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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概括孔乙己的形象特点(概括孔乙己特殊身份的句子)

简要概括孔乙己的形象特点(概括孔乙己特殊身份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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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鲁迅学作文|《孔乙己》:用“特写”为孔乙己塑四尊像

知秋老师:特写是文学作品的写作手法之一。一般来讲,人们把特写镜头简称“特写”。拍摄电影的时候,往往拍摄人像的面部,人体的某一局部,一件物品的某一细部的镜头,就成为特写。特写作为一种写作的手法,反映在文学中,就是抓住生活中的人物、事件的某一富有特征性的部分,作集中、精细、深刻、突出的描绘。对人物进行特写,具有强烈的视觉感受。鲁迅在《孔乙己》这篇小说中,便是采用了人物特写的手法,为孔乙己的出场和消亡,做了精彩的描写,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千古不朽的酸腐文人的悲剧形象。

下面,我们就一起来学习一下“特写”这种手法。写了特写,可以在自己的作文中,尝试着模仿写一个你熟悉的有特点的人。

鲁迅在他的生活经验中,在众多相关的人物身上,整理出一些跟孔乙已这个旧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有关的特点,然后创造了.系列具有象征性的形象、 场景和对话, 就因为通过这个结构,这篇只有二千多字的小说才能产生强大的爆炸力。我们读《孔乙已》,首先是感触到它的视觉形象特别强烈。鲁迅把孔乙已复杂的一生,把原来应该运用的叙述文字,浓缩、提炼成一座座雕像。

第一次特写:囫囵的“站”像——孤独者

站着喝酒的孔乙己

孔乙已在小说中只出现四次,每次鲁迅都用一座塑像代替了许许多多的叙述文字。第一次,孔乙已是以这样“站”的形象出现在咸亨酒店的:

孔已已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

第一个句子“孔乙已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是这尊雕像的主要相貌。鲁迅先生用一个“站”字,写出了孔乙己特殊的身份。站着,证明孔乙己是没有地位的。站着,说明孔乙己也是不受掌柜待见的;站着,是社会给予孔乙己的一个特定的姿势。可以说,孔乙己的第一次出场,就注定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一个站字,是孔乙己一生的写照,包括他的身份、身世、性格及其生活的社会背景。当然,后面还有更细的描写,但是这些细节描写,都是囫囵在“站”的影子里面的。

孔乙已“脸上皱纹间时常夹着些伤痕”,这些新旧的疤痕又包含着多少社会的残酷,及他自己好吃懒做的性格。孔乙已的悲剧是双重性的,他一方面是旧读书人的悲剧,也是底层社会被压迫与被侮辱者的悲剧。

这一组描写,焦点在一个“站”字上。

孔乙己塑像

第二次特写:失落的“叹”像——二人转

鲁迅先生安排孔乙己的第二次出场,不再是囫囵的站着,而是有了新的事件。这个事件,就是孔乙己热心地教伙计写字。教学写字,是孔乙己的所学,自然是孔乙己引以为豪的本事。可是这个本事,要在别人面前炫耀出来,展示出来,才是本事,否则就是锦衣夜行,没有一点光鲜亮丽的价值。所以,落魄文人孔乙己也会在适当的时候,把自己的本领展示给自认为合适的人。小伙计作为社会底层的人之一,自然成为孔乙己选择的对象。但是没有想到,孔乙己精心选择的这个对象,没有给孔乙己的面子。

孔乙己教小伙计写字

所以,作者安排的孔乙已第二次出现在小说里,是以这尊雕像出现的,他的身边多了一位小伙计:

孔乙己显出极高兴的样子,将两个指头的长指甲敲着柜台,点头说,对呀对呀!茴字有四样写法,你知道么?我愈不耐烦了,努着嘴走远。孔乙己刚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柜上写字,见我毫不热心,便又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

这尊雕像,明显就是一尊热心与冷漠的对比,希望与失望的落差。我们看到,鲁迅先生特写的这个镜头,真是入木三分。社会的有权势的人,不理睬孔乙己也就罢了,现在,小伙计也不理睬孔乙己。自然,孔乙己成为社会的“多余的人”了。

这一组描写,重点在一个“叹”字上。

第三次特写:善良的“吃”像——群体像

孔乙己给孩子们发茴香豆

当孔乙已在第三次出现时,更被一群孩子包围住,孔乙己唯一感受到的温情,便是社会尚未完全异化的孩子。他们不懂人情冷暖。孔乙己在对小伙计失望后,自然找到了新的对象,展示自己的善良、大方。

多乎哉?不多也。有几回,邻居孩子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腰下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

“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这座像刻上他和孩子们。这表示在他迂腐的思想之内,还有一颗善良和恳切的心。他在咸亨酒店,品行比别人都好,老实,从不拖欠。他的叹息,除了因为了解到自己的卑下,成为众人轻视、嘲笑、欺凌、侮辱的对象,也悲叹年轻一代居然也加人以他人的耻辱和痛苦为快乐的群众队伍。他原来觉得成人社会的冷酷与无情、才转向小孩求取安慰,而他们这很现实(“眼睛都望着碟子”)、绝望(不敢企望能成为掌柜,因此不需学写字)和冷酸无情(“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

这一组描写,重点在一个“罩”字上。

第四次特写:凄惨的“走”像——孤独终

孔乙己的悲惨“走”

第四次也是最后一次出现时,鲁迅把原来高大的孔乙己,突然缩小成被打断腿、用手走路的乞丐:

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见了我,又说道,温一碗酒。......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

孔乙己身材高大,受人注目,因为他原是读过书的人,只是在连半个秀才捞不到后,才沦落潦倒,以致偷东西被人打断腿。最后出现,断了腿,爬着走路,柜台里的人都看不见他,那是象征他已被践踏、潦倒卑下了。他的破烂长衫是他忘记不了读书人、君子高尚身份的内在意识的标志。他有高大身材(有力气)可以劳动,中了旧思想的毒素,使他被上下阶层的人所践踏。

原来高大的孔乙已现在站不起来了。因为偷了一些书纸笔砚、先后被吊起来打、最后餐盘被打断了。鲁迅便以这尊雕像来代表孔乙已永恒的、最后的悲剧。

最后这一组描写,重点在一个“走”字上。

孔乙己简笔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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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知秋老师,语文教师,市级作家协会会员,市级诗词家协会会员,著有诗歌散文集《好好过一生》,编著作文集《和蝴蝶花的约定》《反方向的钟》。喜欢与老师、学生、家长一起探讨作文写作,分享作文教学的得与失,辅导学生作文100多篇在各级获奖。

孔乙己,一个穿长衫站着喝酒,执着于身份却又活得很卑微的人

孔乙己是中国近代文坛巨匠鲁迅先生所著短篇小说《孔乙己》中的主人公,小说中的孔乙己是一位落魄的老童生,他在那个时代的夹缝无所适从。他执着于自己所谓的身份,却又活得很卑微。

孔乙己的形象

咸亨酒店的客人一共分为两种,一种是穿着长衫坐在里间愉快吃喝的,另一种则是穿着短衣站在外间喝浊酒的。

孔乙己成为了这两种人以外的那种人,因为他是站着喝酒却又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高大,胡须花白,长衫又脏又破,须发蓬乱,皱纹间夹着伤痕,说话总是满口的之乎者也。店内的长衫客不搭理他,而短衣客也总是取笑他,就连店里的小伙计也都看不起他。

孔乙己的身份经历

小说中对孔乙己的身份经历都是凭着酒客几句闲谈而来的,他是读书人,而长衫便是读书人的身份象征。然而,他终究是学无所成,既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日子过得穷困潦倒。

其实,他写得一手的好字,替人抄书也能挣得银钱,然而他又放不下自己读书人的架子,又想维持读书人的体面,所以抄了几天书便带着书记纸张一起消失了。主人家怕了他这性子,渐渐地,也就没人找他抄书了。所以,他只能偶尔偷些文品换钱,勉强度日。

酒客间说笑的话语半真半假,但是却大致可以勾勒出孔乙己的身份、经历和生活现状。孔乙己是清末的落魄文人,生活在新旧社会的过渡时期,他有着旧式文人的迂腐顽固,信奉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然而他没有功名,日子过得非常穷苦。

可是,他又放不下文人的清高,不愿意从事劳动去赚取钱财。为了温饱他会去做一些临时的文书工作,但是他的清高架子和懒散性子让他永远都做不长久。

喝一碗温酒,大概是他苦闷人生中难得的闲乐时光。他会去咸亨酒馆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他会把茴香豆分给周围的孩子吃,会和蔼地同小伙计聊天,笨拙地教孩子们识字,享受一点点天真的追随,企图获得一点点他那读书人的尊严。

他跟小伙计说,你好好认字,将来做掌柜可以用来记账。他年纪老大,穷酸落魄,但是心中读书出仕的固有观念,仍然没有放下。

可是,他实在是一事无成,前途黯淡,这些短衣帮的顾客都是社会的底层人士,见他这样的落魄穷酸混迹其中,免不了贬损他、笑话他,获得自己短暂的娱乐消遣。他们用玩笑一般的话语和捧场的哄堂大笑,一次次地扒下孔乙己最看重的颜面,他们耻笑他偷鸡摸狗,嘲笑他被人抓着吊起来打。

孔乙己是矛盾的,也是格格不入的。其实他在喝酒的短衣客群里算是一个很好的主顾,每隔一段时间来一趟,要么现款结算,要么赊欠一点点的酒钱,但是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他每次消费都客气有礼,还能和蔼地对待小孩子和小伙计,被人嘲笑也不怎么还嘴。

但是,里间穿长衫的贵客不待见他,认为他辱没斯文。外间短衣帮的客人也不待见他,觉得他迂腐可笑。短衣帮汉子底层度日,难得的消遣时光遇到孔乙己这个自持身份又破绽百出的老文人,总是多番打趣,来换取日子里一点点的欢愉,而丝毫不在乎他的尊严和体面。

客人如此,店家也如此。掌柜跟客人一样地消遣他,最笨拙的小伙计也打心里看不起他。他们只是觉得逗弄孔乙已十分好玩,因为他一来,空气中就充满了愉快的气息。但是对于孔乙己来说,这样的时光应该并不欢愉吧?

那么,孔乙己内心难道就看得起这些人了吗?他作为长衫客人,心里自有一份尊荣,怕是心里会觉得自己跟他们一块喝酒,只是龙困浅滩,纡尊降贵而已。

所以,任他们如何嘲笑,孔乙己的心底也没有什么反应。他给孩子分食,跟小伙计讲古,怕也是带着一丝炫耀的心理。而他不拖欠酒钱,也是不乐意自己的名字和一帮短衣客同记在一块粉板上吧。

他身处不上不下的阶层之中,却不被这两个阶层所认可,反而还成为了他们讥讽的笑柄。他羡慕上层阶级,却又轻视底层阶级,时刻不肯脱下那件标志身份的长衫。但是这格格不入的打扮,却也是他被嘲讽的根源。

孔乙己最看重颜面,他身上的长衫又脏又破,但是他还是固执的穿着它。他到老未能进学,也放不下身段去谋生。他迫于生计偷窃书籍纸张换钱,但是他仍然好颜面,只能固执地辩解窃书并不能算偷,读书人的事情怎么能叫偷呢?

他是真的认为这种读书人为生计的窘迫做法,是大家都可以谅解的。直到他被同为读书人的丁举人抓住吊起来打,打断了腿,打脱了长衫。

丁举人也是读书人出身,但是他中了举做了老爷,对孔乙已这种连秀才也考不上的老童生是丝毫也不关爱。全不顾读书人的体统,完全把孔乙己当作最下等的奴仆一般,吊起来打断了腿。

若孔乙己只是断了腿,还能兀自圆场,但是被同为文人的举人老爷吊起来打却是真真失了颜面,这代表他一生所追求的阶层,从未拿他当作自己人。他可以不在意短衣帮的嘲笑,但是却不能接受长衫客的轻视。他一生所秉持的清高彻底断绝,这才是他最大的毁灭。

最后,孔乙己穿着短衣去了一趟咸亨酒馆,他再也不是什么穿长衫的读书人了,他再也不想努力分辨了,只求短衣帮不要取笑他。他满手泥垢地撑着走路,满手泥垢地喝完一碗酒,在周围漫天的取笑声中,坐着用手慢慢地撑回家。

孔乙己本来从不肯拖欠酒钱,不耻于将名字记在粉板上,然而那十九文的酒钱,他再也不会来归还了,也再也不会来酒馆了。他那样穷酸,那样老朽,那样潦倒,断了双腿,也没有了文人衣衫的底气,应该是会死的吧!

结语

小说中的孔乙己是可悲的,他是封建科举制度的受害者和封建文化教育的牺牲品。他被封建思想毒害,最终又被那个社会抛弃,连死亡也是静悄悄的。但是,他就算死也没有觉悟,而他周围的人也没有任何反应。

他生于新旧交替的时代,承习着最落后的八股教学,秉持着最腐朽的老式传统,但是自身又不够格攀附进入上级的圈层,往下又格格不入,底层的民众更加愚昧麻木,既不能体察他的悲哀,也无法产生丝毫的同情。

同时,他自身的固执和麻木也无法为命运趟出正确的道路,终究落得个悄然陨落的结局。最终,除了酒馆老板会念叨几句他还欠了十九个钱呢,也没有人会真的想念他。多他不多,少他不少,唯一的价值就是在出现的时候供人取乐,然而这乐呵也是短暂的,不值一提的。