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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财八字案例 阿财八字命理

阿财八字案例 阿财八字命理

本文目录一览:

先出卖个人账户,再申办对公账户……严惩!

今年3月

男子因出卖自己的银行卡

被警方行政处罚

5个月后

他重操旧业

配合团伙注册公司

申办对公账户

涉案账户流水高达226万元

再次被刑事拘留

沉迷网游出卖银行卡被行政处罚

今年27岁的男子阿财(化名)出生于湖南省某县,成年后与村里人一道前往江苏打工。因学历不高又没有技术,他只能做些短工。期间,他应聘到一家饭店学做厨师。

“整日烟熏火燎,还受人使唤。”没熬上几天,阿财就打了“退堂鼓”。在出租房里,他整日无所事事,靠网游打发日子。时间一长,生活愈发捉襟见肘。

2022年12月,阿财偶然在网上看到一条广告:“只需一张银行卡,就能获得不菲的收入。”“来钱快、还轻松。”在阿财的眼里,这样的招聘广告简直就是给自己量身定制的,于是他联系上“招聘”人员,将自己名下的一张银行卡卖给对方。

2000元很快到手,这让阿财过了几天“潇洒”日子。但好景不长,他涉嫌帮信罪的行为随即东窗事发。

2023年3月,阿财被当地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不知悔改配合申办对公账户

“走进拘留所,才知道失去自由的日子太难熬了。”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阿财心里的耻辱感和忏悔心慢慢变得麻木。他如以往一样,仍然靠“网游”混日子。

2023年8月初,阿财在出租屋附近一处角落的墙上,看到一个收购银行卡的“二维码”。阿财的人生再次走到十字路口——进一步坠入犯罪深渊,退一步失去“赚快钱”的“机会”。

“做完这次坚决不干了。”经过一番掩耳盗铃式的安慰,阿财选择了前者,扫“二维码”联系对方、按照对方的要求传送自己的身份信息……没过几天,对方发来消息称,他们已经用阿财的信息注册了一家公司,接下来让他准备接受银行网上问询,申办对公账户。

“你把自己收拾干净点,按照我们说的做就行了。”对方给他发来一张预设的问询单,上面罗列了如何回答个人财务状况、公司地址、经营项目等问题的答案。

为了让自己看上去像个“老板”,阿财专门将自己的胡须修成了“八字胡”。几天后,他被一名男子带进一家宾馆,接受了银行工作人员的网上问询。阿财按照对方预设的答案,有板有眼地回答了所有问题。

报酬落空被“拉黑”后备受煎熬

回到出租屋,阿财苦等的4000元报酬迟迟没有到账。他通过微信试图催促对方,却发现自己被“拉黑”了。

8月中旬,十堰市竹溪县警方对当地发生的一起电诈案件进行研判时,发现被骗资金流向阿财名下的对公账户。8月19日,反诈民警赶往江苏省某地,将阿财抓获归案。

“这一天早晚会来到。”阿财交代说,自从配合不法人员申办了对公账户,他一天都没有安生过,整日躲在出租屋里不敢出门,也不敢回家,而且因害怕自己充当团伙“帮凶”的罪行败露,他将自己的微信也卸载了。

据办案民警介绍,阿财名下的对公银行账户涉案流水高达226万元。“明知他人利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开办对公银行账户,用于转移违法犯罪资金,这种行为构成帮信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阿财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 电话卡、银行卡、第三方账户是电诈犯罪分子作案的工具,广大年轻朋友要认清此类犯罪的危害,别做电诈犯罪的“工具人”。

➮ 涉“两卡”犯罪,构成刑事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87条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实施惩戒措施,即五年内暂停银行卡非柜台业务,停止手机卡新入网业务,各基础运营商只保留1个手机号码;不构成惩戒措施的,由公安机关会同主管部门、社区、单位等对其进行教育训诫,责令其认识错误,真诚悔过,签订《不参与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承诺书》。(湖北省‬反‬诈中心‬)

先出卖个人账户,再申办对公账户……严惩!

今年3月

男子因出卖自己的银行卡

被警方行政处罚

5个月后

他重操旧业

配合团伙注册公司

申办对公账户

涉案账户流水高达226万元

再次被刑事拘留

沉迷网游出卖银行卡被行政处罚

今年27岁的男子阿财(化名)出生于湖南省某县,成年后与村里人一道前往江苏打工。因学历不高又没有技术,他只能做些短工。期间,他应聘到一家饭店学做厨师。

“整日烟熏火燎,还受人使唤。”没熬上几天,阿财就打了“退堂鼓”。在出租房里,他整日无所事事,靠网游打发日子。时间一长,生活愈发捉襟见肘。

2022年12月,阿财偶然在网上看到一条广告:“只需一张银行卡,就能获得不菲的收入。”“来钱快、还轻松。”在阿财的眼里,这样的招聘广告简直就是给自己量身定制的,于是他联系上“招聘”人员,将自己名下的一张银行卡卖给对方。

2000元很快到手,这让阿财过了几天“潇洒”日子。但好景不长,他涉嫌帮信罪的行为随即东窗事发。

2023年3月,阿财被当地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不知悔改配合申办对公账户

“走进拘留所,才知道失去自由的日子太难熬了。”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阿财心里的耻辱感和忏悔心慢慢变得麻木。他如以往一样,仍然靠“网游”混日子。

2023年8月初,阿财在出租屋附近一处角落的墙上,看到一个收购银行卡的“二维码”。阿财的人生再次走到十字路口——进一步坠入犯罪深渊,退一步失去“赚快钱”的“机会”。

“做完这次坚决不干了。”经过一番掩耳盗铃式的安慰,阿财选择了前者,扫“二维码”联系对方、按照对方的要求传送自己的身份信息……没过几天,对方发来消息称,他们已经用阿财的信息注册了一家公司,接下来让他准备接受银行网上问询,申办对公账户。

“你把自己收拾干净点,按照我们说的做就行了。”对方给他发来一张预设的问询单,上面罗列了如何回答个人财务状况、公司地址、经营项目等问题的答案。

为了让自己看上去像个“老板”,阿财专门将自己的胡须修成了“八字胡”。几天后,他被一名男子带进一家宾馆,接受了银行工作人员的网上问询。阿财按照对方预设的答案,有板有眼地回答了所有问题。

报酬落空被“拉黑”后备受煎熬

回到出租屋,阿财苦等的4000元报酬迟迟没有到账。他通过微信试图催促对方,却发现自己被“拉黑”了。

8月中旬,十堰市竹溪县警方对当地发生的一起电诈案件进行研判时,发现被骗资金流向阿财名下的对公账户。8月19日,反诈民警赶往江苏省某地,将阿财抓获归案。

“这一天早晚会来到。”阿财交代说,自从配合不法人员申办了对公账户,他一天都没有安生过,整日躲在出租屋里不敢出门,也不敢回家,而且因害怕自己充当团伙“帮凶”的罪行败露,他将自己的微信也卸载了。

据办案民警介绍,阿财名下的对公银行账户涉案流水高达226万元。“明知他人利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开办对公银行账户,用于转移违法犯罪资金,这种行为构成帮信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阿财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 电话卡、银行卡、第三方账户是电诈犯罪分子作案的工具,广大年轻朋友要认清此类犯罪的危害,别做电诈犯罪的“工具人”。

➮ 涉“两卡”犯罪,构成刑事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87条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实施惩戒措施,即五年内暂停银行卡非柜台业务,停止手机卡新入网业务,各基础运营商只保留1个手机号码;不构成惩戒措施的,由公安机关会同主管部门、社区、单位等对其进行教育训诫,责令其认识错误,真诚悔过,签订《不参与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承诺书》。(湖北省‬反‬诈中心‬)

先出卖个人账户,再申办对公账户……严惩!

今年3月

男子因出卖自己的银行卡

被警方行政处罚

5个月后

他重操旧业

配合团伙注册公司

申办对公账户

涉案账户流水高达226万元

再次被刑事拘留

沉迷网游出卖银行卡被行政处罚

今年27岁的男子阿财(化名)出生于湖南省某县,成年后与村里人一道前往江苏打工。因学历不高又没有技术,他只能做些短工。期间,他应聘到一家饭店学做厨师。

“整日烟熏火燎,还受人使唤。”没熬上几天,阿财就打了“退堂鼓”。在出租房里,他整日无所事事,靠网游打发日子。时间一长,生活愈发捉襟见肘。

2022年12月,阿财偶然在网上看到一条广告:“只需一张银行卡,就能获得不菲的收入。”“来钱快、还轻松。”在阿财的眼里,这样的招聘广告简直就是给自己量身定制的,于是他联系上“招聘”人员,将自己名下的一张银行卡卖给对方。

2000元很快到手,这让阿财过了几天“潇洒”日子。但好景不长,他涉嫌帮信罪的行为随即东窗事发。

2023年3月,阿财被当地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不知悔改配合申办对公账户

“走进拘留所,才知道失去自由的日子太难熬了。”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阿财心里的耻辱感和忏悔心慢慢变得麻木。他如以往一样,仍然靠“网游”混日子。

2023年8月初,阿财在出租屋附近一处角落的墙上,看到一个收购银行卡的“二维码”。阿财的人生再次走到十字路口——进一步坠入犯罪深渊,退一步失去“赚快钱”的“机会”。

“做完这次坚决不干了。”经过一番掩耳盗铃式的安慰,阿财选择了前者,扫“二维码”联系对方、按照对方的要求传送自己的身份信息……没过几天,对方发来消息称,他们已经用阿财的信息注册了一家公司,接下来让他准备接受银行网上问询,申办对公账户。

“你把自己收拾干净点,按照我们说的做就行了。”对方给他发来一张预设的问询单,上面罗列了如何回答个人财务状况、公司地址、经营项目等问题的答案。

为了让自己看上去像个“老板”,阿财专门将自己的胡须修成了“八字胡”。几天后,他被一名男子带进一家宾馆,接受了银行工作人员的网上问询。阿财按照对方预设的答案,有板有眼地回答了所有问题。

报酬落空被“拉黑”后备受煎熬

回到出租屋,阿财苦等的4000元报酬迟迟没有到账。他通过微信试图催促对方,却发现自己被“拉黑”了。

8月中旬,十堰市竹溪县警方对当地发生的一起电诈案件进行研判时,发现被骗资金流向阿财名下的对公账户。8月19日,反诈民警赶往江苏省某地,将阿财抓获归案。

“这一天早晚会来到。”阿财交代说,自从配合不法人员申办了对公账户,他一天都没有安生过,整日躲在出租屋里不敢出门,也不敢回家,而且因害怕自己充当团伙“帮凶”的罪行败露,他将自己的微信也卸载了。

据办案民警介绍,阿财名下的对公银行账户涉案流水高达226万元。“明知他人利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开办对公银行账户,用于转移违法犯罪资金,这种行为构成帮信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阿财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 电话卡、银行卡、第三方账户是电诈犯罪分子作案的工具,广大年轻朋友要认清此类犯罪的危害,别做电诈犯罪的“工具人”。

➮ 涉“两卡”犯罪,构成刑事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87条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实施惩戒措施,即五年内暂停银行卡非柜台业务,停止手机卡新入网业务,各基础运营商只保留1个手机号码;不构成惩戒措施的,由公安机关会同主管部门、社区、单位等对其进行教育训诫,责令其认识错误,真诚悔过,签订《不参与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承诺书》。(湖北省‬反‬诈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