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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照杰评《盟约:道教法箓的精神内涵与授度仪式》丨真容、滤镜与虚实之际

《盟约:道教法箓的精神内涵与授度仪式》,陶金著,上海古籍出版社,2023年10月出版,1627页,198.00元

2022年盛夏,烈阳炙烤着的圣地茅山看不到一缕缥缈云霞,在热气中扭曲的丝丝灰烟让人疑心是山火的前奏。受陶金邀请,我赶赴茅山参加江苏省道学院建设方案的论证活动。就在此次行程中,获悉他的《盟约:道教法箓的精神内涵与授度仪式》即将出版。基于对此书大致内容和作者基本理念的了解,此书成为2023年度我最期待的道教论著。拿到这部书的一刻,超乎意料的不仅是书的体量(一千六百多页),更令我意想不到的是书中的内容和观点如此复杂纠缠,突出的价值与可能的疑虑撕扯着我对这部著作的整体认识。

这部著作分为四册,侧重均有不同。第一册包括《前言》和《前夜》《盟约》两章(本段和下一段里的《盟约》均指第二章,而非书名)。《前言》中,作者简要介绍此书秉持的理念,提出诸如人本位、道本位、师本位、民本位的撰述立场。从后文的情况来看,作者确实将“四本位”贯彻始终——人的“主观能动性”、突出的崇道和“insider”立场、道要师受的关键价值以及对早期盟威道“平民宗教”的推重等,被反复提及,并以此为线索搭构起一套理想中的道教“神学”(如果这个词还可以将就使用的话)和实践模型。《前言》中的这些想法格外清晰,使我们了解到此书的创作目的并不完全满足于呈现道教某个历史切面的真实情况,而是希图在部分道教文献的基础上,从宗教学和教义建设的角度构拟出优秀的道教义理原型(或模型),并将这样的理想原型引入当下焦虑万分的道教义理建设运动。《前夜》主要介绍商周两汉时期中国传统信仰要点;《盟约》首先解说先秦册命等盟约仪式,紧接着展开对汉末盟威道盟约的讨论,并对盟威道的重要义理主题进行分析和串联。

尽管《前夜》和《盟约》对盟威道“前史”的介绍并没有太多新见,行文和组织方面也显得有些啰嗦,但却并非可有可无的部分。作者耗费两百多页篇幅(占全书八分之一强)来交代问题,自然有其考虑。揣测作者的心思并不那么难,一者当然是强调道教从文化源头来看就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打根上来说就属于中国文化的“中心”,而不是常被儒家攻击的“异端”;二者是试图指出道教的“源头”并不仅仅是玄虚的老庄思想,并尝试将道教的思考和信仰实践落实到更多更具体的来源上;三者则通过梳理和比较阐明早期道教的教义和组织模式部分来源于对世俗官方的模仿,因此带有很明确的时代烙印,同时又揭示道教在面对社会危机时提出与官方不同、且富有创造性和实验性的应对办法——这些办法的内核则是作者强调的盟威道的宗教精神。《盟约》中用了近三百页篇幅介绍早期盟威道的盟约活动和基本义理,总结出盟威道“神不饮食、师不受钱”等“清约”精神。在作者看来,传说中大道与张天师立盟、天师与川中百鬼立盟、天师和祭酒与道民立盟,构成了盟威道盟约的几个层次,所有盟约的本质都是大道“下教”的重演,盟约的特征则可以总结为区别于朝廷血食祭祀的“清约”大道。《盟约》这部分内容中最富有创造性的地方,在于作者将盟威道的若干核心义理要素“串联”成一个相互联系、彼此贯通的理论框架,教义诠释由此获得很强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教义的极端复杂性(有时甚至是矛盾性),使得将早期盟威道义理系统化的工作在思想史研究中并不多见,所取得的效果也不能令人满意。由是,作者对盟威道教义的组织和编排便显得难能可贵。其不仅形成一定的学术价值,更重要的或许是对当代道教教义建设所可能带来的启发。当然,这样的教义串联并非毫无疑问,突出缺陷和问题稍后集中分析。

《盟约》的第二册就是第三章《法箓》。一如其名,这一接近五百页的篇章主要就是在讨论早期道教的法箓问题。法箓,对于当前道教研究者而言绝不陌生,但不少人却仍将之与“符”混淆起来,流行一时的“符箓(派)”的说法长期误导大众认知。道符,一般表现为文字与象征符号结合的图形,以之为“合同”(类似虎符)调动神灵和大道之力。法箓,一般是写画有大道兵将的长卷或册子,在仪式中授予修道者。依法拥有法箓的修道者,有调动和役使箓上兵将的权力,这些原则上是由道气所化的大道吏兵则会受命为修道者提供传章送表、驱邪斩煞等服务。符、箓之别,还是比较明显的。在这一章中,作者着重介绍盟威道(正一道)法箓系统(包括券契)的组成和演化经历,在此基础上阐释围绕受箓活动展开的教团组织模式和人神关系。早期盟威道教团中的法箓分为多个等级,受箓的过程伴随着教民的成长、成年、婚配和担任教内职务。因此,理论上讲,法箓既在人神关系中扮演重要的中介角色,很多沟通神灵世界的仪式活动只有在箓中吏兵的辅助下才能完成,同时,层级分明的法箓体系也构成了盟威道教团的基本组织框架。作者对法箓在神学和组织层面的双重意义均做以详细介绍,细致地阐明法箓在道教义理中的关键意义。《法箓》一章除重点介绍正一盟威箓外,也对出现较晚的灵宝和上清法箓进行了梳理和讨论,其间还反对了我的一个观点。我曾认为,东晋南朝的上清和灵宝传统主要以“经教”为核心,“法箓”并非其必须,故仅在道教整合运动中临时创作法箓以“充数”。我所依据的证据是目前能看到的上清和灵宝“法箓”,在形式上与标准的正一盟威箓差异明显,不算是神兵神将的名箓。但本书作者指出,能够役使法箓吏兵是从事道教仪式的基础,上清和灵宝两家(尤其灵宝)大概能意识到法箓在行法和仪式方面的意义,故相对较早就开始有意识地创作自家法箓。简言之,我的观点是上清和灵宝素来不重视法箓,但陶金的观点则是二者对这一道教要素也颇为重视。通过本书第三章的详细分析,可发现陶金的反对和纠错大概更有道理。

这部书的第三册由《授度》和《余论》组成,是四册里最薄的一本,但却是全书论证链条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如上文所述,本书第一册主要研究盟威道义理源流和框架,第二册重点放在对占据义理中心的法箓的剖析,而第三册则主要讨论传授法箓等要素的授度仪式。三册书稿组成的“义理框架-中心法箓-授度仪式”的结构,层层递进、彼此贯通。有关道教仪式的讨论,原本是国内道教学研究中最薄弱的领域之一,但通过施舟人(Kristofer Schipper)、劳格文(John Lagerwey)、陈耀庭、吕鹏志等海内外老中青数代人的努力,道教仪式已逐渐成为热门话题,以至于对年轻学者而言,论道教而不及斋醮道法、炼度召遣便可能被贴上“不预流”的标签。尽管专门研究道教仪式的学者群体仍不算太大,但这个领域却已不再像曾经那么“冷门”。道理很简单,“热门”内卷严重后,“冷门”自然会成长为新的热点。这一章对正一授度仪式的内容、仪式结构、符号象征进行分析,除很好地梳理出授度仪式的框架和模型外,更对仪式中所蕴含的“玄理”进行剖析。这一章中,最吸引我的是第二十节“升度仪式与义理考察”。“生无道位,死为下鬼”,既然道士生前恩受法箓获得“道位”,预定了仙界的入场券,那么身故之后自当举办与俗有别的对应仪式,完成羽化登仙的最终步骤。这一节指出道士死后升度仪与生前授度仪之间存在对应关系,并以2021年3月11日,依闾山法为著名海外汉学家兼道士施舟人举办的“三界解释召职登仙醮”为例,细致地描述了一例升度仪式的完整面貌。这段内容让我们在缅怀前贤的同时,收获了对道教仪式的深刻理解。

对我个人而言,全书的第四册可能“最有用”。尽管作者仅将之作为《附录》挂在最后,但这部分内容给出的受箓文书、仪式以及有关宋元道教转变、法职体系要素的讨论,均以具体案例辅助着前文对正一道法箓盟约的论述。附录中,不论是江西修水的《都功箓》、甘肃民勤的《坐靖参传》仪式,还是流传至今的宋以后三种法箓传度文凭,都以新材料的性质吸引了我的眼球。书中有关宋元道教转变要点的讨论,作者梳理出近世以来,道教授度体系中模仿汉官和宋官的两种体系的调和过程。正如我们所熟知的那样,这样的调和在各种版本的《天坛玉格》中表现最为集中,作者对这部文献的分析和使用非常充分。附录二,有关从三山(龙虎山、茅山、阁皂山)并立、到“三山混一”、再到龙虎山以“万法宗坛”的名义统辖道法的过程的分析,值得关注。其中对涵盖越来越广、成分越来越复杂的“正一道教”的历史脉络的整体把握很有指导意义。附录中有关当代道教田野研究“学术伦理”问题的强调,提出了一个值得广泛关注的问题。或许是由于拥有insider身份的原因,作者对道教的热情比一般道教学者强烈很多,由此也对道教研究中可能涉及的伦理问题(尤其是可能对道教带来伤害的现象)颇为敏感。正如作者指出的那样,道教毕竟是一个活生生的宗教,学术研究对当代道教内部必须守护的秘传要素的不当公开,可能会伤害信仰者的宗教感情,同时也可能造成扰乱当代宗教生态的后果。事实上,这样的违背学术伦理的研究行为,不仅会对道教产生伤害,对学术研究的持续发展也并不像看上去那么有利。公开“秘密”最初确实会令我们因收获新材料而欣喜,但反复如是,恐怕学者将很难取得信仰者的信任——信仰者像“防贼”一样提防披荆斩棘行走在田野中的学者,深藏密宝,不再外借。显然,这不是一幅令人期待的愉悦画面。或许学术研究确实是无疆界的,但“宣传”恐怕还是要考虑到最基本的原则。

以上择要介绍《盟约》的内容组成,接下来从个人阅读感受出发,就这部著作的价值和疑问稍作阐述。本书最大的学术意义自然是完整地梳理了正一道的盟约和法箓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教义玄理进行系统性阐发,在此基础上隐约形成了一个以原始盟威道“清约”为核心的道教教义框架模型。本书无疑是目前最具整体思维的同类型著作,具备承前启后的学术意义。作者资料性和思想性并重的取向,田野工作与文献考察相互印证的方法,都是非常值得推崇的研究和撰述模式。书中将盟威道若干原理与犹太教进行比较的做法,也令人耳目一新。以往的道教比较研究,常常将佛教置于比较的另一端,佛道比较虽常以“找不同”来呈现二者特色,但更多精力则放在用“找相同”来展现二者可能存在的交涉历史。作者以犹太教替换佛教成为道教的比较对象,通过“找相同”的办法,将犹太教研究中一些已经获得较好处理的主题挪用为道教研究的问题意识,从而呈现盟威道及其义理的重要价值。对比项不同,发现自然也不同。唯需说明的是,佛-道比较与犹-道比较的出发点和希图解决的问题不同,各有优势,没必要厚此薄彼。

对图像的充分呈现,也是这部著作的一大特色。以建筑设计师为本职的作者,对图像和美术具备异常的兴趣和感触。书中大量的图像,不仅来源于对既有材料的截取,更有不少来自于作者及其朋友的创作。图像与文字交相辉映,形成独特的视觉系统,给阅读增加很大的乐趣。尤其值得称道的是,一些道教文书和图像比较长,对这些图像的表现非常考验出版社编辑的技术水平。手头这部书中穿插折叠的长图,兼顾了美观与实用。然而,在制图方面或许也存在两个美中不足的地方:第一,彩图部分出现过分靠近中缝的现象,给图像内侧部分的阅览造成困扰;第二,书中一些图示可有可无,甚至毫无必要。如述及中国古代掌控姓名便可控制人、鬼的信仰时,作者给出动画片《千与千寻》中汤婆婆将主人公名字部分收入掌中从而获得掌控和支配主人公权力的案例以及图片(同时还给出动画片《夏目友人帐》中主人公掌握鬼怪名录的情况作为另一个案例)。前后文对名、录(箓)的解释已足够清楚,没必要使用这样的材料辅助论证。如此论述,可能增加阅读乐趣,但却与全书的整体格调不和,有失严肃,弄巧成拙。彩图里已切开的心里美萝卜,大概与《千与千寻》剧照达到了异曲同工的负面效果。瑕不掩瑜,这些小问题不能掩盖整套书图像系统的精美考究。

这部著作优点不少,但也存在这样那样的疑问。从个人的立场和学识出发,我对书中的某些观点表示理解,但却无法达成认同——文章像河,终于流淌到“吃瓜群众”喜闻乐见的河段。

我对这套书最大的疑问主要是有关盟威道义理“玄解”的一些内容,尤其是对作者总结盟威道义理的方法和解释向度心存疑惑。这个问题,往根上说,涉及研究立场(insider-outsider)和思想研究中的“照着讲”和“接着讲”的争论。有关盟威道义理系统的构建,集中体现在第一册后半和第二册中。作者在构建义理系统时,对材料的选择比较自由,时间跨度有时也比较大。如此建构起来的盟威道义理系统,很难说真的符合盟威道最初的现实情况,其可能只是作者通过取择材料外加合理想象制造出来的“理想化盟威道样态”。但作者对这个理想化的样态非常热衷,常以之作为“标准”来衡量后世道教现象是否堕落腐坏。下面以书中花费大量篇幅着重探讨的鹤鸣山盟约和“清约”精神为例,简单谈谈上述问题。

作者对传说中发生在鹤鸣山的张道陵从老君受道事件(简称鹤鸣山盟约)颇为关注,将之作为盟威道“盟约”的起始。道教内部材料给出的鹤鸣山盟约发生在汉安元年(142)五月一日,对一般学者而言,会暂时搁置事件本身的“真假”不论(甚至简单地将之视为张鲁创造的传说),而将精力放在考察传说出现的时间、背景和后续影响上;但对道教信仰者而言,这一事件却是不可置疑的真相,大道“下教”张道陵的情况如教内文献描述的一般无二、真实不虚。作者对鹤鸣山盟约的解读充满新意,但立场却显得有些游移。简单来说,作者既认为这场鹤鸣山盟约是真实发生过的事件,将之作为大道下教的重要案例反复强调,但同时又对之做出更为内在的解读,称:“鹤鸣山盟约并非发生于身外,是天师心中的一次灵光的闪耀,而这种难以名状的密契体验需要领会,并转化为人类可以理解的信息”(245页)。类似的说法,在书中反复出现——“鹤鸣山石室内所发生的事件虽然可以被称作‘建立盟约’与‘传授道法’,但其内在实质则是天师在冥通之中所获得的全身心的感知与领悟,所谓的老君、道气,与其说来自身外,倒不如说缘自身中一种极为内在的宗教体验”(333页)。由于将鹤鸣山盟约理解为天师内心的“灵光闪耀”,此次“老君-张道陵”之间的传授便被理解为“人类自性觉醒在历史中的具体表现”(第1页),同时这样的灵光闪耀也可以在天师之外的后人心中获得重复——“不仅显现在天师的心神之中,且还可重复迸发于我们后人的心神之中”(237页)。这样的理解,既与将鹤鸣山盟约作为真实仙道事件的教内解说不同,也与一般的学术理解相异。从根本上来说,这样的认识是推测性的,得不到现有文献的有力支持。但与此同时,这样的推测也因缺少依据而无法被证伪。无法被证实和证伪的问题,大概就不再属于常规文史哲领域讨论的范畴,而应当被理解为对道教神学的创造性理解。有关于此,真诚地讲,我可以理解作者对鹤鸣山盟约及其意义的解读,并觉得这样的解读对教义建设而言很有启发价值,但在个人的学术立场上却很难完全给予认同和接受。从学术立场上看,我们似乎仅能确定这个盟约是曹魏或更早一点出现的盟威道传说,而并不能由这样的传说推测大约一百前年所谓鹤鸣山盟约的真实情况——如果不是彻底而冒失地否定其真实性的话。

接着来看“清约”。作者将早期盟威道的核心价值总结为“清约”精神。这个清约精神不局限于常常被提起的“神不饮食,师不受钱”原则,书中对早期盟威道优越性的集中表述可以被视作对“清约”精神的总结:“盟威道是一个面向平民大众,试图打破年龄、性别、阶层、种族界限,以道气使人类共命的宗教信仰与实践体系,其具有以道德为先导的理性精神,以及以此赋予人类自由意志的自由精神。盟威道的教法并不与尘世中的生活脱节,但其着眼点则在于终极的生命超越。”(834页)作者总结的以“清约”为核心的盟威道义理闪耀着超越时代的光芒,但正如前文所述,作者总结义理的方法与常规学术意图呈现历史切面的旨趣非常不同。通过较为开放的选择和串联道教材料,作者组织起一套看似自洽的义理系统,但这个体系可能无法完全贴敷历史上任何时间点的盟威道真实情况。这样的教义组织办法当然也有启发性,尤其是对道教教义建设和道教信仰者而言充满着难以抗拒吸引力,但却也不是以“求真求实”为目的的常规学术的诉求。严格地讲,书中以“清约”精神为中心编织起的盟威道义理系统,是作者用巧妙的构思创造出的理想模型。这样的教义研究,不能算是“历史学的”和“文献学的”(照着讲),但却很有点“哲学的”味道(接着讲)。常规学术的“求真”,与作者所追求的“求善”之间的张力,由此得到凸显。理想的“清约”光芒万丈,书中甚至产生类似“本质主义”的立场,在一定程度上将是否符合“清约”视作衡量道教进步还是堕落的重要标准。例如,盟威道中,功能性“内箓”(如斩妖捉鬼等专门功能)的产生可能要晚于所有道民都可逐渐获受的“外箓”,作者对这些“内箓”的批评显得颇为苛刻:“‘内箓’‘外箓’之说,实际违背了盟威道教团最初的平等主义宗教精神。由此,‘内箓’的出现,应该在一定程度反映了六朝时期,教团内部的日渐阶层化,以及祭酒的职业化。新的‘内箓’应运而出,被置于‘外箓’之上,旨在赋予祭酒更高的神权与身份。因此,所谓的内、外法箓之别,实际是少数的祭酒用意将自身凌驾于多数道民的一种途径。”(566页)这个观点有一定道理,但也很难定论。如果站在insider的立场上,会认为内箓的功能真实不虚,这些内箓跟外箓一样都是“大道的点化”,而不是坏心肠的祭酒为了达到某种目的的虚伪创作,因此不会去考虑是否涉及平等和霸权的问题;而站在outsider的立场上,不论内箓、外箓,都无法证明盟威道是力求平等的教团,教团内部的等级一直存在,只是等级之间可以通过立功立德来实现跨越。这样的层级跃升,普遍存在于世俗社会的军功等爵和官阶制度中,但我们却不会承认古代社会中的此类制度和等级安排体现了丰富的平等主义精神。本书第三册最后部分,对张天师“集成形象”的想象,也与“清约”精神相呼应。凡是符合“清约”精神或作者总结的早期盟威道特征的张天师传说形象,最终都成为重组张天师集成特征的材料;反之,不符合者则被认为是后出的传说故事,是对天师真实形象的歪曲。这样的“复原”非常有趣,但却陷入了循环论证的圈套,有思想价值,但可能没有多少学术意义。

以鹤鸣山盟约和清约精神为例,可以较为直观地看到作者对盟威道教义的解读与一般学术理解之间的差异。作者给出的义理系统建构,或许不是为了寻找某个道教史切面的真容,而是希望呈现一幅滤镜下的盛世美颜,为我们提供盟威道最优美的模样。游走在“虚实之际”的做法,有时可能是非历史的、非思想史,甚至还是非文献的,但却是这部书贯穿始终的一种特色。这样的教义解读方式或许将成为本书最可能被驳难的问题。但需要注意的是,非常规学术的解读,不意味着就是“无意义”的思考。从文字中时常显现和切换的insider-outsider双重立场上不难发现,作者在进行盟威道义理建构时,重点本来就是在一定的文献规矩内为道教教义赓续找到一条守正创新、继往开来的思路。这样的现世关怀,使本书的教义建构更多地指向“神学”而非“历史学”。当我们理解了作者撰述的旨趣时,也就能明白此书义理解读的价值所在,不至于耳提面命地“站在学术高度”上对之进行刻薄批判。以文史哲的严肃方法给书中梳理出的教义系统一一“纠错”,既没必要,又无聊透顶。作者本就意不在此,那又何必以我之绳墨尺度他的规矩?当然,就笔者个人的阅读和思考而言,我当然能够理解作者的良苦用心,也认同此番解读的理论意义,但传统的学术价值观(尤其是历史学和思想史立场)深刻地固化了我的思维,使我始终不太能接受这样的处理范式。求同存异,各取所需,承认和尊重世界的多样性,不失为一种明智而开朗的应对办法。

除上述较为宏观的问题外,我对书中的一些史料解读也心存疑惑,这里不妨简单举几个例子。呈现早期盟威道情况的道教文献《大道家令戒》,称老君传授张天师,“造出正一盟威之道,与天地券要”。一般我会将“天地券要”理解为一类券契,与“正一盟威之道”并列,都是老君“造出”的内容。但作者则将之理解为“是指在天地的鉴证下,老君与天师分券立约”(235页)。有关这个问题,经过与作者激烈的半公开讨论,我仍很难理解相应观点,而作者也无法接受我过于平庸的解读。又如南朝高道陆修静在提及盟威道录籍时称:“道科宅录,此是民之副籍。”作者认为,“副籍”有两种解释:“一种是相对于地方官户曹手中掌握的‘录籍’而言,一种是相对于天曹手中所掌握的‘命籍’而言。”作为神灵的“守宅之官”按照这个副籍守护家户。作者推论,“如果(副籍)只是一份如‘户口簿’一样的物品,很难具有神圣的效力使得‘守宅之官’莅临”,故怀疑这是一种“契券”(532页)。但陆修静对“副籍”的解说,指出“籍主皆赍录诣本治,更相承录,以注正命籍”,则这里的“副籍”,似乎更应该理解为户主(籍主)手里保存的、写明自家户口情况的“籍簿”,其“副”应当是与“领户化民”的道教祭酒(不是地方官)手中保存的集体录籍相对而言。副籍或可平实地理解为守宅神灵执行保护义务的依据,而不必解释为调动神灵的“券契”。从“去神秘化”的角度来进行解读,我怀疑之所以强调提供神灵守护与副籍记述挂钩,可能是为了保障民户及时报备人口变动信息的信仰和行政策略,以使祭酒更加有效地掌握“领户化民”的权力。

再如,著名的《老子想尔注》中称:“腹者,道囊,气常欲实。”作者对“气常欲实”的解释是“道气在主观上意欲进入人体”(705页)。但我却怀疑这句话是典型的倒装句式,“气”不是主语,“常欲”也不是“气”的意图——正常语序应该是“常欲气实”,意思是最好一直用气充实肚子。类似的倒装句式并不罕见,若坚持按照字面顺序理解,则不知《延陵先生集新旧服气经》里服气导引时的“衣带常欲宽”当作何解。对于“气”“道”等关键概念的过分敏感,可能导致钻入“玄义”牛角尖的错误结果。还如,作者认为将正一、灵宝、上清理解为“相互对立、各自独立的三支教派”,是“以西方宗教的教派主义来对中国宗教进行歪解,其本质上是对经典的粗浅误读”。事实上,上清和灵宝“乃是在各自的理路之下,对自身盟威道信仰的提升与处境化调适”(895页)。这个观点有一定道理,上清和灵宝确实出现于盟威道已经存在的社会和信仰环境中,由此接触和接受盟威道的某些理念非常正常。但我个人认为,“青出于蓝而不是蓝”,刻板地将三家并立,甚至认为存在连绵不绝的“上清派”“灵宝派”,绝不是与历史相符的认识,但三者之间的重大差异(甚至是本质差异)也不能因此而被抹杀。事实上,我们可以看到三个传统的奉行者(或者说背后教团)确实存在交叉,但却并不完全相同。将强调三者差异的理解说成是“对经典的粗浅误读”,是从一个极端跳跃到另一个极端的过犹不及,不无意气用事的感觉。

除此之外,作者对北魏道士寇谦之有关正一道都功版“迁还本治”的理解的反对,看上去也不无过分演绎的嫌疑(822页及之后,相关内容略微有点繁复,读者可自行翻阅)。基本上,我个人还是倾向接受寇谦之提供的更加平实的解释——即“迁还本治”还是指天师降曹后,流散在外的教民未来有机会回到原本的二十四治(或二十八治)治区,而不是在讲这些教民死后升入仙界的“大治”的事。至于书中有关南北朝时期多次出现的传授张道陵道法的“新出老君(老鬼)”(一般认为等同于太上老君)的玄妙解释,“大道既然永恒,何言‘新出’?老君既‘老’,又何以言‘新’?这些看似自我矛盾的表述实际正反映出了大道的本质:太易”云云(307页),新颖无比,但也超出了我所能接受的底线。类似情况还有不少,这里不再一一铺述。整体来说,作者对道教文献和现象的部分解读,趋向于挖掘奇妙、玄奥的义理,确实富有创造性和启发性,但对于我这样缺少想象力的顽固头脑而言,却造成了领悟上的严重困扰。

观点之外,可能是因为写得太快,也可能是因为书稿太厚校对不易,错别字、遣词不恰、句法错误稍微有些常见。这样的错误不仅影响阅读体验,有时还会误导读者对作者意思的理解。如书中提到放马滩秦简“丹还阳”这个材料,作者称这“本质上是一份秦昭襄王三十八年由地方县丞向秦国御史上呈的公文”(101页)。但学界普遍认为这个材料的“本质”是一篇志怪故事,只是呈现为公文的形式。经过与作者的直接交流,作者也承认“丹还阳”实际是志怪。“本质”这样不当词语的使用,几乎让人以为作者对这份材料的性质存在误解。此类问题重印时应当一并改善。

总体而言,这部著作具备较高的学术意义和启发性,但也存在一些可以继续商榷的问题。而不论是价值还是问题,都足以引发广泛的关注和持续的讨论——价值和争议并存,是优秀著作的典型标志之一。与作者的多年私交不能抵消我对此书材料解析和历史描述方面的疑虑;同时,这些疑虑,甚至不满也无法阻止我对书中描述道教义理架构时的勇敢睿智以及作者之于道教的热诚表达赞美和肯定。一篇万把字的书评,无法完整地完成对这部两寸来厚的著作的分析。接下来一段时间,对本书的讨论或许会形成热潮,这有可能成为辨明正一道教演化过程若干重点问题的良好契机。有兴趣的读者不妨互相参看,兴许会在争议之中收获意外的发现。

《着魔》:用小说分析世界的盲点

“疯癫也可以由外部感染一个个体,这要远远早于一个人由内向外的发疯。在我们所熟悉的场景中,在这个时代的遗产中,疯癫会踏上回来的路。”奥地利诗人英格伯格·巴赫曼在《意外之地》中如此写道。巴赫曼在这篇毕希纳奖的获奖致辞中塑造了一座峻冷、荒诞、城格解离的柏林,后纳粹时代,表面风平浪静的城市实则感染了令人骇恐的疯症,城中居民在战后的天空下延续着一种虚妄无序、近乎倒错的生活。

同样着眼于集体无意识与群众癫狂,她的同胞兼同僚,赫尔曼·布洛赫的长篇小说《着魔》则将目光聚焦于蒂罗尔地区的一座小山村。

用小说分析时代的盲点

家境殷实的布洛赫成长于十九世纪末“上帝已死”的维也纳,他离深谙世纪末病症(maladie Fin de siècle)症结的唯美主义者霍夫曼斯塔尔太近,离“众神已灭,未显,唯人独存”的古罗马亦太近。布洛赫曾在文论中写道:“不需细加思索,教诞生前一个世纪与我们这个世纪之间有诸多相似之处——内战,专制,旧宗教形式的消逝;实际上,就连流亡的现象也极为相近。”于是,到了一九三四年,在完成《梦游人》三部曲几年后,由于“灵魂和健康再也无法承受维也纳”,布洛赫离开城市,移徙至乡村。作家把新小说的发生地点挪移至意奥边境山区一处杜撰的小村庄,一方面是因为对颓靡哀艳的都市生活方式,对守旧、没落、陈腐的维也纳感到烦倦;另一方面,也可以视作一次最终扬帆航向奥古斯都时代的预演,因为在偏僻的、前现代的山区中,村民依然极大程度地保持着一种亚古罗马式的、《农事诗》般的生活。

赫尔曼·布洛赫(Hermann Broch,1886—1951),奥地利小说家,与卡夫卡、穆齐尔、贡布罗维奇一起被昆德拉誉为“中欧最伟大的四位小说家”。布洛赫生于维也纳,父亲是纺织厂老板,母亲是犹太富商的女儿,他在20岁时接管父亲的纺织厂,后结识卡尔·克劳斯、托马斯·曼、茨威格、罗伯特·穆齐尔、埃利亚斯·卡内蒂、爱因斯坦等人,40岁时进入维也纳大学学习数学、心理学和哲学,45岁时出版首部长篇小说《梦游人》,1938年流亡美国,晚年主要从事群众心理学研究,1950年被提名诺贝尔文学奖,次年心脏病发作,于美国康涅狄格州纽黑文去世。主要代表作有小说《无罪者》《着魔》《梦游人》《维吉尔之死》《未知量》。

几乎与此同时,攫权,纳粹上台,德奥合并的呼声空前高涨。大德意志帝国的千年国祚恍若一句能解决所有社会问题的万灵魔咒,刺进中欧地区诸多以德语为母语的德意志人心中。当时的奥地利总理陶尔斐斯遭本国纳粹党人之后,新成立的奥地利联邦国沦为任由纳粹德国摆布的傀儡。在法西斯主义的白色恐怖下,虽然身为犹太人的布洛赫已无力再与极权抗衡,也无法再于德国发表任何作品,但他依然决定以时政为母题,开始创作全新的三部曲,旨在以小说的形式分析时代的盲点与纽结。一九三六年一月中旬,三部曲中第一部的初稿成型,布洛赫将三部曲取名为《得墨忒耳》,并将新写成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命名为《着魔》;经过一个月修改,他又将小说的第二稿易名为《得墨忒耳,或着魔》。

然而,随着政治环境益发暗无天日,他对“诗”(泛指所有广义上的文学创作),甚至对沉思性的精神生活产生了怀疑,他觉得“进行精神创造的人们与他们的劳动被彻底排除在整个世界的社会及物质生活之外”,甚至悲观地认为,“处在价值崩溃中的当代世界再没有位置留给思想和艺术成就”,又由于四处迁居,再加种种不得已的情由与事宜,他暂时搁置了这部小说,转向了与政治更相关的工作;翌年,他彻底放弃了整个针砭时弊的三部曲计划。直到流亡美国后多年,亦即生命的最后一个春天,他才重新拾起这部一直被他称作《山居小说》的作品。令人扼腕的是,布洛赫于一九五一年五月底病逝时,小说的第三次翻修才进行到第五章,但先行一步的作家并没有将尚未完成的书稿交给任何书商。因此,读者如今读到的《着魔》是布洛赫文集的编稿人,布洛赫研究的权威保罗-米夏埃尔·吕策勒根据原作初稿修订而成的。虽然它是一部未竟的遗憾之书,但从中依然可以清晰地窥见布洛赫的历史观与伦理观,洞察他对永恒价值,对“尘世的绝对”的真知灼见。

“一个德国事件”

小说的主线情节其实极其简单:早春某一日,“漫游者”“引诱者”(这也是小说曾使用过的两个名字)马里乌斯·拉蒂自南国浪游而来,出现在一座偏远的小山村中。很快,他便鼓唇摇舌,煽动村民重新开发山上一座已被废弃多时的矿井。他声称自己受到大山的感召,听见了大山的呼唤,必定能从山中掘出黄金。村民逐渐听信了马里乌斯的教唆,开始对黄金蠢蠢欲动。最终,群众的迷狂在一场近似于宗教秘仪的集会中达到了顶点,受马里乌斯引诱,对他言听计从的少女伊尔姆加德爱上了他,并自愿成为祭品,遭到杀害。一次矿难更让掘金计划不了了之。然而,流血事件发生以后,村民们又回到了与从前别无二致的日常生活中,血案的始作俑者马里乌斯甚至进入了乡议会。

布洛赫在创作提纲中自陈,《着魔》是一部政治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德国事件”,小说中几个主要人物亦明显有所指涉。从名字及体貌特征来看,马里乌斯·拉蒂是个意大利人(这个未曾在小说中公开的身份或许也暗指轴心同盟背后推波助澜的法西斯意大利),这个异乡来的煽动者来到奥地利偏僻的小山村,凭借空洞苍白但迷惑性极强的讲演与鼓吹,在短短数月内便成功蛊惑了大部分村民,掀起了一场极大的风暴。毋庸置疑,这个人物的原型就是起初在维也纳卖画为生,靠着一场场狂热的集会与演说,最终成为德意志第三帝国元首的。

《着魔》,[奥]赫尔曼·布洛赫 著,徐迟 译,明室Lucida|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马里乌斯的共犯文策尔诡计多端,寡廉鲜耻,他虽个头矮小,但体魄强健,他明明可以在与马里乌斯的肢体冲突中占上风,却故意落败,甘于成为后者的马前卒。此人集手下两位纳粹党要员,戈培尔与希姆莱的特征于一身。贫病交加,只知莳花弄草的神父代表了对纳粹之恶熟视无睹的德国教廷。本应成为全教区精神领袖的神父除了栽培玫瑰,便只算计着一场弥撒能赚取多少收入,用以修葺教堂破败不堪的外墙,更体现出当时教廷的昏聩、软弱与短视。身为加尔文派徒的保险代理人韦奇是村中唯一纯粹靠商业活动谋生的城里人,由于身份与信仰与其他村民格格不入,他很快就成了马里乌斯口中的罪恶之源,最后被迫拖家带口离开了村庄。韦奇与千千万万零散聚居在欧洲大陆上的犹太人同样命途多舛,他们大多以经商为业,信奉与教具有深厚渊源的犹太教,最后也被纳粹视为替罪羊,甚至惨遭迫害与。

理性与非理性之间的张力

虽然《着魔》浓烈的政治色彩不言而喻,但它又不失为一部世俗背景下的宗教小说。于布洛赫而言,“宗教性”意味着顺从死亡,并将世界转化为一种非物质的宇宙观,在价值沦丧、精神残碎的时代,他主张小说要具有“宗教性”,因为它能维护一种整体性,让非理性(即阿伦特在《黑暗时代的人们》中提到的,政治语言中的“无政府性”)不再遭受压制或忽视,而是得到吸纳。小说中最主要的冲突发生在马里乌斯与吉松大妈之间,他们的对立恰如神秘主义的明暗两面。

马里乌斯打着正义与公理的旗号,却企图以暴力开垦大山,通过开采黄金重构山村的秩序。他默许文策尔纠集村中血气方刚的青年,在山间进行滑稽的军事演练,幻想以“父”之名开创一种全新的、属于男性的霸权。奇异的是,从头至尾他都没有进行过任何政治式的动员,他的承诺与幻想是宗教式的,甚至是神话式的,可他宣道的内容全都虚假得不堪一击。“大地饮下鲜血,它的泉水将再次变得纯净……力量与正义将再次从大地上涌出……”在集会上宣讲时,他使用的是如此肃穆、宛如神谕的语气。

一方面,这种道貌岸然的伪誓影射了纳粹“血与土”的意识形态:民族的生存依靠他们流的“血”(民族形成的基础)和脚下踩的“土”(农业生产的基础)。法西斯德国借此粉饰对其他族裔犯下的行,而它的诞生又与神秘主义息息相关。另一方面,这种庄严的刻奇又是布洛赫最反对的,他一贯将刻奇定义为“艺术价值体系中的恶”。从这个角度来看,马里乌斯不但是伪先知、伪救世主,也是布洛赫最为不齿的,虚浮羸弱的审美主义者。

《无罪者》,[奥]赫尔曼·布洛赫 著,李晓艳 译,明室Lucida|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他的对立面吉松大妈则耐人寻味许多。“吉松(Gisson)”这个姓氏是由“灵知(Gnosis)”一词经字母重置后组成的。从她在圣事中“凭借另一种性质的知识,只如一名恭敬,微笑从旁协助教堂事宜的宾客”,不难看出她与诺斯底主义之间的渊源。吉松大妈掌握的“知”(灵知,或借此取得的认识或知识)与智慧是马里乌斯觊觎但无法取得的,也是医生理论知识系统之外的。在小说中,她从丈夫猎人吉松之死中经历、战胜了自己的死亡,并借此摆脱了对生死的恐惧,进入了一种调和、平衡而圆融的状态。然而,她的“知”只能克服个人的焦虑:她无法使自己的女儿厄内斯汀免于婚姻的不幸,无法阻止外孙女伊尔姆加德的遇害,更无法遏制“下村人”集体陷入迷狂,因为她深知,这种谙熟生死的和谐是无法传授的,只能通过生活才能领悟,所以她的救赎只可能是个体的救赎,远不可能是马里乌斯所宣称的群体救赎。同样,她早已预见自己的死亡,预见她所代表的“母系”权威将被马里乌斯的“父系”威权吞并,因为她的智性是静态的,是业已完成的,而马里乌斯那妄图以巫言镇压非理性的专断是动态的、尚在进行中的;她返归自然的个人救赎必然无法与马里乌斯昌言的众人获救的新时代抗衡。

而叙述者,乡村医生“我”则是夹在两者之间,矛盾重重的过渡角色。他是折衷的,属于现世的,也与我们每一个人最为接近。他在科学的理性与神秘主义的非理性中寻求平衡,但内心永远躁动不安。他目睹少女被引诱、遭杀害,却无力施救,可见接受过现代教育和理性思维培训的乡村医生在面对集体非理性浪潮时的无能。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中写道:“群众同样想获得拯救,然而并不是基于他们自身在认知上的努力,而是通过他人的领导。”在机械化的、集体无意识的错乱中,理智与癫狂的界限不再明晰,理性与非理性的边界也愈发模糊。布洛赫坚信,“即便最理性者也隐没于半睡半醒的暗流之中。”医生作为理性的代表,他内心怀着美好而崇高的心愿,却也无法摆脱对领导者及救世者的渴望与依赖,无法消解自身的绝望与恐惧。这也表明了人生来便具有理性与非理性的倾向,两者之间的张力才使人永远在明与暗、醒与睡的岸间泅渡。

与“诗”的正当性和解

巴赫曼笔下淡漠疏离的柏林城众须得放出动物园里的骆驼,为它们套上辔头与鞍具,才能向布兰登堡的沙地进发,而布洛赫描绘的蒂罗尔山民为一睹更圣洁、更永恒之物,在攀越库普隆山脉之时仰仗的竟是辉光与歌吟。具象的沙漠灵舟(或有生的愚人船)在以秩序著称的现代都市中成为赏玩观摩的物件,在陷入迷狂与病变的人类需要拯救的时候才会被视作渡往彼方或永无的巨舸;那无实体的、抽象的光明和嗓音在科学尚未生根发芽的蒙昧山村最终会否带来熹微的希望与一线黯淡的生机?

图/IC photo

纵然小说留下了一个恍如神迹的结尾,但布洛赫在《着魔》的初稿中并没有给出最终的解答,也并未真正厘清理性与非理性之间的界限。在篇幅浩繁、过于神秘的抒情与个体体验中,玄奥、形而上学的参与似乎成了价值崩溃者的庇护所,光与声休止之处则成了生与死的正中点。然而,在布洛赫最重要的作品《维吉尔之死》中,眉间印刻着死兆、书写了《埃涅阿斯纪》的诗人维吉尔在行经地狱以后,终于参透可以凌越于“可言说的”及“不可言说的”——我们对不可言说之物是否只可如维特根斯坦那般保持沉默?反正维吉尔与布洛赫都毅然地选择将独白进行至最后一刻——之上的“诗”之奥义,因为“真正的艺术突破边界,突破它并进入灵魂、观点与表达的全新未知领域,进入原创、直接及真实。”弥留之际的维吉尔在生死之间的短短十八个小时内赢得了死亡这种具有永恒和普遍经验的第二重记忆,体认到属于他的第二种无限,接受不完美的存在,决定不再将被他视作“荷马史诗的蹩脚赝品”的史诗巨作付之一炬。布洛赫何尝不是借着古罗马诗人的名字证悟了自身庄严宏丽的雄心,在死亡来临前与“诗”的正当性和解,再次相信隐于文字背后的真实、知性与伦理(而非美!)可以撼动太初与终末,因而奋不顾身地再次投入了对《着魔》的修改中?

即便在维吉尔之后两千年才渡过斯堤克斯河的布洛赫再无续写这一政治神话或警世寓言的可能,但他无疑已最接近所有写作者都祈求得以一见的,“那极限的光焰在黯灭之前,最后的幻视残余所照见的一闪”(库切语)。

我向上飘浮,我向下滑翔,我漫步在池塘边缘,在天空边缘,在知识所在的、敞开的杯盏边缘,我漫步在存在的边缘,或许还迈着步,却几乎不再前行,近乎感觉不到我的身体,几至只有我的眼睛活着、捕捉着。

——引自赫尔曼·布洛赫《着魔》

对人而言,去爱意味着承担命运,去爱意味着辨认最隐秘的东西,接纳无从辨认的未来与全然坠入过去的遗忘之隐秘,而受钟爱的实体存在对他而言不过是所有隐秘的外壳,然而每个人都想借揭示它来参与爱,借展示它沉入最深的坑道、最内在的自我核心来做好爱与被爱的准备。但是,如果说爱以这种方式力图窥伺并描述最内在的东西,那么恨就丝毫不在意隐秘之物,它不在意本质核心。如果说爱不懈地执着追求最内在之物,那么恨就始终只盯着最外在之物,带有如此的排他性,以至于仇恨的魔鬼再可怖残酷,也永远无法摆脱某种可笑而浅薄的效应。如果想要打听情况,就去找怀恨者,但如果想知道真实的模样,就去找有爱者。

——引自赫尔曼·布洛赫《着魔》

作者/徐迟

编辑/张进 走走

《着魔》:用小说分析世界的盲点

“疯癫也可以由外部感染一个个体,这要远远早于一个人由内向外的发疯。在我们所熟悉的场景中,在这个时代的遗产中,疯癫会踏上回来的路。”奥地利诗人英格伯格·巴赫曼在《意外之地》中如此写道。巴赫曼在这篇毕希纳奖的获奖致辞中塑造了一座峻冷、荒诞、城格解离的柏林,后纳粹时代,表面风平浪静的城市实则感染了令人骇恐的疯症,城中居民在战后的天空下延续着一种虚妄无序、近乎倒错的生活。

同样着眼于集体无意识与群众癫狂,她的同胞兼同僚,赫尔曼·布洛赫的长篇小说《着魔》则将目光聚焦于蒂罗尔地区的一座小山村。

用小说分析时代的盲点

家境殷实的布洛赫成长于十九世纪末“上帝已死”的维也纳,他离深谙世纪末病症(maladie Fin de siècle)症结的唯美主义者霍夫曼斯塔尔太近,离“众神已灭,未显,唯人独存”的古罗马亦太近。布洛赫曾在文论中写道:“不需细加思索,教诞生前一个世纪与我们这个世纪之间有诸多相似之处——内战,专制,旧宗教形式的消逝;实际上,就连流亡的现象也极为相近。”于是,到了一九三四年,在完成《梦游人》三部曲几年后,由于“灵魂和健康再也无法承受维也纳”,布洛赫离开城市,移徙至乡村。作家把新小说的发生地点挪移至意奥边境山区一处杜撰的小村庄,一方面是因为对颓靡哀艳的都市生活方式,对守旧、没落、陈腐的维也纳感到烦倦;另一方面,也可以视作一次最终扬帆航向奥古斯都时代的预演,因为在偏僻的、前现代的山区中,村民依然极大程度地保持着一种亚古罗马式的、《农事诗》般的生活。

赫尔曼·布洛赫(Hermann Broch,1886—1951),奥地利小说家,与卡夫卡、穆齐尔、贡布罗维奇一起被昆德拉誉为“中欧最伟大的四位小说家”。布洛赫生于维也纳,父亲是纺织厂老板,母亲是犹太富商的女儿,他在20岁时接管父亲的纺织厂,后结识卡尔·克劳斯、托马斯·曼、茨威格、罗伯特·穆齐尔、埃利亚斯·卡内蒂、爱因斯坦等人,40岁时进入维也纳大学学习数学、心理学和哲学,45岁时出版首部长篇小说《梦游人》,1938年流亡美国,晚年主要从事群众心理学研究,1950年被提名诺贝尔文学奖,次年心脏病发作,于美国康涅狄格州纽黑文去世。主要代表作有小说《无罪者》《着魔》《梦游人》《维吉尔之死》《未知量》。

几乎与此同时,攫权,纳粹上台,德奥合并的呼声空前高涨。大德意志帝国的千年国祚恍若一句能解决所有社会问题的万灵魔咒,刺进中欧地区诸多以德语为母语的德意志人心中。当时的奥地利总理陶尔斐斯遭本国纳粹党人之后,新成立的奥地利联邦国沦为任由纳粹德国摆布的傀儡。在法西斯主义的白色恐怖下,虽然身为犹太人的布洛赫已无力再与极权抗衡,也无法再于德国发表任何作品,但他依然决定以时政为母题,开始创作全新的三部曲,旨在以小说的形式分析时代的盲点与纽结。一九三六年一月中旬,三部曲中第一部的初稿成型,布洛赫将三部曲取名为《得墨忒耳》,并将新写成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命名为《着魔》;经过一个月修改,他又将小说的第二稿易名为《得墨忒耳,或着魔》。

然而,随着政治环境益发暗无天日,他对“诗”(泛指所有广义上的文学创作),甚至对沉思性的精神生活产生了怀疑,他觉得“进行精神创造的人们与他们的劳动被彻底排除在整个世界的社会及物质生活之外”,甚至悲观地认为,“处在价值崩溃中的当代世界再没有位置留给思想和艺术成就”,又由于四处迁居,再加种种不得已的情由与事宜,他暂时搁置了这部小说,转向了与政治更相关的工作;翌年,他彻底放弃了整个针砭时弊的三部曲计划。直到流亡美国后多年,亦即生命的最后一个春天,他才重新拾起这部一直被他称作《山居小说》的作品。令人扼腕的是,布洛赫于一九五一年五月底病逝时,小说的第三次翻修才进行到第五章,但先行一步的作家并没有将尚未完成的书稿交给任何书商。因此,读者如今读到的《着魔》是布洛赫文集的编稿人,布洛赫研究的权威保罗-米夏埃尔·吕策勒根据原作初稿修订而成的。虽然它是一部未竟的遗憾之书,但从中依然可以清晰地窥见布洛赫的历史观与伦理观,洞察他对永恒价值,对“尘世的绝对”的真知灼见。

“一个德国事件”

小说的主线情节其实极其简单:早春某一日,“漫游者”“引诱者”(这也是小说曾使用过的两个名字)马里乌斯·拉蒂自南国浪游而来,出现在一座偏远的小山村中。很快,他便鼓唇摇舌,煽动村民重新开发山上一座已被废弃多时的矿井。他声称自己受到大山的感召,听见了大山的呼唤,必定能从山中掘出黄金。村民逐渐听信了马里乌斯的教唆,开始对黄金蠢蠢欲动。最终,群众的迷狂在一场近似于宗教秘仪的集会中达到了顶点,受马里乌斯引诱,对他言听计从的少女伊尔姆加德爱上了他,并自愿成为祭品,遭到杀害。一次矿难更让掘金计划不了了之。然而,流血事件发生以后,村民们又回到了与从前别无二致的日常生活中,血案的始作俑者马里乌斯甚至进入了乡议会。

布洛赫在创作提纲中自陈,《着魔》是一部政治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德国事件”,小说中几个主要人物亦明显有所指涉。从名字及体貌特征来看,马里乌斯·拉蒂是个意大利人(这个未曾在小说中公开的身份或许也暗指轴心同盟背后推波助澜的法西斯意大利),这个异乡来的煽动者来到奥地利偏僻的小山村,凭借空洞苍白但迷惑性极强的讲演与鼓吹,在短短数月内便成功蛊惑了大部分村民,掀起了一场极大的风暴。毋庸置疑,这个人物的原型就是起初在维也纳卖画为生,靠着一场场狂热的集会与演说,最终成为德意志第三帝国元首的。

《着魔》,[奥]赫尔曼·布洛赫 著,徐迟 译,明室Lucida|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马里乌斯的共犯文策尔诡计多端,寡廉鲜耻,他虽个头矮小,但体魄强健,他明明可以在与马里乌斯的肢体冲突中占上风,却故意落败,甘于成为后者的马前卒。此人集手下两位纳粹党要员,戈培尔与希姆莱的特征于一身。贫病交加,只知莳花弄草的神父代表了对纳粹之恶熟视无睹的德国教廷。本应成为全教区精神领袖的神父除了栽培玫瑰,便只算计着一场弥撒能赚取多少收入,用以修葺教堂破败不堪的外墙,更体现出当时教廷的昏聩、软弱与短视。身为加尔文派徒的保险代理人韦奇是村中唯一纯粹靠商业活动谋生的城里人,由于身份与信仰与其他村民格格不入,他很快就成了马里乌斯口中的罪恶之源,最后被迫拖家带口离开了村庄。韦奇与千千万万零散聚居在欧洲大陆上的犹太人同样命途多舛,他们大多以经商为业,信奉与教具有深厚渊源的犹太教,最后也被纳粹视为替罪羊,甚至惨遭迫害与。

理性与非理性之间的张力

虽然《着魔》浓烈的政治色彩不言而喻,但它又不失为一部世俗背景下的宗教小说。于布洛赫而言,“宗教性”意味着顺从死亡,并将世界转化为一种非物质的宇宙观,在价值沦丧、精神残碎的时代,他主张小说要具有“宗教性”,因为它能维护一种整体性,让非理性(即阿伦特在《黑暗时代的人们》中提到的,政治语言中的“无政府性”)不再遭受压制或忽视,而是得到吸纳。小说中最主要的冲突发生在马里乌斯与吉松大妈之间,他们的对立恰如神秘主义的明暗两面。

马里乌斯打着正义与公理的旗号,却企图以暴力开垦大山,通过开采黄金重构山村的秩序。他默许文策尔纠集村中血气方刚的青年,在山间进行滑稽的军事演练,幻想以“父”之名开创一种全新的、属于男性的霸权。奇异的是,从头至尾他都没有进行过任何政治式的动员,他的承诺与幻想是宗教式的,甚至是神话式的,可他宣道的内容全都虚假得不堪一击。“大地饮下鲜血,它的泉水将再次变得纯净……力量与正义将再次从大地上涌出……”在集会上宣讲时,他使用的是如此肃穆、宛如神谕的语气。

一方面,这种道貌岸然的伪誓影射了纳粹“血与土”的意识形态:民族的生存依靠他们流的“血”(民族形成的基础)和脚下踩的“土”(农业生产的基础)。法西斯德国借此粉饰对其他族裔犯下的行,而它的诞生又与神秘主义息息相关。另一方面,这种庄严的刻奇又是布洛赫最反对的,他一贯将刻奇定义为“艺术价值体系中的恶”。从这个角度来看,马里乌斯不但是伪先知、伪救世主,也是布洛赫最为不齿的,虚浮羸弱的审美主义者。

《无罪者》,[奥]赫尔曼·布洛赫 著,李晓艳 译,明室Lucida|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他的对立面吉松大妈则耐人寻味许多。“吉松(Gisson)”这个姓氏是由“灵知(Gnosis)”一词经字母重置后组成的。从她在圣事中“凭借另一种性质的知识,只如一名恭敬,微笑从旁协助教堂事宜的宾客”,不难看出她与诺斯底主义之间的渊源。吉松大妈掌握的“知”(灵知,或借此取得的认识或知识)与智慧是马里乌斯觊觎但无法取得的,也是医生理论知识系统之外的。在小说中,她从丈夫猎人吉松之死中经历、战胜了自己的死亡,并借此摆脱了对生死的恐惧,进入了一种调和、平衡而圆融的状态。然而,她的“知”只能克服个人的焦虑:她无法使自己的女儿厄内斯汀免于婚姻的不幸,无法阻止外孙女伊尔姆加德的遇害,更无法遏制“下村人”集体陷入迷狂,因为她深知,这种谙熟生死的和谐是无法传授的,只能通过生活才能领悟,所以她的救赎只可能是个体的救赎,远不可能是马里乌斯所宣称的群体救赎。同样,她早已预见自己的死亡,预见她所代表的“母系”权威将被马里乌斯的“父系”威权吞并,因为她的智性是静态的,是业已完成的,而马里乌斯那妄图以巫言镇压非理性的专断是动态的、尚在进行中的;她返归自然的个人救赎必然无法与马里乌斯昌言的众人获救的新时代抗衡。

而叙述者,乡村医生“我”则是夹在两者之间,矛盾重重的过渡角色。他是折衷的,属于现世的,也与我们每一个人最为接近。他在科学的理性与神秘主义的非理性中寻求平衡,但内心永远躁动不安。他目睹少女被引诱、遭杀害,却无力施救,可见接受过现代教育和理性思维培训的乡村医生在面对集体非理性浪潮时的无能。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中写道:“群众同样想获得拯救,然而并不是基于他们自身在认知上的努力,而是通过他人的领导。”在机械化的、集体无意识的错乱中,理智与癫狂的界限不再明晰,理性与非理性的边界也愈发模糊。布洛赫坚信,“即便最理性者也隐没于半睡半醒的暗流之中。”医生作为理性的代表,他内心怀着美好而崇高的心愿,却也无法摆脱对领导者及救世者的渴望与依赖,无法消解自身的绝望与恐惧。这也表明了人生来便具有理性与非理性的倾向,两者之间的张力才使人永远在明与暗、醒与睡的岸间泅渡。

与“诗”的正当性和解

巴赫曼笔下淡漠疏离的柏林城众须得放出动物园里的骆驼,为它们套上辔头与鞍具,才能向布兰登堡的沙地进发,而布洛赫描绘的蒂罗尔山民为一睹更圣洁、更永恒之物,在攀越库普隆山脉之时仰仗的竟是辉光与歌吟。具象的沙漠灵舟(或有生的愚人船)在以秩序著称的现代都市中成为赏玩观摩的物件,在陷入迷狂与病变的人类需要拯救的时候才会被视作渡往彼方或永无的巨舸;那无实体的、抽象的光明和嗓音在科学尚未生根发芽的蒙昧山村最终会否带来熹微的希望与一线黯淡的生机?

图/IC photo

纵然小说留下了一个恍如神迹的结尾,但布洛赫在《着魔》的初稿中并没有给出最终的解答,也并未真正厘清理性与非理性之间的界限。在篇幅浩繁、过于神秘的抒情与个体体验中,玄奥、形而上学的参与似乎成了价值崩溃者的庇护所,光与声休止之处则成了生与死的正中点。然而,在布洛赫最重要的作品《维吉尔之死》中,眉间印刻着死兆、书写了《埃涅阿斯纪》的诗人维吉尔在行经地狱以后,终于参透可以凌越于“可言说的”及“不可言说的”——我们对不可言说之物是否只可如维特根斯坦那般保持沉默?反正维吉尔与布洛赫都毅然地选择将独白进行至最后一刻——之上的“诗”之奥义,因为“真正的艺术突破边界,突破它并进入灵魂、观点与表达的全新未知领域,进入原创、直接及真实。”弥留之际的维吉尔在生死之间的短短十八个小时内赢得了死亡这种具有永恒和普遍经验的第二重记忆,体认到属于他的第二种无限,接受不完美的存在,决定不再将被他视作“荷马史诗的蹩脚赝品”的史诗巨作付之一炬。布洛赫何尝不是借着古罗马诗人的名字证悟了自身庄严宏丽的雄心,在死亡来临前与“诗”的正当性和解,再次相信隐于文字背后的真实、知性与伦理(而非美!)可以撼动太初与终末,因而奋不顾身地再次投入了对《着魔》的修改中?

即便在维吉尔之后两千年才渡过斯堤克斯河的布洛赫再无续写这一政治神话或警世寓言的可能,但他无疑已最接近所有写作者都祈求得以一见的,“那极限的光焰在黯灭之前,最后的幻视残余所照见的一闪”(库切语)。

我向上飘浮,我向下滑翔,我漫步在池塘边缘,在天空边缘,在知识所在的、敞开的杯盏边缘,我漫步在存在的边缘,或许还迈着步,却几乎不再前行,近乎感觉不到我的身体,几至只有我的眼睛活着、捕捉着。

——引自赫尔曼·布洛赫《着魔》

对人而言,去爱意味着承担命运,去爱意味着辨认最隐秘的东西,接纳无从辨认的未来与全然坠入过去的遗忘之隐秘,而受钟爱的实体存在对他而言不过是所有隐秘的外壳,然而每个人都想借揭示它来参与爱,借展示它沉入最深的坑道、最内在的自我核心来做好爱与被爱的准备。但是,如果说爱以这种方式力图窥伺并描述最内在的东西,那么恨就丝毫不在意隐秘之物,它不在意本质核心。如果说爱不懈地执着追求最内在之物,那么恨就始终只盯着最外在之物,带有如此的排他性,以至于仇恨的魔鬼再可怖残酷,也永远无法摆脱某种可笑而浅薄的效应。如果想要打听情况,就去找怀恨者,但如果想知道真实的模样,就去找有爱者。

——引自赫尔曼·布洛赫《着魔》

作者/徐迟

编辑/张进 走走

离婚都有冷静期,结婚为什么没有?结婚有效期你希望是多久?

雨点如泣如诉地拍打着窗户,回响在空旷的客厅里,犹如对我内心的催促和警示。我坐在沙发上,手里攥着那张冰冷的离婚协议书,思绪如同乱麻,难以理清。离婚都有冷静期,那结婚呢?我在心里默默地反问自己,感叹着命运的玄奥和无情。我与艾丽丝的婚姻,本应是一段甜蜜美好的爱情故事,然而如今,却成了一幕幕凄凉的残局。

回忆涌上心头,仿佛一场电影倒带,我看到了我们初遇的情景——那个雨夜,我孑然一身,漫步在狭窄的街巷,心中彷徨迷茫。突然,一道闪电划破黑暗的天际,紧接着,一声巨响,令我心神不宁。就在这时,一个身影突然出现在我眼前,她就是艾丽丝。她递给我一把雨伞,我们在暴雨中相遇,那一刻,我感到被她的善良与温柔所打动。

爱情的火花迅速燃烧,我们相爱,彼此依偎,仿佛这世间再没有什么比这更美好的事情。然而,婚姻并不像童话般美好,它有着无数的挑战和考验。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之间的感情渐渐褪去了往日的火热,取而代之的是争吵、猜忌和冷漠。

我叹了口气,抬头看向窗外密布的乌云,无尽的雨水仿佛在诉说着我内心的哀伤。突然,电话的铃声刺破了寂静,我走到电话旁,颤抖着抓起听筒。警局的声音传来,他们告诉我,艾丽丝失踪了。我的心顿时揪了起来,一种莫名的恐慌涌上心头。我匆忙穿上外衣,冲出了家门,风雨中的我,像一叶孤舟,漂泊在悲伤的海洋中。

我来到了我们曾经经常去的公园,四处张望,寻找着任何可能的线索。突然,一丝异样的气息扑面而来,我跟随着直觉,走向了树林深处。在那里,我看到了一个身影,艾丽丝蜷缩在地上,全身是泥土和血迹,她的眼睛紧闭,一动不动。我冲上前去,想要唤醒她,却发现她早已失去了呼吸。

警察赶来,他们展开了调查,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真相浮出水面。原来,艾丽丝是被一个名叫杰克的前男友所害。杰克嫉妒艾丽丝的新生活,决意要让她付出代价。于是,在一个黑夜,他将她引诱至公园,然后残忍地杀害了她。

得知真相的那一刻,我的心如同被锥子刺破,痛苦和愤怒交织在一起。我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会如此残忍,为了私欲,不惜伤害无辜的生命。我默默地祈祷,愿艾丽丝在天堂里得到安宁。

回到家中,我独自坐在沙发上,窗外的雨声不断,仿佛在述说着一个个不为人知的故事。离婚都有冷静期,那结婚呢?我突然明白,结婚的冷静期不是时间的限制,而是心灵的沟通。我们需要更多的包容,更多的理解,更多的关怀。婚姻,是一场长久的契约,需要我们用心去经营,用爱去守护。

我闭上眼睛,默默祈祷着,愿未来的日子能给我带来更多的温暖和幸福。结婚的有效期?或许,它是一生一世。因为爱,就是一种永恒的承诺。

这就是这个故事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