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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编号首位是字母还是数字 出生证编号第一位是o还是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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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即将开启!我市一年级线上报名这样操作

家长朋友们请注意

蚌埠市市区小学一年级(公办、民办)报名

7月4日即将开启

皖事通上线“蚌埠市网上入学报名专题”

一站式搞定线上报名工作

家长只需简单输入基本信息

报名、核验轻松实现全程网办

有效解决入学报名程序繁、材料多

核实难、多头跑等问题

重点来啦!

跟各位家长详细介绍下如何操作

操作步骤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皖事通”APP,注册并登录。

左上角选择“蚌埠市”,进入“蚌埠分厅”,在首页选择“蚌埠市市区网上报名”服务,或在轮播图区域点击“蚌埠市网上入学报名专题”进入专区页面,选择“蚌埠市市区网上报名”进入服务页面,选择“小学一年级(公办、民办)报名”。

进入报名页面后,点击“办理”。

小学一年级(公办)报名

是否同意,点击小箭头,勾选,确认。其中申请人信息自动带出,入学意向选择公办学校。

其中公办学校入学申请类别有以下几种:

1.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本市市区有房产(已交付);

2.适龄儿童监护人为拆迁还原户;

3.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本市市区无房产;

4.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本市市区无房产,仅拥有或居住于公租房、小产权房等。

四种入学申请类别,无论选择哪一种,都需要填写是否为本市户籍,是否有居住证;

若非本市市区户籍,且父母其中一方有本市市区居住证,则在监护人居住信息中,输入证件号,自动带出居住证信息,若带不出居住证信息,也可手工补全信息,并上传居住证图片。倘如无居住证信息,则请尽快到派出所办理本市市区居住证,以免错过网上报名时间。

第一类: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本市市区有房产(已交付)。

1.入学申请类别选择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本市市区有房产(已交付),这种类型;

2.输入出生证号,自动带出父母信息,若带不出,则说明后台数据库中并没有此适龄儿童出生证数据信息,需要手工完善父母信息,并上传出生证图片,注意,出生证号首位为大写字母;

3.输入适龄儿童身份证号码,自动带出适龄儿童信息,以及适龄儿童户口簿家庭成员信息,若带不出,则说明后台数据库中并没有此适龄儿童以及家庭成员信息,需要手工完善对应信息,并上传身份证信息与户口簿信息;

4.家庭房产信息,申请人根据自己的房产类型,选择监护人房产分类;

若使用房产证或不动产报名,则选择房产或不动产;

若使用购房合同报名,则选择已开具购房或已缴纳房产契税、契税证明,但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5.当申请人选择监护人房产分类为房产或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类型选择不动产权证号时,需完善产权证号码和产权人证件号码信息,自动带出学区房产和学校名称的信息,注意,此处的不动产证号码只要输入皖后面的数字,以及不动产权第多少多少号。若带不出学区房产和学校名称信息,则说明后台数据库中无相关数据,请按照市教育局要求,联系相关学校;

6.当申请人选择监护人房产分类为房产或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类型选择房产证号时,则依然需要按要求完善产权证号码和产权人证件号码信息,自动带出学区房产和学校名称信息;

7.当申请人选择监护人房产分类为开具购房或已缴纳房产契税、契税完税证明,但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则需要完善合同编号和购房人证件号,自动带出房屋信息和学校名称信息,同时还需要上传契税等材料;

第二类:适龄儿童监护人为拆迁还原户。

1.申请人选择入学申请类别为适龄儿童监护人为拆迁还原户;

2.按要求,完善协议户主证件号和协议户主姓名,以及出生证号和适龄儿童身份证号码,自动带出其相关信息,若带不出,则说明后台数据库中并没有此适龄儿童以及家庭成员信息;

3.其中适龄儿童意向入学区划需要根据还原房的地址选择对应的区划,千万不要选错,由于今年蚌埠市进行了区划调整,报名前可打电话至区教体局,咨询自己应该报哪个区,切勿选错,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其他情况说明,根据申请人自身情况,可自行填写;

4.同样,还需要上传迁拆协议(合同)或安置协议(合同),用以作为佐证材料;‍

第三类:适龄儿童监护人为本市户籍,无房产。

1.申请人选择入学申请类别为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本市市区无房产;

2.按要求完善出生证号和适龄儿童身份证号码,自动带出其相关信息,若带不出,则说明后台数据库中并没有此适龄儿童以及家庭成员信息。需手工录入补全,并上传相关材料;

3.无论申请人是否本市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所属区划都需要手动选择,

由于今年蚌埠市进行了区划调整,报名前可打电话至区教体局,咨询自己应该报哪个区,切勿选错,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其他情况说明,根据申请人自身情况,可自行填写;

第四类: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本市市区无房产,仅拥有或居住于公租房、小产权房等。

1.申请人入学申请类别选择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本市市区无房产,仅拥有或居住于公租房、小产权房等,这种类型;

2.完善出生证号信息和适龄儿童身份证号码信息即可;

3.无论申请人是否本市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所属区划都需要手动选择,

由于今年蚌埠市进行了区划调整,报名前可打电话至区教体局,咨询自己应该报哪个区,切勿选错,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其他情况说明,根据申请人自身情况,可自行填写;

小学一年级(民办)报名

1.申请入学类别选办学校,依次完善对应的民办学校名称,是否为本市户籍,是否有居住证等信息;

2.完善出生证号信息和适龄儿童身份证号码信息即可;

3.非本市市区户籍的,除了要完善身份证号信息和适龄儿童身份证号码信息以外,同样还需要再多完成居住证信息,全部填写完毕。

最后,完善表单信息后,点击下一步,提交申请即可完成网上报名提交;

咨询电话

【龙子湖区】 0552-3040215

【蚌山区】 0552-2043609

【禹会区】 0552-4045856

【淮上区】 0552-2567850

【经开区】 0552-3183537

【高新区】 0552-4071177

【市教育局基教科】 0552-2052368

【技术咨询】 0552-318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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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蚌埠市人民政府发布

准爸妈必看!新版出生医学证明长这样

丨来源:健康中国微信

一、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对象是哪些人?发放依据及作用是什么?

1.依据和对象: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我国自1996年1月1日正式启用。

2.作用: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主要用于证明新生儿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随着出生医学证明的普及使用,管理日臻完善,它所承载的社会功能越来越多,应用领域越来越广泛,当前已成为申报户籍国籍、取得新生儿社会保障、接受医疗服务、申办入托入学、申请出国移民留学等事项的依据和凭证之一。

3.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监管和制发工作的重要意义:监管和制发出生医学证明,在法制社会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就公共服务而言,通过获得出生医学证明,儿童可以进行出生登记,以此获得各项基本权利和社会保障,这项公共服务与每个家庭、每个个人息息相关。就公共管理而言,完善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体系是实施人口管理的重要基础,是开展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共享信息之一,也与打击贩卖婴儿、维护社会稳定密切相关。它将与每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人伴随一生,记载着出生时的健康状况,记载着父母信息,记载着出生地点,不仅是留给个人的一份宝贵档案,也是国家和民族的宝贵资源,为制定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提供信息支持,为人口服务和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具有重要意义。

二、出生医学证明为什么要改版?出生医学证明版本都有哪些?

出生医学证明至今共有6个版本,其内容不断充实,防伪性能不断增强。前四版的改版都是为了完善版面内容、增强防伪能力。第五版改为A4纸规格,竖排,便于计算机打印签发,推动了全国范围内打印签发替代手写签发,为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化全国联网奠定了基础。第六版是因国家机构改革,国家卫生计生委更名为国家卫生健康委,第五版出生医学证明上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字样,基于部委名称的权威性、严肃性需组织改版。 第一版:1996年1月1日(边远地区3月1日)开始启用,内芯采用专用图案水印纸印制,水印图形为齿轮标志;在紫外灯照射下显示“中国妇幼卫生”圆形标志,副页未印有与正页相一致的“出生编号”号码。

第二版:2000年1月1日启用,在“中国妇幼卫生”圆形标志右上方增加了一颗在紫外灯照射下显示的无色荧光“五角星”防伪标志。对第一版《出生医学证明》的个别文字进行了修改,将《出生医学证明》下方“出生编号”改为“出生证编号”,相应地将其英文翻译由“Birth No.”改为“Birth certificate No.”;《出生医学证明》右方英文版说明“china”中的小写“c”改为大写“C”,“身份证号”后的“□”,个数由原来的16个增加至18个。副页印有与正页相一致的“出生证编号”。

第三版:2003年1月1日启用,在原防伪印制技术基础上,水印图形改为齿轮中央环五角星。《出生医学证明》内芯增加存根联。

第四版:2004年12月1日启用,在副页、存根联出生证编号的号码上增加用检测板识别的电子水印防伪条码。

第五版:2014年1月1启用,版式改为A4纸规格,竖排3联(包括正页、副页和存根),取消原封皮和部委印章。背景采用“中国长城”图案,采用黑白水印、光学水印、光变油墨、全息洗铝定位烫印、微缩文字、彩虹印刷七项防伪技术。第五版取消原第四版正页上的印章,背面加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制”。

第六版:2019年1月1启用,在原防伪印制技术基础上,将出生医学证明(第五版)封底标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制”字样更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监制”,其他文字、格式以及所有防伪点均未作改动。

三、如何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包括首次签发、换发和补发。

首次签发:是指签发机构第一次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分为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首次签发和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首次签发。

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首次签发是由该医疗保健机构办理。医疗保健机构审核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后,依据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按出生医学证明签发要求规范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做好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工作。如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首次签发,是由新生儿拟办理出生登记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委托管理机构办理。签发机构在审核新生儿父母及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亲子关系声明、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后予以签发。

换发:指原签发机构为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或由户口登记机关提供相关证明不能进行出生登记而需要变更新生儿姓名的,或当事人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要求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的,要求更改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换发工作由原签发机构办理,须审核如下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申请表;

2.原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3.新生儿父母及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申请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的,还须审核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补发:是指为因遗失、被盗等情形导致出生医学证明丧失的新生儿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补发由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办理。须审核补发申请表、新生儿父母及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查验原签发记录后,按原证信息予以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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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爸妈必看!新版出生医学证明长这样

丨来源:健康中国微信

一、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对象是哪些人?发放依据及作用是什么?

1.依据和对象: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我国自1996年1月1日正式启用。

2.作用: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主要用于证明新生儿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随着出生医学证明的普及使用,管理日臻完善,它所承载的社会功能越来越多,应用领域越来越广泛,当前已成为申报户籍国籍、取得新生儿社会保障、接受医疗服务、申办入托入学、申请出国移民留学等事项的依据和凭证之一。

3.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监管和制发工作的重要意义:监管和制发出生医学证明,在法制社会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就公共服务而言,通过获得出生医学证明,儿童可以进行出生登记,以此获得各项基本权利和社会保障,这项公共服务与每个家庭、每个个人息息相关。就公共管理而言,完善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体系是实施人口管理的重要基础,是开展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共享信息之一,也与打击贩卖婴儿、维护社会稳定密切相关。它将与每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人伴随一生,记载着出生时的健康状况,记载着父母信息,记载着出生地点,不仅是留给个人的一份宝贵档案,也是国家和民族的宝贵资源,为制定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提供信息支持,为人口服务和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具有重要意义。

二、出生医学证明为什么要改版?出生医学证明版本都有哪些?

出生医学证明至今共有6个版本,其内容不断充实,防伪性能不断增强。前四版的改版都是为了完善版面内容、增强防伪能力。第五版改为A4纸规格,竖排,便于计算机打印签发,推动了全国范围内打印签发替代手写签发,为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化全国联网奠定了基础。第六版是因国家机构改革,国家卫生计生委更名为国家卫生健康委,第五版出生医学证明上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字样,基于部委名称的权威性、严肃性需组织改版。 第一版:1996年1月1日(边远地区3月1日)开始启用,内芯采用专用图案水印纸印制,水印图形为齿轮标志;在紫外灯照射下显示“中国妇幼卫生”圆形标志,副页未印有与正页相一致的“出生编号”号码。

第二版:2000年1月1日启用,在“中国妇幼卫生”圆形标志右上方增加了一颗在紫外灯照射下显示的无色荧光“五角星”防伪标志。对第一版《出生医学证明》的个别文字进行了修改,将《出生医学证明》下方“出生编号”改为“出生证编号”,相应地将其英文翻译由“Birth No.”改为“Birth certificate No.”;《出生医学证明》右方英文版说明“china”中的小写“c”改为大写“C”,“身份证号”后的“□”,个数由原来的16个增加至18个。副页印有与正页相一致的“出生证编号”。

第三版:2003年1月1日启用,在原防伪印制技术基础上,水印图形改为齿轮中央环五角星。《出生医学证明》内芯增加存根联。

第四版:2004年12月1日启用,在副页、存根联出生证编号的号码上增加用检测板识别的电子水印防伪条码。

第五版:2014年1月1启用,版式改为A4纸规格,竖排3联(包括正页、副页和存根),取消原封皮和部委印章。背景采用“中国长城”图案,采用黑白水印、光学水印、光变油墨、全息洗铝定位烫印、微缩文字、彩虹印刷七项防伪技术。第五版取消原第四版正页上的印章,背面加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制”。

第六版:2019年1月1启用,在原防伪印制技术基础上,将出生医学证明(第五版)封底标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制”字样更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监制”,其他文字、格式以及所有防伪点均未作改动。

三、如何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包括首次签发、换发和补发。

首次签发:是指签发机构第一次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分为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首次签发和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首次签发。

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首次签发是由该医疗保健机构办理。医疗保健机构审核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后,依据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按出生医学证明签发要求规范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做好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工作。如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首次签发,是由新生儿拟办理出生登记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委托管理机构办理。签发机构在审核新生儿父母及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亲子关系声明、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后予以签发。

换发:指原签发机构为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或由户口登记机关提供相关证明不能进行出生登记而需要变更新生儿姓名的,或当事人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要求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的,要求更改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换发工作由原签发机构办理,须审核如下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申请表;

2.原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3.新生儿父母及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申请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的,还须审核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补发:是指为因遗失、被盗等情形导致出生医学证明丧失的新生儿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补发由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办理。须审核补发申请表、新生儿父母及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查验原签发记录后,按原证信息予以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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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来源:健康中国微信

一、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对象是哪些人?发放依据及作用是什么?

1.依据和对象: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我国自1996年1月1日正式启用。

2.作用: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主要用于证明新生儿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随着出生医学证明的普及使用,管理日臻完善,它所承载的社会功能越来越多,应用领域越来越广泛,当前已成为申报户籍国籍、取得新生儿社会保障、接受医疗服务、申办入托入学、申请出国移民留学等事项的依据和凭证之一。

3.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监管和制发工作的重要意义:监管和制发出生医学证明,在法制社会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就公共服务而言,通过获得出生医学证明,儿童可以进行出生登记,以此获得各项基本权利和社会保障,这项公共服务与每个家庭、每个个人息息相关。就公共管理而言,完善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体系是实施人口管理的重要基础,是开展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共享信息之一,也与打击贩卖婴儿、维护社会稳定密切相关。它将与每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人伴随一生,记载着出生时的健康状况,记载着父母信息,记载着出生地点,不仅是留给个人的一份宝贵档案,也是国家和民族的宝贵资源,为制定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提供信息支持,为人口服务和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具有重要意义。

二、出生医学证明为什么要改版?出生医学证明版本都有哪些?

出生医学证明至今共有6个版本,其内容不断充实,防伪性能不断增强。前四版的改版都是为了完善版面内容、增强防伪能力。第五版改为A4纸规格,竖排,便于计算机打印签发,推动了全国范围内打印签发替代手写签发,为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化全国联网奠定了基础。第六版是因国家机构改革,国家卫生计生委更名为国家卫生健康委,第五版出生医学证明上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字样,基于部委名称的权威性、严肃性需组织改版。 第一版:1996年1月1日(边远地区3月1日)开始启用,内芯采用专用图案水印纸印制,水印图形为齿轮标志;在紫外灯照射下显示“中国妇幼卫生”圆形标志,副页未印有与正页相一致的“出生编号”号码。

第二版:2000年1月1日启用,在“中国妇幼卫生”圆形标志右上方增加了一颗在紫外灯照射下显示的无色荧光“五角星”防伪标志。对第一版《出生医学证明》的个别文字进行了修改,将《出生医学证明》下方“出生编号”改为“出生证编号”,相应地将其英文翻译由“Birth No.”改为“Birth certificate No.”;《出生医学证明》右方英文版说明“china”中的小写“c”改为大写“C”,“身份证号”后的“□”,个数由原来的16个增加至18个。副页印有与正页相一致的“出生证编号”。

第三版:2003年1月1日启用,在原防伪印制技术基础上,水印图形改为齿轮中央环五角星。《出生医学证明》内芯增加存根联。

第四版:2004年12月1日启用,在副页、存根联出生证编号的号码上增加用检测板识别的电子水印防伪条码。

第五版:2014年1月1启用,版式改为A4纸规格,竖排3联(包括正页、副页和存根),取消原封皮和部委印章。背景采用“中国长城”图案,采用黑白水印、光学水印、光变油墨、全息洗铝定位烫印、微缩文字、彩虹印刷七项防伪技术。第五版取消原第四版正页上的印章,背面加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制”。

第六版:2019年1月1启用,在原防伪印制技术基础上,将出生医学证明(第五版)封底标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制”字样更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监制”,其他文字、格式以及所有防伪点均未作改动。

三、如何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包括首次签发、换发和补发。

首次签发:是指签发机构第一次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分为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首次签发和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首次签发。

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首次签发是由该医疗保健机构办理。医疗保健机构审核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后,依据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按出生医学证明签发要求规范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做好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工作。如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首次签发,是由新生儿拟办理出生登记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委托管理机构办理。签发机构在审核新生儿父母及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亲子关系声明、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后予以签发。

换发:指原签发机构为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或由户口登记机关提供相关证明不能进行出生登记而需要变更新生儿姓名的,或当事人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要求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的,要求更改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换发工作由原签发机构办理,须审核如下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申请表;

2.原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3.新生儿父母及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申请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的,还须审核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补发:是指为因遗失、被盗等情形导致出生医学证明丧失的新生儿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补发由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办理。须审核补发申请表、新生儿父母及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查验原签发记录后,按原证信息予以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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