涉水而去

11、青衫烟雨客,似是故人来

12、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13、我曾踏月而行,只因你在山中

14、天不老,情难绝。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

15、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追寻,一曲一场叹,一生为一人

16、浮世万千,吾爱有三。日、月与卿。日为朝,月为暮,卿为朝朝暮暮

17、一生一世一双人,半醉半醒半浮生

18、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

12月1日,网友@芷珞喜欢蓝颜色 在社交平台发文称自己的照片被他人盗用,并伴有侮辱信息一事引发网友关注。@芷珞喜欢蓝颜色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她姓高,是广州一名传授汉服文化的老师,这件事对她的生活造成很大困扰。目前,她已报警,准备走法律途径。盗图捏造事实,博取眼球的博主需承担哪些责任?参与评论的网友虽然受到博主误导,但未经核实情况诋毁他人,又需承担哪些责任?对此,紫牛新闻记者咨询了相关律师。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惠娟

女孩发汉服照片遭盗用被恶评

当事人已报警,准备走法律途径

高女士告诉记者,她是河南洛阳人,本职工作是一名培训班老师,从2014年开始喜欢汉服,经常参加汉文化相关活动。

11月24日,高女士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自己身着汉服和朋友参加活动的照片,并配文:汉服节,穿着汉服走秀是最开心的事情。“其实,那就是一个单纯的记录,就像发朋友圈一样,没有考虑别的东西。”

11月30日晚,朋友给她发来截图,高女士发现自己的照片未经允许,被名为“我的鱼干呢”的博主上传到短视频平台,并配文“横店校花泛滥,100一天一盒饭,为啥还是挡不住那么多年轻女孩儿的热情?”截图显示,当时的视频点赞量已达到1.6万,评论突破3000条,并且存在一些带有侮辱性的言论,比如“万一被大佬看上了呢”“女人没有学历和实力,只能靠这方面发展”等,这一度让高女士很气愤。

“我的本职工作是一名教师,这个文案跟我严重不符,下面评论也很有误导性,一些网友在下面跟风,说一些不好的话,我心里很不痛快。”高女士说,这张图片是从她的社交平台上盗取的,因为是她和朋友的合影,多多少少也影响了她朋友的心情。“我还要去安抚我的朋友,我觉得这个事情对我们的友谊可能会有一点点影响。”高女士很沮丧地说。

当天晚上,她立马举报投诉了该账号,并组织自己的朋友帮忙投诉。记者在短视频平台查询发现,盗用她照片的账号已被封禁。高女士称,因为当时只想到投诉,没有第一时间发私信跟对方沟通,如今该账号已被封,她没有办法联系上对方。

目前,高女士已报警,准备走法律途径,她希望盗图者能够道歉并澄清事实。“这件事给我带来了很大困扰,现在还有人说我们是配合炒作。如果对方不给我一个说法的话,我肯定是要继续维权的,道歉澄清是必须的,赔偿按法律规定的来。”

律师

盗图捏造事实者

和跟帖谩骂的网友都违法了

盗图捏造事实,博取眼球的博主需承担哪些责任?参与评论的网友虽然受到博主误导,但未经核实情况诋毁他人,又需承担哪些责任?

紫牛新闻记者咨询了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常璇,常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刑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构成了诽谤罪,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博主将女孩照片发布在网上,虚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博取眼球,根据浏览点赞数量已经触犯了刑法,构成诽谤罪。女孩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博主的刑事责任。此外,博主的行为也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侵犯了他人肖像权及名誉权,女孩可以依法要求博主进行经济赔偿。

参与评论的网友虽然受到博主的误导,但未经核实情况诋毁他人,也是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违法行为。

来源: 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