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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字三伤是指什么 八字三官指的是哪三官

八字三伤是指什么 八字三官指的是哪三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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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朝,你家突然被一群人砸得稀巴烂!那就要恭喜你了

十年窗下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说的就是读书人的辛苦和回报,默默无闻苦读十余载,一朝高中,就能天下闻名。

不过这说的有点夸张,可是按照真实的情况来看,古代读书人中举确实能改变现有的家庭状况,并且以后的升迁和际遇都跟普通老百姓划开了界限,所以无数的人想要高中状元,以获得晋升的机会。

在明代,如果按照民间的习俗,突然有一群人冲到家中,把仅有的家具砸了个稀巴烂,那么就是告诉你的家人和周围的邻居,你高中举人了,很快,报信的学差上门,向你报喜,并向乡亲们宣读榜文名次。

其实这是取“改换门庭”的意思,作为举人,此时的读书人,不再是以前的穷小子,而是一下子变成了社会地位很高的人,而作为举人所拥有的待遇是非常丰厚的。

明朝举人的待遇

自唐宋以来,科举制度作为一项选拔人才的国家制度被确立下来,国家与地方,就对参加考试的举子赴试各种资助。

明代的举人已经形成一种群体,因而国家产生了制度安排,当时的政府从考试、仕途和赋税以及徭役方面,都给与优待政策,因而这个群体的人士特别为其他行业羡慕。

比如在政治上,举人可以免除本人的丁役和差役负担,古人需要按时向当地州府提供劳动,而举人可以免除,还可以直接与州县官相往来,同时如果觉得当地的政策有问题,还有上书发表意见的权利。

在经济上,举人按时参加省里的考试时,国家与地方有专门的资金资助,用于考试的路费和伙食费,就算是举人没有成为进士,也没有做官,社会身份也较一般民众高很多,前面提到的权利也可以一直享有。

具体来说,如果努力读书再加上运气好,中了举人,就意味着有了做官资格,如果不再参加之后的会试和殿试,可以选择在当地担任学官(主管考试方面的官)、知县(需要等机会)或当地官员的幕僚。

即便是只通过了第一层“童试”考上了秀才,每月也配给廪米六斗,免除80亩税赋和差徭,举人就更了不得了,免税赋增加到400亩,如果能考中进士则能免2000亩的税赋!

明朝是农业社会,生产力低下,普通农民除了要负担自己的吃穿住用外,还要为国家提供劳动力和粮食税等许多义务,而一旦考中举人,基本上都可以减免,劳动压力减轻,就可以继续读书考试,即便不考,也可以在乡里挂职某些公务,这在老百姓眼里是十分羡慕的身份。

所以一般的农民家庭只要稍微攒下一些钱,都会供自己的孩子读书,所谓“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就是这样确立下来的,明朝社会也分“士农工商”四大阶层,显然,士的身份最高,举人就属于这一阶层。

然而中举的好处远远不止如此,考中举人,比秀才的身份更加有经济上的保障,因而也大大增加了继续参加会试乃至殿试的机会,所以会成为各方势力积极拉拢的对象。

亲戚朋友也都跟着脸上增光,全家人因此就能住上更好的房子,还有一个不错的收入,如果正处在20-30岁左右的年龄,还会成为当地大家族中意的婚配人选。

除了待遇,其实科举制度同时还是一项非常好的选拔人才的制度,确实有许多有志于报效国家的能人从科举考试中脱颖而出,不管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参加考试,他们都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必须寒窗苦读。

严苛且充满运气的科举

明朝科举制度明确规定,非科举出身不能授予官位,从而确定了科举考试是授予官职的正式途径,这对于寒门士族学子来说,是非常大的鼓励和好处。

而通过层层淘汰的考试,最终选的官吏素质也比较高,有这么多好处的考试,肯定是众人趋之若鹜的目标,所以科举考试的难度也远远超过一般人的理解。

比如嘉靖年间的状元——丁士美,他在二十八岁时中举,其后两次会试都名落孙山,第三次会试因为丁忧(母亲去世)未能参加,明嘉靖三十八年,他第三次参加会试通过,排名不是特别靠前,位列267名,可最后在殿试中高中状元。

苏轼曾说,古今之成大事者,非唯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才华与志气,一样都不能缺少,丁士美就是如此。

科举的道路艰辛,已经不是我们今天的人能够想象的了,因为我们现在重要的考试,比如中考,高考,还有各种选拔性考试,或多或少都有重新参加的机会,且基本上每年都会举行,而明朝的科举并非如此。

明朝科考有六道关卡,分为县试、府试、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

据统计童生试(县试、府试、院试)、乡试、会试的通过率一般都在10%上下,且越往上考越艰难。

丁士美十几岁考中秀才,二十八岁时中举人,可以说是非常顺利了,不过之后的遭遇让他非常为难。

明代会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嘉靖二十九和三十二年,丁士美到北京两次参加会试,均落榜,嘉靖三十四年丁士美母亲仲氏去世,本打算再考一次的他,根据律法不能参加明年的会试。

明朝丁忧制度规定:父母去世,做官者回家为父母守孝二十七个月,且不能行婚嫁之事,士子不准应考,所以嘉靖三十五年,丁士美为母亲丁忧,没能第三次参加会试。

其实在在母亲去世的那一年,丁士美的第二位夫人也去世了,自己一个人料理两位至亲之人的丧事,其心情可想而知。

突然遭遇这种变故,自己连年寒窗苦读准备的考试也不能参加了,这种变故对任何人的打击都是巨大的,不过丁士美最终决定再参加一次,也就是三年后的那一次会试。

其实已经是举人的他,完全可以靠补贴生活,还能在当地候补一个官员当当,日子也不用过得如此的辛苦,不过举人做了官,就不能继续向上考试了。

丁士美放弃了享福过日子了,而是选择再去一次北京,完成他心中的梦想。

这一次老天爷没有再辜负这位坚持不懈的人才,因为按照明朝科举规定,参加三次会试不中者,不能再参加考试,如此看来,丁士美也是背水一战,还好最后考上了,不过成绩不理想,303名考上的人里面,他排到267名。

而此时的丁士美已经三十八岁了,二十八岁时意气风发的青年学子,如今已经快到了不惑之年,能有如此的成绩,可能在别人看来已经是非常不错的了。

然而运气再一次来到丁士美的身边,在这之后举行的殿试中,嘉靖皇帝亲自出题,以如何整治朝政问策于考生。

殿试考试的形式大多是策论,就是对于一个具体问题,提出行之有效的办法,这其实非常考验考生的水平,不单单文采要好,让人赏心悦目,还要针砭时弊,说到点上,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要写出“痛点”。

丁士美的策论,一共用了三千字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提出“去三浮,汰三盈,审三计”的方略,简洁大方,并且在策论文章开宗明义:“帝王之致治也,必君臣交儆而后可以底德业之成,必人臣自靖而后可以尽代理之责。”

本来考官阅卷后,已经排出了先后次序,交由皇上阅览钦定,不过嘉靖对考官拟定的第一名卷子不是特别满意,无意间翻阅其他试卷,看到丁士美卷子,眼睛立刻一亮,因为丁士美在开头就提出了“君臣交儆”“人臣自靖”的总论点。

皇上随即用玉管笔朱圈“君臣交儆”“人臣自靖”八字,并置于卷首,由此确定了状元人选,就是丁士美。

丁士美的策论可以说是针砭时弊,紧扣策问,说到了皇帝心里去,既有理论高度,又具体可行,戳到了朝政问题的“痛点”,因而得到了嘉靖皇帝得充分肯定,最后钦定丁士美为本届状元。

丁士美固然是状元之才,但是如果皇帝没有翻到他的试卷,可能也就没有机会成为状元,再往前想想,如果这一次他放弃了来北京考试的机会,选择在家乡安定下来,可能皇帝也会在本次考试中缺少心仪之人。

科举之路的艰难和运气成分,由此可以看出,一个人到三十八岁还在参加考试,已经是付出了很大的决心,而那些早早就放弃了的,或者这次没有考上的,也就永远的被遗落的历史之中了。

状元可以说是明朝读书人的至高理想,而不是所有人都能有这份荣誉的,一个资质不错的学生从立志科考,就需要努力——五岁习字,十一岁熟记四书五经,十二岁精通作诗并于之后开始学习八股文写作。

只有这样,他才有很大的可能性在之后的各级别考试中杀出重围,金榜题名。

有明一代,共进行了八十九次科考,绝大多数招录三百名以下,最多的一次录取也不过四百七十名,国家的管理机构任职决定了精英路线,官员要精不要多,因而每次录取的人数相当有限。

对于条件比较好的家庭来说,孩子要获得考试身份相对简单,第一种可以依靠祖上的功劳,获得朝廷赏赐的世袭特权,第二种财富比较多的家庭,可以通过向朝廷捐献财产,为家庭成员谋得“捐纳生”身份,然后就可以参加考试了。

而普通的寒门子弟,是无法走这两条路的,面对那些可以轻而易举获得生员称号的子弟,留给穷苦人家的只有一条路——那就是寒窗苦读几十载,积累过人的才华和学问从而获得赏识。

毫无疑问,科举制度自创立以来,逐渐成为影响中国读书人最为久远的制度之一,科举与入仕的结合,让读书人无法摆脱科举入仕的宿命。

尤其是在明朝,这项影响深远的制度,在稳定社会人心,选拔优秀人才,治理国家政治方面,都气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所以,当一个贫穷人家的学子高中之时,敲锣打鼓的祝贺,把家里的家具砸个稀巴烂,真的能代表他此时激动的心情。

参考资料:

1.丁组宏. 从状元丁士美的成才之路看明朝科举[J]. 考试研究,2019,(02):99-104.

2.杨逸之. 浅论明朝科举制度[J]. 风景名胜,2019,(01):196-197.

3.稂与健. 难以跨越的鸿沟——浅谈明朝科举与社会流动性[J]. 名作欣赏,2018,(20):51-52+117.

4.丁修真. 举人的路费:明代的科举、社会与国家[J]. 中国经济史研究,2018,(01):92-103.

八字基础之三刑

子刑卯(刑也是克、害的意思),卯刑子,这是无礼之刑(无礼之刑是指因作无礼之事而造成犯法或惹生灾祸);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这是恃势之刑(指倚仗权势,胡作非为而导致犯法和生灾;丑刑戍,戍刑未,未刑丑,这是无恩之刑(指知恩不报,反而陷害恩人而导致犯法和生灾);辰见辰,午见午,酉见酉,亥见亥,这是自刑之刑(指为达到某种企图或阴谋而造成犯罪、生灾)。

《阴符经》说:“恩生于害,害生于恩,三刑生于三合,也同六害生于六合的意思一样。譬如申、子、辰三地支相合为水,遇上寅、卯、辰三位,那么申就刑寅,子刑卯,辰遇辰是自刑;寅、午、戍三地支相合为火,遇上巳、午、未,那么寅刑巳,午遇午是自刑,戍刑未;巳、酉、丑三地支相合为金,遇上申、酉、戍,那么巳刑申,酉遇酉是自刑,丑刑戍;亥,卯,未三地支相合为木,遇上亥、子、丑,那么亥遇亥为是自刑,卯刑子,未刑丑。相合中产生相刑,就像人伦夫妇相合相得,但反而会造成相刑伤一样,人事的造化,其道理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