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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民族造句子二年级(用民族小学写句子)

用民族造句子二年级(用民族小学写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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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国征文·小学组」刘奕辰《我爱你,我的祖国!》

我的祖国——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国家。她是如此秀丽,如此伟大,我爱我的祖国。爱国,顾名思义就是爱一个国家;爱国,是中华民族永恒的主题;爱国,是每个中国人真挚永恒的情感。

忆往昔,古往今来,许多仁人志士都具有强烈的忧国忧民思想。以国事为己任,前仆后继、临难不屈、保卫祖国,使中华民族历经劫难而不衰。在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华民族构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

浑南区实验小学四年八班 刘奕辰(本人供图)

看今朝,远眺那雄伟的万里长城,仰望那壮观的北京,我的心中涌起一股敬意,爱国之情油然而生。我不禁意识到爱国可以是轰轰烈烈,感人肺腑,也能够是点点滴滴,平凡至真。爱护环境是爱国,热爱生活是爱国,勤俭节约是爱国,勤奋学习也是爱国。我国著名的科学家钱学森,放弃了美国优越的生活,毅然回到祖国的怀抱,用自己的学识报效国家,这是爱国;运动健儿奋勇争先,为祖国赢得一块块奖牌,也是爱国;当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后,人民子弟兵救人时的奋不顾身是爱国;志愿者在灾区的无私帮助是爱国;全国亿万群众捐款捐物的热情是爱国;人们不乱丢垃圾,爱护环境是爱国;勤俭节约,不浪费粮食是爱国;作为当代的小学生,认真学习,积极进取同样是爱国。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即便是那小小的一举一动,也可以表达你的爱国。那么,就让我们从现在起,将爱国进行到底吧!

家长点评:该文紧紧围绕热爱祖国这一主题,感情质朴鲜明,行文自然有序,段落分明,结构清晰,语句流畅,从字里行间能够体会到小作者对伟大祖国的极度热爱之情!

(作者:沈阳市浑南区实验小学四年八班 刘奕辰;指导教师:马凤红)

来源:沈阳市浑南区区委宣传部

黄帝: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

《礼记》中云:“有虞氏禘黄帝”,“夏后氏亦禘黄帝”,这是黄帝最早作为部落始祖为后人所祭祀。“禘”,是帝王对有血缘关系的始祖的祭祀。有虞氏是黄帝的重孙虞幕所立,其谱系为黄帝—昌意—颛顼—虞幕,其下五世孙为舜;夏后氏为大禹所立,大禹父亲鲧的曾祖和虞幕同为颛顼的后代。故司马迁云:“自黄帝至舜禹,皆同姓而异其国号。”其后的商朝、周朝虽不再“禘黄帝”,但从血缘关系上说,仍是黄帝的后裔,且三代王朝都建立在黄帝所开创的大部落联盟基础之上,故在周朝就已形成以黄帝为血缘“始祖”的华夏部落共同体的共识。

或许是因为黄帝这位始祖时空距离日渐遥远的缘故,迨至后世,血亲观念逐渐淡薄,其形象乃与“上帝”合一。黄帝又成为了中国人精神信仰的始祖。《周官》云:“自古雍州积高神明之隩,故立畤郊上帝。”“畤”,帝王祭祀上帝之处。最早的“畤”,是为祭黄帝而建的“吴阳武畤”。黄帝更成为“五畤”所祭祀的“五帝”之一。公元前767年,秦襄公建“西畤”祀白帝(少昊,黄帝之子),秦宣公在渭南建“密畤”祀青帝(伏羲,黄帝之祖父),秦灵公于公元前422 年在“吴阳武畤”废址建“上畴”祀黄帝、建“下畤”祀炎帝,秦献公又建“畦畤”以祀白帝。汉刘邦建“北畤”以祀黑帝(颛顼,黄帝之孙)。汉初皇帝常遣使或亲祭五畤。汉以“五帝”对应“五方”“四季”“五行”,其中黄帝对应的是“中央土”,位列“五帝”之首。古代曾有“天一而已,不应有五”的质疑,学者的解释是:天虽一,气之流行有所变异,以五人神配五帝,因各得其气之盛的缘故。

汉武帝时,以“五帝”作为泰一神(汉代国家祭祀的天帝、至高神)辅祀,后逐渐形成祭天辅祀、明堂拜祀和迎气祭祀的基本制度。明清两代,祭天时甚至不再以“五帝”辅祀,黄帝更多供奉于历代帝王庙中。

明清易鼎之际,王夫之慧眼独具,其作于清朝顺治十三年(1656年)的《黄书》中,首次将黄帝视为华夏生民之始祖。《黄书》跳出一家一姓朝代变迁的狭隘视角,将华夏生民世世代代生活于兹的“中区”“中邦”视为一个整体,讲述的是从“轩辕肇纪”至明朝几千年间的治乱规律。难怪章太炎《訄书》中云:“观于《黄书》,知吾民之皆出于轩辕。”《黄书》中,王夫之尤其强调黄帝确立了“公天下”的典范,不像后世君主皆有“私神器之心”。

我们今天祭祀黄帝,更多是以黄帝为我中华文明之始祖。此兼取“信仰”“生民”与“民族”始祖之义而有余义。“信仰”始祖者,谓以人配天,开启了中华民族特有的天人合德的人文宗教信仰模式;“生民”始祖者,谓黄帝是“始于大公而终于至正”的典范,我生民乃得秉天地之正气,繁衍生息于兹土历数千年而日昌;“民族”始祖者,谓黄帝“存天地之纯气而戒其割裂”,从此奠定了几千年来中华民族“大一统”的基本格局,构成了今天亿万中华儿女最为坚固的凝聚力与向心力。

我们今天祭祀始祖黄帝,是在呼唤民族最深层记忆中面对危难与挑战时的勇武与血气。古代祭黄帝文中常有“首弄兵戎”“铸兵除暴”等词句,盖黄帝生处乱世,“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黄帝“悯阽危,铸五兵”,最终转危为安,变乱为治。从此,这种面对危难与挑战时的勇武与血气成为中华文明世代相传的文化基因。鲁迅诗云:“我以我血荐轩辕”,良有以也。

我们今天祭祀黄帝,更是在为今天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鼓舞、呐喊。始祖“继天立极,开物成务”“功化之隆,惠利万世”,当时无论是驯养牛马、打井养蚕的物质文明,设官治民、监于万国的政治文明,还是发明文字、制定历法的精神文明,都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故祭黄帝文曰:“世界文明,惟有我先。”始祖黄帝的“爰启文明”之功,无疑是我们今天创造中华先进文明最为强大的精神动力之一。(文图:张云江、米广弘)

来源:环球网-文旅频道

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原标题: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

“的”是现代汉语中最高频的词,说话就要用到,好像稀松平常。但是,从跨语言视角来看,“的”字结构却非常独特。

汉语一个“的”字定语的功能,在其他语言中通常分别由领属语、关系小句、同位语小句、定语小句,甚至形容词来表达。汉语“的”字定语在中心语前,可是在绝大多数动词位于宾语之前的语言中,定语都在中心语后。更何况,“的”可以用在从词到短语,再到句子、篇章的各个层次上,勾连了汉语的组词和造句。

这样的特点,使得对“的”和“的”字结构的句法语义性质的探索,有可能深入汉语语法体系的核心,能够揭示汉语语法体系真正的特点。

印欧语眼光中的“的”。 从明清欧洲传教士编写汉语语法书,到《马氏文通》全面引进“泰西葛朗玛”,在建立汉语语法理论体系的同时,也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印欧语眼光,习惯于把固有的印欧语言研究的术语体系,转手套用到汉语现象之上。

印欧语眼光最直接的表现,是贴标签。看到汉语里有“我的(书)”,就给“的”贴上领格标记的标签;看到“好的(书)”,又给贴上一个形容词词尾标签。而印欧语眼光最根本的症结,是动词中心说,认为汉语的句子结构,同样也是以动词为核心、以论元结构为主干,并且在此基础上,汉语也有一套围绕动词产生的高度语法化的语法范畴。所以,有人给“我昨天到的北京”中的“的”又贴上一个时体标记的标签。真可谓:“印欧眼光何时了,标签知多少?”

以往关于“的”的句法语义研究留下了很多疑案,一大原因就是受限于印欧语眼光。因而,“的”的研究自然也就成了破除印欧语眼光的主战场。

“形容词词尾”。有一个现在早已被抛弃的观点,把“好的”“好看的”“要紧的”中的“的”视为“形容词词尾”。代表学者是法国汉学家戴遂良。他们甚至根据印欧语中“的”的对应说法区分出十余种不同的“的”。然而这正是印欧语眼光的结果。从母语者最朴素的语感出发,这些显然都是同一个“的”。高名凯很早就指出,这是“用西洋的语法来解释中国的语法”,是“以外国文翻译时所用的外国语法范畴来说明中国语法”,“然而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们明知道各语言的语法是不同的”。

新中国成立前,还有很多人试图在文字上区分“的”是形容词词尾,而“底”是领格词尾。然而在实际使用中,却常常是一笔糊涂账。这不是因为没有用对,而是因为无法分清。而且,把“底”仅用于领格意义也不符合历史语料的情况。最终,几十年的失败实践说明,在汉语中所谓形容词词尾和领格词尾是分不清的。在汉语母语者心目中,根本就没有区分这两个范畴。试图“有意的学习西洋语法”以“增加汉语的科学性”,反而给汉语使用造成了麻烦。为了比附西洋语法而臆造出汉语中并不存在的范畴,这才是真正的不科学。

有了这段历史的教训,我们更应该警惕印欧语眼光带来的羁绊。

“关系小句标记”。这是一个历史同样悠久的标签。印欧语以动词为中心造句,‘I wrote the book.’(我写了书)可以使用一个关系代词that,转变成后置关系小句修饰的名词短语‘the book that I wrote’(我写的书)。这个过程,叫作关系化。乍看起来,“的”倒好像是大致对应着that,就被贴上了关系小句标记的标签。但是,以英语为标准衡量汉语,这正是典型的印欧语眼光。

正视汉语的同类现象,可以发现,“的”的使用范围远大于关系从句。很多动词短语构成的“的”字定语,没法儿关系化回去,找不到对应的句子。比如,“蚊子叮的包”不能变换成“蚊子叮包”。因为“蚊子叮的”对象是“胳膊”,我们只能说“蚊子叮胳膊”;而“包”是“叮”后产生的结果,并没有“蚊子叮包”这回事儿。再比如,“两个人合住一块儿的客房”“灯光开得最亮的演员”“停车方便的超市”“叶子有毒的草”“集体去旅游的计划”,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都难以做出关系化分析。然而,汉语母语者丝毫不会觉得,这其中的“的”有什么不一样,理所当然把它们归入同一个范畴。而且,如果还是以动词为中心造句的话,上面这些例子可以有多种类型的变换式,按照印欧语眼光,又得分别贴上多种标签。汉语难道那么繁杂吗?显然不是。繁杂的是印欧语眼光,而不是汉语。立足汉语看汉语,以上所有例子都有同一个简单的变换式,“是”字判断句:书是我写的,包是蚊子叮的,等等。这就印证了语感,这些“的”具有“语言单位的同一性”。

关系化分析的另一个困难是,如果坚持“关系小句”说,甚至会导致汉语成为所有语言中绝无仅有的特例。语言类型学经过多次大规模的调查,得出一条跨语言的蕴涵共性:动宾词序的语言,关系小句一律位于它所修饰的中心名词之后。但是,汉语相反,“我写的书”是小句在中心名词前。唯一合理的解释,只能是“的”并非“关系小句标记”,那么汉语也就不是特例了。

以上说明,无论是立足汉语看汉语,还是把汉语放在世界语言的变异范围内做一视同仁的类型学考察,都是破除印欧语眼光的究竟法门。

“时体标记”。“的”还可以用在句子层面。“我昨天到的(北京)”中的“的”,也是印欧语眼光的受害者。看到“的”黏附在动词“到”后的人把它当成动词词尾,看到“昨天”的人把它当成过去时助词,总之,差不多相当于英语动词后的‘-ed’。也有人看到了这个“的”和‘-ed’的不同,发现用过去时来概括它的语法意义并不准确,于是又比附上了英语的‘have done’,称之为完成体标记。还有合二为一,称之为“时体标记”的。这些观点本质上没有什么不同,都不过是盲人摸象、按图索骥的印欧语眼光而已。

驳斥这一类观点最有力的工具,还是“语言单位的同一性”。试看,“他是会对你好一辈子的”中有“会”,“我早晚是要找他算账的”中有“要”,都指向将来,而不是过去。所以,如果不能证明这些句子里的“的”和所谓“时体标记”的“的”有根本差异,那么,“时体标记”说就自然无效。

这个“的”不可能分析为时体标记,这是有着深刻的话语动因的。还是立足汉语看汉语,“我昨天到的(北京)”同样可以有一个简单的变换式,“是”字判断句:“我是昨天到的(北京)”。“的”在这儿的作用是要确认一种活动,而不是报道一个事件,那么当然,这样的句子里就不需要报道事件所使用的时体手段。这个论断还有一个形式依据,这些句子的否定形式只能用非事件的否定词“不(是)”,而不能用事件性的否定词“没”:我不是昨天到的(北京)。

除了以上这些,印欧语眼光给“的”的句法语义研究还带来“准定语”“向心结构难题”等麻烦,限于篇幅,不再详述。总的来说,都是“主题先行”,觉得印欧语中有个什么东西,汉语也就该有个对应物,然后就拿着放大镜找,非得比附出个什么来不罢休。

提高指别度。前文先澄清“关系小句标记”,再证伪“时体标记”,方法上都使用了“是”字判断句的变换式。这恰恰说明了“的”和“是”背后的关联之深。根本上讲,汉语造句不是以动词的论元结构为中心,而是以向对方表达自己的主观判断为基干。因为是主观判断,所以汉语句子无论主语谓语都具有指称性,用“是”;因为着眼于对方,所以时时需要调动对方的注意力,用“的”。“的”的本质,正在于此。

无论“我的书”“好的书”“昨天买的书”“书昨天买的”,其中的“的”都具有“语言单位的同一性”;其前所附单位,都具有名词性。这是朱德熙先生早就论证了的。可是,朱先生的遗憾在于,他最后的手稿在“关于同位性偏正结构”这部分付诸阙如。沿着朱先生的道路往前走,可以发现,承认这些“的”都是名词性后附成分,除了“名词化标记”这个来自于印欧语的选项外,还有另一条通途——提高它前面所附着的语言单位的指别度。

提高指别度,并不等于名词化。“的”并没有改变此前词汇的词性,只不过“X的”整体上在认知语用层面聚焦了注意力,使之具有充当参照体或者用于判断句的能力。提高指别度,可以是对于没有指别度的词而言,比如“好好*(的)书”;也可以是对于较低指别度的词而言,比如“纸的书”;也可以是针对词汇意义中本来指别度就较高的词,比如“我的书”。跳出印欧语眼光的藩篱,可以获得概括度更高的结论。

建设平视世界的中国语言学。破除印欧语眼光,并不是排斥西方语言学理论,而是只有在坚持用朴素的眼光看汉语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应用各种语言学理论,才能讲好语言学的中国故事。

“的”的研究史告诉我们,印欧语眼光的破除终将带来语法理论的更新。朱德熙先生正视汉语自身特点,才能够恰当运用西来的结构主义方法,建立自指和转指、同位性偏正结构等根植于汉语的独特的语法理论。沈家煊先生在引入认知语言学等理论方法的同时,也是坚持摆脱印欧语眼光的束缚,才能质疑“名词化”的观点,建立了汉语词类名动包含学说,为发现“的”的真面目提供根本的理论依据。

在“的”和“的”字结构的句法语义研究中大力破除印欧语眼光,根本目的是要抛弃一种僵化的研究倾向,即以在其他语言的研究中建立的语法概念体系为唯一标准;相反,我们提倡要在尊重汉语事实、探究汉语本来面目的研究中,建立起一套真正属于汉语自己的术语体系。“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唯有如此,才能建设平视世界的中国语言学,才能为世界语言学奉献出汉语独到的发现。

(完权,作者系国家社科后期资助基金项目“‘的’的性质与功能”负责人、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研究员)

责任编辑:王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