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当前位置:首页 > 星座

告知通缉犯句子简短(告知通缉犯句子)

告知通缉犯句子简短(告知通缉犯句子)

本文目录一览:

这5个小学生正被老师“通缉”!就因作业中爆笑的答案,“惹怒”众师

对于小学生的作业我们见得多了,小时候我们也经历过,但是大多数都是乖乖的小学生,所以对于作业不会就问,或者空着,从来不会做调皮的事情,但是这对于你来说是这样,而对于另外的“另类”学生来说,空题会影响他们的发挥,所以今天让我为大家带来5个小学生的作品。不仅仅让你捧腹大笑,还会让你从中有所感悟,想看看就跟着我来吧!

1、搞笑指数5颗星

对于补充语文句子这种题型,很多学生都有奇葩的经历,或者是为此伤透了脑筋。而且你看过了这些会不自觉的有一些感触,难以置信,这一定不是小学三年级的学生的作业。感觉他的样子言语中很成熟。看图从第二题的语句中“妞”一字,用的恰到好处,似乎可以看的到他一生的放荡不羁。还有第五题中“找她”,有意无意的指出来那应该是一个女孩子。从这些句子中可以看得出来这位同学一定有暗恋的人了。

网友评论:这句子我都写不出来!

2、搞笑指数4颗星

说到造句这种题型,前面的同学真的是太俗了!接下来给大家看的作业图片和前面的同学不在一个档次。他是另一个高年级同学的作业,相比之下这位师哥对待作业就潇洒多了,运用矛盾又夸张的手法,并写的井然有序。老师本来是给了对号的,显然被他给“忽悠”过去了,后来又觉得不太对,所以才给的差。有一个亮点就是第六题的“你看”造句,明显就这一道题对了,还把老师气够呛。

网友评论:这大胆的答题手法我应该学一学!

3、搞笑指数3颗星

对于一些奇葩的小学题目,有可能你会觉得容易,但是在“学渣”的眼里又是另一种答案,也不能说他对,更不能说他不对。这种矛盾的心里你看了上面这位同学的作业就知道了。孔子的圣言让这位同学写成“苏有朋”?也是挺别致的。而大雁南飞这种自然奇观,让他直接变成了“脚有病”?最简洁就是第四题中“冰”化成“水”的方法,你们自行理解。

网友评论:要不要这样太直接啊!

4、搞笑指数2颗星

中文断句练习从小就是我们锻炼的一个项目,虽然很难,但是只要坚持就一定会有成效。那么让我们来看看这个熊孩子怎么的“断句”的,其实通过这一篇作文就能引起家庭矛盾,老师也实在不敢相信,是自己看错了还是孩子写错了,你觉得呢?

网友评论:你妈和你爸会不会打起来?

5、搞笑指数1颗星

显然和前面应该是同一个小朋友的,而且很明显这个孩子是一个熊孩子没跑了!但是老师也不能说出来他造的句子哪里错了。

网友评论:我也看不出来哪错了?

好了,今天小学生搞笑作业已经分享完成,你觉得哪个更胜一筹呢?

宁夏一罪犯就医时乘机逃跑?当地公安局回应

记者|武华康

8月30日晚,网传宁夏吴忠一在狱服刑罪犯在吴忠市人民医院就医时逃跑。8月31日,吴忠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告诉潇湘晨报记者,确有此事,涉事罪犯于当晚被抓获。

网传消息内容称,“紧急通知:据上桥派出所反馈,今天有一例在关马湖监狱服刑的男性罪犯因病在吴忠市人民医院看病期间,趁陪同狱警接电话空挡,翻窗逃跑!请尽快转发给各自片区居民群,务必关好门窗早睡,如有发现可疑人员请与包村 (社区)民警联系,周知!!”

另一则视频显示,涉事罪犯疑被抓获。视频中,多名民警抓获一人,民警询问“这衣服哪里来的”,该人回答“反着穿的”。

8月31日,记者联系上桥派出所就此事求证,工作人员回复“无可奉告”。吴忠市公安局工作人员称,8月30日确有一在狱服刑罪犯在吴忠市人民医院逃跑,“人抓到了,涉及到公安内部工作,没有办法向您具体透露。”

吴忠市人民医院一工作人员说,8月31日早上,她得知该消息。“一点都不害怕,害怕啥,犯人也是人。”但之后她又称,“有点后怕,早上知道的,当时啥也不知道,光是听说。”

湖南大鲲律师事务所吴洁心律师表示,《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中关于“脱逃罪”的规定“脱逃,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羁押和改造场所逃走的行为。”本案中,该罪犯在医院就医时仍然属于被羁押状态,其逃跑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从羁押场所逃走”的情形,构成逃脱罪。

来源: 潇湘晨报

关于邀请雷州人士留在缅北及海外从事犯罪活动及人员回国的公告

邀请雷州人士留在缅北及海外经商

人员宣布复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犯罪行为,全面打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公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平稳定。《人员缅北拘押政策改革办法》(《人员缅北拘押》)寻求更为宽松的选择。通知如下:

一、受疫情和缅北局势影响,严禁雷州人员前往缅北。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非法越境犯罪的组织者和参与者。

2、滞留缅北雷州人人员须于2022年3月1日前入境并回国。回国前须提前10天与居住地公安局联系告知您的入境时间和入境口岸。

3、被困缅北的人员回国后应尽快投降。如果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依法从轻或者从宽处罚;如果罪行相对较轻,您可能会被法律宣告无罪。

4、在缅北入狱的人员举报揭露他人犯罪行为,经证实属实,为破获其他案件提供重要线索,或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另一名通缉人员。明等.法律可以判处较轻的处罚或者死刑。缓刑;对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予处分。

5、滞留在缅北的人员拒绝劝说回国,未按约定时间自愿回国自首,或家人不配合当地党委和政府劝说人员。为了遣返部分人员人,公安机关一定会依法采取严格措施,并配合有关部门。该部将采取以下纪律措施:

(一)对于未联系当地派出所登记并申请登记且仍在缅北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冻结其户口登记,暂停所有户口登记。商业、驾驶执照、护照及其他相关业务;依法冻结其姓名,删除银行账户和微信、支付宝等社交账户,并暂停其手机通讯。

(二)取消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我市缅北享有的一切政治优惠、福利、补贴、援助等。

(三)强行拆除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滞留在缅北的被盗违章建筑,追回涉案款物和非法收入。

六、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为人员提供庇护、财产、交通工具、通知、出示虚假藏匿证件或者其他适当条件协助人员逃跑。如果属实,将严肃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构成犯罪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七、欢迎公众积极举报、举报人员在缅北雷州的情况。凡在缅北雷州举报人员,未被公安机关抓获并查实属实的,每人奖励1000元。她有效、成功地说服了被困在缅北、公安机关无法干预的人员,并奖励人员一人回国2000元。通知电话:0759-8839110。对举报人进行威胁、打击报复的,将受到法律严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雷州人员在东南亚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游说也遵循上述政策。

九、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雷州新网打击违法犯罪跨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所有。

十、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雷州人员滞留缅北等东南亚国家名单

雷州严厉打击新型网络犯罪

部门联席会议主席团

2022年1月31日

来源:雷州市公安局

电话通知到案是否构成自首的认定

实践中,部分涉嫌职务犯罪的人员是在监察机关电话通知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谈话时主动交代自身问题的,主动交代问题必然涉及对自首的认定,是否认定为自首,直接关系到对行为人的量刑。笔者认为,应当结合案情和自首构成要件,具体认定电话通知到案是否构成自首。

“两高”《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成立自首需要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个要件。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分子未被办案机关掌握,或者虽被掌握,但犯罪分子尚未受到调查谈话、讯问,或者未被宣布采取调查措施、强制措施时,向办案机关投案的,是自动投案。在此期间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自首。”因此,认定自首须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两个要件。

须具备自动投案的基本属性。主动性和自愿性是自动投案的基本属性。通常认为,监察机关的电话通知,虽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但其强制效力并未达到限制人身自由的程度,在人身处于自由状态,行为人有选择的条件下,选择到案接受审查调查,足以反映出主观的主动性和自愿性。从相关司法解释可以看出,犯罪后逃跑,在被追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都可以视为自动投案,行为人电话通知即到案的,显然更具有归案的主动性。只是电话通知到案与没有接到通知就自行到案的主动性和自愿性还有所区别,在具体量刑时应予以差别考虑。

须符合自动投案的时间规定。认定自首,应当符合自动投案的时间规定。根据《意见》规定,认定电话通知到案是否属于自动投案的时间有两种:

第一,办案机关是否已经掌握主要犯罪事实或者具体的责任人。何为“已经掌握”,目前司法解释还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意见》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犯罪分子如实交案机关掌握的线索所针对的事实的,不能认定为自首”。“线索”是指发现犯罪的蛛丝马迹,无论质与量,无论远与近,只要能与某一犯罪事实发生联系即可。所以,笔者认为,监察机关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已经掌握”的标准,不是审查起诉阶段证据确实、充分这一标准,也不是立案阶段的“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应当是低于立案标准。比如,监察机关仅根据经验电话通知行为人到案,作一般性排查询问,行为人如实供述的则构成自首。相反,比如监察机关根据举报、审查调查等工作中发现或者其他机关移送的线索,有充分证据证明行为人收受了他人钱财,电话通知其到监察机关说明情况的,行为人如实供述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第二,虽被掌握,但是否受到调查谈话、讯问或者被采取立案等调查措施。首先,应明确电话通知的性质。通知其到指定的场所说明情况并不是一种调查或者强制措施,不具有强制性,该通知发生在谈话、讯问之前,通常是电话通知其本人或通过其单位负责人通知其到指定场所谈话,这也不是司法实践中的传唤或口头传唤,不是强制措施。需要说明的是,行为人是否已被采取强制措施,应以行为人投案时人身是否实际处于自由状态为标准来认定,比如采取强制措施但逃脱或者属于网上通缉、追捕后主动投案的,也应认为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此时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其次,认定监察机关何时已采取调查谈话、讯问措施。实践中,有观点认为监察机关掌握犯罪情况后,电话通知行为人到案,随即开展的调查活动,行为人就属已受到调查谈话、讯问,不符合投案的时间规定。笔者认为,这种观点过于严苛,也不利于引导行为人主动投案。在此种情况下,只要在初期(一般指第一次)如实陈述了自己的主要或全部犯罪事实的,即使办案机关已掌握了一定的犯罪证据也应当视为自首。虽然投案初期没有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但在监察机关掌握其主要犯罪事实之前主动交代的,也应当认定为自首。至于何时认定采取调查措施、强制措施,一般应依据相关的文件和法律文书予以认定。

如实供述。如实供述是指行为人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主要犯罪事实是对行为人行为性质的认定有决定意义的事实、情节(即定罪事实)以及对量刑有重大影响的事实、情节(即重大量刑事实)。重大量刑事实既包括法定的加重、从重处罚事实、情节,也包括法定的减轻、从轻处罚事实、情节。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不影响自首的成立。另外,行为人虽然系自动投案,但监察机关对其采取措施前或者向其出示已经掌握的证据前,一直不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直到出示相关犯罪证据后才供述的,甚至一审庭审中才供述的,不认定为自首。行为人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后又翻供,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实践中有观点认为,职务犯罪案件尤其是贪贿案件中的赃款去向问题是主要犯罪事实。笔者不同意这种观点,贪贿案件的主要犯罪事实是利用职务之便,将公款据为己有或者进行权钱交易,赃款去向只是一个量刑情节,甚至不算重大量刑情节。在此情况下行为人主动到案,未如实供述赃款去向的,不影响自首的认定,但应考虑量刑幅度区别。(张建成 作者单位:山东省聊城市纪委监委)

通缉令!记住这10个人的脸!最高奖励10万!吉林省正在通缉…

10月29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成果,向社会公开悬赏缉捕10名重特大涉黑在逃人员。

对提供有价值抓捕线索或协助抓捕在逃人员的有功人员,省公安厅将按照每名逃犯奖励2至10万元标准兑现奖金,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抓捕成果。

吉林省公安厅通缉令(A 级)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迅速掀起新一轮扫黑除恶工作高潮,吉林省公安厅发布通缉令,公开通缉10名重特大涉黑在逃人员。对提供有价值抓捕线索、直接协助公安机关抓获或者直接抓获逃犯的群众,省公安厅将奖励人民币2万元至10万元人民币。

被通缉的10名在逃人员为:

1、平吉双,男,汉族,1977年4月8日出生,身高174厘米左右,身份证号:220112197704084016,户籍地为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山河街,系吉林省农安县公安局侦办的涉黑犯罪组织成员。举报联系人:殷警官、李警官,电话:18043052888、13944031111。奖励金额5万元人民币。

2、王海涛,男,汉族,1972年4月4日出生,身高172厘米左右,身份证号:22020419720404331X,户籍地为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系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侦办的涉黑犯罪组织成员。举报联系人:周警官、王警官,电话:13943273999、13704406096。奖励金额5万元人民币。

3、崔永江,男,汉族,1973年2月28日出生,身高168厘米左右,身份证号:22022119730228683X,户籍地为吉林省永吉县万昌镇,系吉林省桦甸市公安局侦办的涉黑犯罪组织成员。举报联系人:张警官、辛警官,电话:13804448713、13674427555。奖励金额2万元人民币。

4、王占伟,男,汉族,1980年12月12日出生,身高183厘米左右,身份证号:220181198012127131,户籍地为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兴港街道,系吉林省桦甸市公安局侦办的涉黑犯罪组织成员。举报联系人:张警官、辛警官,电话:13804448713、13674427555。奖励金额10万元人民币。

5、孙佰江,男,汉族,1969年2月1日出生,身高185厘米左右,身份证号:220621196902010236,户籍地为吉林省抚松县松江河镇,系吉林省抚松县公安局侦办的涉黑犯罪组织成员。举报联系人:郭警官、李警官,电话:18543908201、18543908522。奖励金额5万元人民币。

6、冯玉青,男,汉族,1962年7月9日出生,身高170厘米左右,身份证号:220621196207090430,户籍地为吉林省抚松县松江河镇,系吉林省抚松县公安局侦办的涉黑犯罪组织成员。举报联系人:郭警官、李警官,电话:18543908201、18543908522。奖励金额5万元人民币。

7、于帮杰,男,汉族,1971年12月2日出生,身份证号:341222197112027911,户籍地为安徽省太和县大庙集镇,系白城市公安局侦办的涉黑犯罪组织成员。举报联系人:侯警官、李警官,电话:18043600127、18043607630。奖励金额2万元人民币。

8、李树秋,男,汉族,1974年7月23日出生,身份证号:232321197407238219,户籍地为黑龙江省海伦市双录乡,系白城市公安局侦办的涉黑犯罪组织成员。举报联系人:张警官、尚警官,电话:17055510005、18543061539。奖励金额5万元人民币。

9、林雪峰,男,汉族,1982年8月16日出生,身高170厘米左右,身份证号:22032419820816371X,户籍地为吉林省双辽市柳条乡,系白城市公安局侦办的涉黑犯罪组织成员。举报联系人:张警官、尚警官,电话:17055510005、18543061539。奖励金额5万元人民币。

10、赵明华,男,汉族,1983年4月9日出生,身高172厘米左右,身份证号:220382198304091019,户籍地为吉林省双辽市辽北乡,系白城市公安局侦办的涉黑犯罪组织成员。举报联系人:张警官、尚警官,电话:17055510005、18543061539。奖励金额5万元人民币。

公安机关在此呼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踊跃提供有关线索。公安机关不提倡人民群众直接抓捕,应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向办案单位民警提供抓捕线索。

来源丨新文化报 ·ZAKER 吉林记者 苏杭

编辑丨三三

审校丨西西里

请加小编微信

拉你进爆料群

内容推广 活动执行 平台代运营 文案包装

商务合作:0431-85374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