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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生医学证明查询 福建出生医学证明电子版哪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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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正式上线“出生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 出生医学证明、社保卡申领等六大事项指尖可办

海峡导报·新福建客户端8月31日讯(记者 李方芳)为有效解决新生儿出生事项办理多环节、多处跑、多次跑等问题,近日,厦门正式上线“出生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即日起,新生儿父母可通过“闽政通APP”或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线上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社保卡申领等六大事项。

近日,在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市民连女士通过手机办理新生儿的相关证件,在“闽政通APP”选择“出生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进行申报,只需在线提交新生儿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信息。不到10分钟,连女士就打包办理了新生儿出生涉及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社保卡申领等六大事项。“我生第一胎,时各种手续是在线下办理的。记得当时要来医院办出生证,落完户还要去银行办社保卡,现在线上办理就可以轻松都完成了。”连女士说。

据介绍,集成套餐是指将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预防接种证办理、户口登记、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等事项组合形成“一件事”,为在厦门市内各助产机构出生且符合落户政策的新生儿提供集成套餐式服务,打造“一表申请,一平台受理、一站服务”的多证联办模式。

来源:海峡导报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可线上办理

笔者昨日从市卫健委获悉,市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可线上办理。

市卫健委联合公安、人社、医保等部门印发的《莆田市“出生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实施方案(试行)》提出,出生医学证明线上线下均可办理,在莆田市内各级设有产科的医院(简称“助产机构”)出生的未满6个月且符合市内随父或随母落家庭户条件(姓氏随父随母)的婚生新生儿在坚持自愿原则可通过“闽政通”App“出生一件事”服务平台申请线上办理。

线上办理流程包括线上申请、预审确认、审核办理等。新生儿母亲登录“闽政通”进入“出生一件事”服务平台,填报并提交申领信息。服务平台接收申请后,进行预审核,符合要求的推送至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并自动调取产妇住院分娩信息及新生儿信息进行核对,核对一致的,平台自动生成《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和《常住人口登记表》(后续环节公安部门使用)预览页面,并推送给申请人确认签字(电子签名)。申请人确认无误后,服务平台将有关申请信息推送至助产机构。核对不一致的,平台结束线上申领流程并通知申请人转线下办理。

助产机构通过基卫系统查收服务平台推送的申请信息和证明材料,1个工作日内完成《出生医学证明》受理、审核。核对无误的,同时将《出生医学证明》相关信息推送到平台,根据平台反馈新生儿线上户籍登记情况1个工作日内为新生儿制作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不符合要求的,实时通知新生儿母亲不予受理决定结果并告知转线下办理。

助产机构按照申请人选择的领取方式,发放《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如选择邮寄,助产机构按照申请人线上填写的地址信息寄出,确保每一张出生医学证明安全送达。

据悉,为了稳妥高效推进“出生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实施,实现政务服务“零跑动”便民利民,市卫健委、市妇幼保健院近期联合举办了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培训班。同时,市、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线上办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市妇幼保健院(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通过妇幼健康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实时关注线上办件情况,对于未受理、已受理未办结的,督促签发机构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结。

需注意的是,新生儿未取名、父母离异或单亲、非婚生、莆田市外户籍不予线上受理。

(来源:湄洲日报 记者:陈丽君 蚁持缨 阮真真 编辑:许亦璇)

厦门正式上线“出生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 出生医学证明、社保卡申领等六大事项指尖可办

海峡导报·新福建客户端8月31日讯(记者 李方芳)为有效解决新生儿出生事项办理多环节、多处跑、多次跑等问题,近日,厦门正式上线“出生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即日起,新生儿父母可通过“闽政通APP”或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线上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社保卡申领等六大事项。

近日,在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市民连女士通过手机办理新生儿的相关证件,在“闽政通APP”选择“出生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进行申报,只需在线提交新生儿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信息。不到10分钟,连女士就打包办理了新生儿出生涉及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社保卡申领等六大事项。“我生第一胎,时各种手续是在线下办理的。记得当时要来医院办出生证,落完户还要去银行办社保卡,现在线上办理就可以轻松都完成了。”连女士说。

据介绍,集成套餐是指将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预防接种证办理、户口登记、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等事项组合形成“一件事”,为在厦门市内各助产机构出生且符合落户政策的新生儿提供集成套餐式服务,打造“一表申请,一平台受理、一站服务”的多证联办模式。

来源:海峡导报

政策解读 | 龙岩市《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须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新生儿,都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相关规定依法获得《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是医疗保健机构依法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信息证明,用于证明新生儿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血亲关系,成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申报户籍必备法律证件。《出生医学证明》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印制,1996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使用。作为宝宝的“人生第一证”,具有非常重要意义。《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证件上的信息不作变更,请妥善保管,不能随意涂改、不能私自拆切副页。

一、出生医学证明有什么用途?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血亲关系。

(2)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3)作为出国、出境的必备证件之一。

(4)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证明的事项提供依据。

二、哪些人可申请领取《出生医学证明》?什么时候申领?

1996年1月1日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新生儿(包括婚生和非婚生、符合生育政策和不符合生育政策等出生的所有活产新生儿)都可依法申请领取《出生医学证明》。为了方便申报生育险、办理新生儿户籍申报、办理医保卡,建议父母尽早为新生儿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各签发机构具体时间详见机构内宣传栏。

三、《出生医学证明》由谁签发?

接生医疗机构(包括途中急产分娩,但由医疗机构处置母亲和胎儿脐带的新生儿)负责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因涂改、损坏或登记了不真实(不正确)信息等原因造成无效的,由原签发医疗机构负责换发;《出生医学证明》因各种原因导致遗失或丧失原始凭证的,由原签发机构所在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的管理机构(详见第十点)负责办理补发。以上所指接生医疗机构是指取得所在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发“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之“助产技术”项目的医疗保健机构。

四、在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如何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申请领取?

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执业机构为本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进行《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

首次签发办理流程:

五、医疗机构外出生的新生儿,怎么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1996年1月1日以后在具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新生儿,包括由家庭接生员接生的新生儿,在拟落户地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的管理机构(详见第十点)办理。

医疗保健机构外首次签发办理流程:

六、《出生医学证明》什么情况可以换发?如何办理?

换发是指签发机构为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或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由户口登记机关提供相关证明,不能进行出生登记而需变更新生儿姓名的;

(2)当事人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要求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的。

《出生医学证明》的换发机构是原签发机构。

换发办理流程:

七、《出生医学证明》遗失了怎么办?

《出生医学证明》遗失了可以回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的管理机构(详见第十点)办理补发。

补发办理流程:

八、《出生医学证明》上新生儿姓名有什么要求,可以更改吗?

新生儿姓名应使用通用规范汉字(进入“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的“新生儿取名指引”可查询),不得使用生僻字,否则影响申报户口。新生儿姓氏可以随父或者随母姓,无法提供父亲信息的新生儿只能跟随母姓。一方或双方为外籍人士的,其姓名可填写中文或英文,其他信息填写中文。如需在国内登记户口的,需使用规范中文名字。

《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姓名一经签发打印,不作变更。对申请人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欲变更新生儿姓名的,由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将《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新生儿姓名登记为曾用名。

九、1996年1月1日以前在我市辖区内出生的公民如果确需《出生医学证明》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2003年7月30日致各国驻华大使馆的函中指出:1996年1月1日前出生的公民,如需出生证明,以“出生公证书”为合法有效证件,建议前往公证处办理。

十、我市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的管理机构是哪些?

新罗区——新罗区妇幼保健院

联系电话:0597-2323384

永定区——永定区妇幼保健院

联系电话:0597-5821800

长汀县——长汀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电话:0597-6838916

上杭县——上杭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电话:0597-3842529

连城县——连城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电话:0597-3128323

武平县——武平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电话:0597-3338621

漳平市——漳平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电话:0597-3099167

来源:龙岩市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